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是有关于一种显示装置,且特别是有关于一种具有振动回馈的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近年来,为了提升消费者体验,业者在一些显示装置中提供有振动回馈的效果,让使用者触碰显示屏幕时得以察觉。
2、然而,现有的具有振动回馈的显示装置仅局限于小尺寸之显示屏幕。对于较大尺寸之显示屏幕来说,其振动回馈无法有效传递至较远的区域。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系有关于一种显示装置,利用多个致动器及背框的延伸部,向触控显示面板产生多个分区的振动效果,让振动回馈的效果不再局限于小尺寸的显示装置所特有。
2、根据本发明之一方面,提出一种显示装置。显示装置包括触控显示面板、背框以及多个致动器。背框围绕触控显示面板之下,且包括框体及从框体延伸的多个延伸部。致动器各自对应设置于其一延伸部。
3、为了对本发明之上述及其他方面有更佳的了解,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背框具有一中空部,该些延伸部位于该中空部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框体包括一侧部及一底部,该些延伸部系自该底部延伸,该底部与该侧部之间形成一弯折角度,该弯折角度使该些延伸部从该底部逐渐远离该触控显示面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些致动器系为偏轴旋转块马达或线性谐振致动器。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些致动器提供垂直式振动或水平式振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些致动器系设置在该些延伸部背向该触控显示面板之一侧。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该延伸部呈现一字型、回圈状及螺旋状其中之一或其组合。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该些致动器设置于该些延伸部远离该框体的一端。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振动感测器,其中该背框更包括复数个连接部及一衔接部,该振动感测器设置于该衔接部,该些连接部连接于该些延伸部与该衔接部之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各该连接部的宽度小于各该延伸部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