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现在有多种销售平台和销售渠道,销售方式也有多种。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现阶段不够完善,难以满足使用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目前销售平台课题运营系统不完善的问题,提供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包括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积分系统和商城平台系统,所述的积分系统包括分享会员和公排会员;
所述的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实体店在销售平台系统上注册成为会员,注册实体店会员有商城会员和商超会员双重身份;
步骤2,实体店的产品录入系统,参与分配制度,商城后台控制商超前台,商超会员只参与商超产品消费分润;
步骤3,商超需提供独自的对公账户、相关资质以及其它、消费者分润直接实时到账;
步骤4,将商超会员编号区别于商城编号;
步骤5,消费流程:a.输入会员商超编号;b.产品扫码;c.线上刷脸支付;
所述的商城平台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商城产品入驻,电商;
步骤2,商家入驻,微商、参加分润;
步骤3,实体店入驻会员制运营,一个id号,会员双重身份。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分享会员采用消费积分制,按照会员积分进行分级,会员积分20000-49999分为初级会员,会员积分50000-79999分为中级会员,会员积分≥80000分为高级会员,对于初级会员给与业务额1%的奖励,对于中级会员给与业务额2%的奖励,对于初级会员给与业务额3%的奖励。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公排会员为游客系统,按先后顺序自然排列裂变。
作为一种优选方案,所述的实体店包括便利店、专卖店、直营店、连锁店及其他有差价的销售服务类行业。
采用以上设计后,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提供了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适用于实体店的裂变,不限行业,实体店在位于商场的同时,与电商同步落地,可推广性强,可满足现有的使用需要。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包括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积分系统和商城平台系统,所述的积分系统包括分享会员和公排会员;
所述的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实体店在销售平台系统上注册成为会员,注册实体店会员有商城会员和商超会员双重身份;
步骤2,实体店的产品录入系统,参与分配制度,商城后台控制商超前台,商超会员只参与商超产品消费分润;
步骤3,商超需提供独自的对公账户、相关资质以及其它、消费者分润直接实时到账;
步骤4,将商超会员编号区别于商城编号;
步骤5,消费流程:a.输入会员商超编号;b.产品扫码;c.线上刷脸支付;
所述的商城平台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商城产品入驻,电商;
步骤2,商家入驻,微商、参加分润;
步骤3,实体店入驻会员制运营,一个id号,会员双重身份。
所述的分享会员采用消费积分制,按照会员积分进行分级,会员积分20000-49999分为初级会员,会员积分50000-79999分为中级会员,会员积分≥80000分为高级会员,对于初级会员给与业务额1%的奖励,对于中级会员给与业务额2%的奖励,对于初级会员给与业务额3%的奖励。
实施例2
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包括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积分系统和商城平台系统,所述的积分系统包括分享会员和公排会员;
所述的实体店会员入驻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实体店在销售平台系统上注册成为会员,注册实体店会员有商城会员和商超会员双重身份;
步骤2,实体店的产品录入系统,参与分配制度,商城后台控制商超前台,商超会员只参与商超产品消费分润;
步骤3,商超需提供独自的对公账户、相关资质以及其它、消费者分润直接实时到账;
步骤4,将商超会员编号区别于商城编号;
步骤5,消费流程:a.输入会员商超编号;b.产品扫码;c.线上刷脸支付;
所述的商城平台系统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商城产品入驻,电商;
步骤2,商家入驻,微商、参加分润;
步骤3,实体店入驻会员制运营,一个id号,会员双重身份。
所述的公排会员为游客系统,按先后顺序自然排列裂变。
采用以上设计后,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提供了一种用于销售平台客体的运营系统,适用于实体店的裂变,不限行业,实体店在位于商场的同时,与电商同步落地,可推广性强,可满足现有的使用需要。
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实施例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设计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