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失确定方法、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38527922发布日期:2024-07-01 23:13阅读:20来源:国知局
侵权损失确定方法、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和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属于计算机,具体涉及一种侵权损失确定方法、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和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1、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出版物的出版载体呈现多样化趋势,出版物的侵权形式也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

2、为维护自身权益,相关技术中,版权方发现出版物被侵权后,往往会基于侵权方的获利金额,确定侵权方导致的侵权损失。但是这种基于侵权方的获利金额确定侵权损失的方式存在误差较大的问题,无法反映版权方的实际损失。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侵权损失确定方法、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和电子设备,能够解决相关技术中确定侵权损失的方式存在误差较大的问题。

2、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侵权损失确定方法,该方法包括:

3、获取目标方的第一信息,其中,所述目标方为侵权方或版权方;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中的至少一种;

4、获取侵权方的第二信息,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中的至少一种;

5、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

6、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侵权损失确定装置,该装置包括:

7、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方的第一信息,其中,所述目标方为侵权方或版权方;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中的至少一种;

8、所述获取模块,还用于获取侵权方的第二信息,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中的至少一种;

9、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

10、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1、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2、第五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芯片,所述芯片包括处理器和通信接口,所述通信接口和所述处理器耦合,所述处理器用于运行程序或指令,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3、第六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该程序产品被存储在存储介质中,该程序产品被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以实现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

14、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获取目标方的第一信息,其中,所述目标方为侵权方或版权方;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中的至少一种;获取侵权方的第二信息,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中的至少一种;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如此,通过引入目标方的第一信息和侵权方的第二信息,并基于第一信息和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可以实现综合目标方和侵权方对应的不同维度的信息来衡量侵权损失,保证最终确定的侵权损失更接近版权方的实际损失,进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确定侵权损失的方式存在误差较大的问题。



技术特征:

1.一种侵权损失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侵权损失和所述第二侵权损失,确定总的侵权损失,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

5.一种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的过程中,所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侵权损失和所述第二侵权损失,确定总的侵权损失的过程中,所述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10.一种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程序或指令,所述程序或指令被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技术总结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侵权损失确定方法、侵权损失确定装置和电子设备,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所述方法包括:获取目标方的第一信息,其中,所述目标方为侵权方或版权方;所述第一信息包括作家影响力和作品知名度中的至少一种;获取侵权方的第二信息,所述第二信息包括侵权方的知名度、侵权方的侵权规模、和侵权方的侵权持续时间中的至少一种;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和所述第二信息,确定侵权损失。

技术研发人员:阚志刚,李洋,陈彪,卢佐华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北京梆梆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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