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属于支付,尤其涉及一种罚息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1、目前,存款业务遵循了“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用户可以提前支取存款,不同银行针对提前支取存款可能设置不同的罚息条款,因此如何兼容不同罚息条款是很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罚息处理方法及装置,用于基于罚息条款对应的罚息收取规则,在提前支取存款时进行罚息金额计算,以达到兼容不同罚息条款的目的。
2、第一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罚息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3、接收提前支取请求,所述提前支取请求中携带存款标识和提前支取金额,所述存款标识指向目标存款产品;
4、从预先得到的多条罚息收取规则中,获取所述存款标识对应的目标罚息收取规则,每条所述罚息收取规则基于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得到;
5、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获得罚息金额;
6、从存款金额中扣除所述罚息金额和所述提前支取金额,并将所述提前支取金额存入发送所述提前支取请求的用户账户中。
7、可选的,所述每条所述罚息收取规则基于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得到包括:
8、在所述存款产品发生提前支取的情况下,从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中识别是否收取罚息;
9、若在所述存款产品发生提前支取的情况下收取罚息,设置所述存款产品的提取支取罚息标识为预设第一标识;若在存款产品发生提前支取的情况下不收取罚息,设置所述存款产品的提取支取罚息标识为预设第二标识;
10、若所述存款产品发生提取支取的情况下收取罚息,从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中识别罚息计算规则、罚息利率获取规则和罚息天数获取规则;
11、基于所述罚息计算规则设置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计算模式,基于所述罚息利率获取规则设置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利率获取标识,以及基于所述罚息天数获取规则设置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天数获取标识;
12、将所述存款产品的提取支取罚息标识、罚息计算模式、罚息利率获取标识和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记录在所述存款产品的罚息收取规则中,且利用所述存款产品的存款标识标记所述罚息收取规则。
13、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获得罚息金额包括:
14、在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中的提前支取罚息标识为预设第一标识的情况下,确定对所述存款金额进行罚息;
15、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中的罚息计算模式、罚息利率获取标识和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得所述罚息金额。
16、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中的罚息计算模式、罚息利率获取标识和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得所述罚息金额包括:
17、在所述罚息计算模式指示输入一个罚息金额的情况下,获得输入的罚息金额;
18、在所述罚息计算模式指示利用罚息计算公式计算罚息金额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罚息利率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利率,以及基于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天数;
19、基于所述罚息金额=提前支取金额*罚息利率*罚息天数,获得所述罚息金额,所述罚息金额=提前支取金额*罚息利率*罚息天数为所述罚息计算公式。
20、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罚息利率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利率,以及基于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天数包括:
21、在所述罚息利率获取标识指示罚息利率固定的情况下,获取购买所述目标存款产品时约定的罚息利率;
22、在所述罚息利率获取标识指示罚息利率可变的情况下,获取购买所述目标存款产品时约定的罚息利率码,基于所述罚息利率码获得所述罚息利率;
23、在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指示输入一个罚息天数的情况下,获取输入的罚息天数;
24、在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指示罚息天数与支取日期相关的情况下,基于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指向的罚息天数计算公式,获得所述罚息天数。
25、可选的,所述罚息天数计算公式包括:第一计算公式和第二计算公式,所述第一计算公式为:罚息天数=支取日期-存款开立日期,所述第二计算公式为:罚息天数=存款到期日期-支取日期;
26、所述第一计算公式和所述第二计算公式对应不同的罚息天数获取标识。
27、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指示输入一个罚息天数的情况下,若没有获取到输入的罚息天数,终止提前支取业务,并向发送所述提前支取请求的用户账户发送交易失败的提示信息;
28、或
29、在所述罚息计算模式指示输入一个罚息金额的情况下,若没有获取到输入的罚息金额,终止提前支取业务,并向发送所述提前支取请求的用户账户发送交易失败的提示信息。
30、第二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罚息处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31、罚息计算模块,用于接收提前支取请求,所述提前支取请求中携带存款标识和提前支取金额,所述存款标识指向目标存款产品;从预先得到的多条罚息收取规则中,获取所述存款标识对应的目标罚息收取规则,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获得罚息金额,每条所述罚息收取规则基于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得到;
32、结算模块,用于从存款金额中扣除所述罚息金额和所述提前支取金额,并将所述提前支取金额存入发送所述提前支取请求的用户账户中。
33、第三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34、处理器;
35、用于存储程序代码的存储器;
36、所述处理器运行所述程序代码,以实现上述罚息处理方法。
37、第四方面,本申请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电子设备的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电子设备执行上述罚息处理方法。
3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申请提供的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39、上述罚息处理方法及装置在接收到提前支取请求后,从预先得到的多条罚息收取规则中,获取提前支取请求携带的存款标识对应的目标罚息收取规则,基于目标罚息收取规则,获得罚息金额,并从提前支取请求携带的存款账户指向的账户金额中扣除罚息金额和提取支取金额,从而在提取支取存款时进行罚息金额计算。其中多条罚息收取规则基于不同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得到,从而可以整合不同的罚息条款,以达到兼容不同罚息条款的目的。此外,罚息收取规则可基于罚息条款的变化而变化,也可以得到新增罚息条款对应的罚息收取规则,便于对罚息收取规则的维护,以满足不同存款产品的罚息需求,且无需对每条罚息条款开发罚息计算系统,从而减少系统开发及维护成本。
1.一种罚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条所述罚息收取规则基于存款产品的罚息条款得到包括: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获得罚息金额包括: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目标罚息收取规则中的罚息计算模式、罚息利率获取标识和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得所述罚息金额包括: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罚息利率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利率,以及基于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获取罚息天数包括: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罚息天数计算公式包括:第一计算公式和第二计算公式,所述第一计算公式为:罚息天数=支取日期-存款开立日期,所述第二计算公式为:罚息天数=存款到期日期-支取日期;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罚息天数获取标识指示输入一个罚息天数的情况下,若没有获取到输入的罚息天数,终止提前支取业务,并向发送所述提前支取请求的用户账户发送交易失败的提示信息;
8.一种罚息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程序被电子设备的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电子设备执行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罚息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