本发明涉及rfid电子标签领域,具体涉及的是一种具有感光单元的rfid电子标签。
背景技术:
rfid(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技术,又称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通信技术,可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而无需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接触,目前rfid技术应用很广,如:图书馆,门禁系统,食品安全溯源等。现有的rfid电子标签在不同的产品中工作环境及电磁特性存在较大的差异,将会导致rfid电子标签的性能在设计和使用中存在较大差异,所以要求rfid电子标签必须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通用性,但现有的rfid电子标签存在通用性和性能差异性较大的问题。
目前的rfid电子标签都不带感光单元,有些场合需要对rfid标签附近的光做一个检测或者需要读取众多标签中的一个或几个指定标签,目前主要技术是降低无线电收发功率,使读取范围缩小,将读写器靠近指定标签读取,这种方式较为麻烦,效率较低;或者用无线电激活方式,由于无线电覆盖范围为不可见,故无法知道激活的范围。
综上,针对现有rfid电子标签以上不足如何设计一种具有感光单元并且通用性好的rfid电子标签,便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有感光单元的rfid电子标签。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具有感光单元的rfid电子标签,包括基板,设置在基板上的控制单元、无线电传输单元、天线和感光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无线电传输单元、天线和感光单元连接,所述感光单元主要包括光敏电阻、光敏电容、光敏三极管、光敏二极管或光传感器,为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所述天线包括第一馈线、第二馈线、附着在基板一表面的金属片,所述第一馈线和第二馈线通过耦合方式馈入金属片,所述金属片上镂空有用于形成金属走线的微槽结构,所述天线预设有电子元件嵌入的嵌入空间;所述嵌入空间设置在第一馈线、第二馈线、第一馈线和金属片之间、第二馈线和金属片之间及金属片这五个位置的至少一个上。
进一步的,所述感光单元直接感触到电子标签所处环境的一处或多处的光线。
进一步的,所述感光单元位于电子标签和物体的贴合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电子标签根据感光单元检测到的光线强度、频率的变化而改变发送内容、工作间隔时间或发射频率,可以将感光单元检测到的光线强度、频率等参数和标签id一起通过无线电方式发送出去;根据拆卸标签时贴合面的光线强度变化检测标签是否被非法拆卸。本发明通过在天线上设置供电子元件嵌入的嵌入空间,并通过改变嵌入的电子元件的性能对天线性能进行微调,使得本发明电子标签满足适应性和通用性的要求,以应用于各种射频识别场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rfid电子标签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发明rfid电子标签的天线结构示意图。
其中,附图标记对应的名称为:
1-基板,2-第一馈线,3-第二馈线,4-金属片,5-微槽结构,6-金属走线,7-嵌入空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说明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具有感光单元的rfid电子标签,包括基板1,设置在基板1上的控制单元、无线电传输单元、天线和感光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与无线电传输单元、天线和感光单元连接,所述感光单元主要包括光敏电阻、光敏电容、光敏三极管、光敏二极管或光传感器,为其中的一种或多种的组合,所述天线包括第一馈线2、第二馈线3、附着在基板1一表面的金属片4,所述第一馈线2和第二馈线3通过耦合方式馈入金属片4,所述金属片4上镂空有用于形成金属走线6的微槽结构5,所述天线预设有电子元件嵌入的嵌入空间7。
所述感光单元直接感触到电子标签所处环境的一处或多处的光线。
所述感光单元位于电子标签和物体的贴合面。
所述嵌入空间7设置在第一馈线2、第二馈线3、第一馈线2和金属片4之间、第二馈线3和金属片4之间及金属片4这五个位置的至少一个上。
所述电子元件为感性电子元件、容性电子元件或者电阻。
本发明电子标签的天线上的嵌入空间预留位置并不限于上述五种形式,嵌入空间只要设置在电子标签的天线上即可,其尺寸可根据不同的需要有所不同。
本发明电子标签根据感光单元检测到的光线强度、频率的变化而改变发送内容、工作间隔时间或发射频率,可以将感光单元检测到的光线强度、频率等参数和标签id一起通过无线电方式发送出去;根据拆卸标签时贴合面的光线强度变化检测标签是否被非法拆卸。本发明通过在天线上设置供电子元件嵌入的嵌入空间,并通过改变嵌入的电子元件的性能对天线性能进行微调,使得本发明电子标签满足适应性和通用性的要求,以应用于各种射频识别场合。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之一,不应当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主体设计思想和精神上作出的毫无实质意义的改动或润色,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仍然与本发明一致的,均应当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