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属于公共资源分配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 源分配的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现有技术中,公共资源的分配没有一个规范,且无法维持劳动量底线保障,无法兼 顾法制、能力和社会道德等因素的实现公共资源的分配。故此急需一种公共资源分配的方 法来适用于货币(一般指现金)、可数或可均分物品等资源的分配。
【发明内容】
[0003]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 资源分配的方法。
[0004] 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05] -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0006]S11,将预分配资源的人员进行分类,分别为第一类人员、第二类人员、第三类人 员、第四类人员和第五类人员;
[0007] 第一类人员,为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特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0008] 第二类人员,为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不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的特殊违法行 为的人员;
[0009] 第三类人员,为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屡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0010] 第四类人员,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0011] 第五类人员,为社会捐献资源的人员;
[0012] S12,预设前提条件,并根据预设的前提条件对预分配资源的人员按照分类
[0013] 类型进行分配资源,具体为:
[0014] 对第一类人员不予以分配资源;
[0015] 对第二类人员按劳分配资源;
[0016] 对第三类人员按法分配资源;
[0017] 对第四类人员按能分配资源;
[0018] 对第五类人员按德分配资源。
[0019] 优选的,S2中,预设前提条件具体为:
[0020]S21,将额定发放的资源,按照分配用途划分时间区间范围,标记为TM;
[0021] 所述时间区间以天作为本单位;
[0022] S22,将TIM时间范围内付出劳动人员总人数定义为N;第一类人员总人数为&,第 二类人员总人数为N2,……,第M-1类人员总人数为NM_i,第M类人员总人数为NM,N为彡1 的自然数;M为多2的自然数;则:
[0023] N = W......+Nm;
[0024] S23,将参与资源分配的全体人员按其有无违法违纪及其严重程度从无到有,从轻 到重分为M类,并依次排列;将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作为第一类资源分配 人员;将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归为第M类资源分配人员;有重大错误的人员归为第 M-1类资源分配人员;将除去上述几类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依其违法违纪严重程度归为M-2 类资源分配人员;
[0025] S24,对参与资源分配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评并计分,每个人年度考评总分为Xi ; 其中X和i均为多1的自然数;
[0026] S25,将同一类人员的考评分从高到低排列,并将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特殊违法违 纪行为的人员的考评分视为无分;
[0027] S26,设在TM时间范围内按劳分配L次;第一次资源分配额记录为Si,第二次资源 分配额记录为S 2,……,第L次资源分配额记录为Su其中L和S均为彡1的自然数;
[0028] S27,第i个人参与第j次资源分配的时间记录为= 1,2,……,N ;j = 1, 2, ......,L),第j次参与资源分配的N个人的共计时间为TIM」,第i个人参与L次分配的共 计时间为TIMi,则
【主权项】
1. 一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S11,将预分配资源的人员进行分类,分别为第一类人员、第二类人员、第三类人员、第 四类人员和第五类人员; 第一类人员,为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特殊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第二类人员,为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不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的特殊违法行为的 人员; 第三类人员,为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但屡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第四类人员,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第五类人员,为社会捐献资源的人员; S12,预设前提条件,并根据预设的前提条件对预分配资源的人员按照分类类型进行分 配资源,具体为: 对第一类人员不予以分配资源; 对第二类人员按劳分配资源; 对第三类人员按法分配资源; 对第四类人员按能分配资源; 对第五类人员按德分配资源。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2 中,预设前提条件具体为: S21,将额定发放的资源,按照分配用途划分时间区间范围,标记为TIM ;所述时间区间 以天作为本单位; 522, 将TIM时间范围内付出劳动人员总人数定义为N ;第一类人员总人数为N1,第二类 人员总人数为N2,……,第M-I类人员总人数为N sh,第M类人员总人数为NM,N为彡1的自 然数;M为多2的自然数;则: N = N^N2+......+Nm; 523, 将参与资源分配的全体人员按其有无违法违纪及其严重程度从无到有,从轻到重 分为M类,并依次排列;将无违法违纪行为,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作为第一类资源分配人 员;将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归为第M类资源分配人员;有重大错误的人员归为第M-I 类资源分配人员;将除去上述几类人员外的其他人员依其违法违纪严重程度归为M-2类资 源分配人员; 524, 对参与资源分配的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评并计分,每个人年度考评总分为Xi ;其中 X和i均为彡1的自然数; 525, 将同一类人员的考评分从高到低排列,并将存在情节严重及以上特殊违法违纪行 为的人员的考评分视为无分; 526, 设在??Μ时间范围内按劳分配L次;第一次资源分配额记录为S1,第二次资源分配 额记录为S2,……,第L次资源分配额记录为k其中L和S均为彡1的自然数; 527, 第i个人参与第j次资源分配的时间记录为ΤΠ^α = 1,2,……,N;j = 1, 2, ......,L),第j次参与资源分配的N个人的共计时间为TIMj,第i个人参与L次分配的共 计时间为TIMi^lJ
528, 全体参与分配人员应得第j次资源分配额Sj的按劳分配百分比为R%,且L次分 配均取相等值;R的值在〇至60之间; 529, 记各类人员应得第j次资源分配额\_的按法分配百分比分别为:第一类为R i%、 第二类为R2%,……,第M-I类为IVA,第M类为RM% ;其中: 0. Rm= Rm-i<Rm-2<......〈!^〈!^〈R!= 。
3.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 第二类人员按劳分配资源;按劳分配资源的方法具体为: S31,第M类人员不进行资源分配,将其应得的资源分配额直接计入Su;不存在第M类人 员时,Nm= 0 ; 532, 除第M类人员外,在N-Nm个人中进行第j次按劳分配; 533, 假设第j次资源分配的单位时间应得分配额相等,记为EMjJjJ EMj= S J^-TIMj; 此即为将IXR%按第j次分配确定的时间范围内的总时间τη^_平均分配; 534, 记Au为第i个人参与第j次分配应得资源\的份额,则第i个人参与第j次分 配应得资源额为 Aij= EMjXR% XTIMij; 或 Aij=SfIlMjXR^ XHMij; 535, 将TIM内的L次按劳分配应得资源额Aij累加,得到第i个人在TIM内的按劳分配 应得资源总额,记为A i;则
536, 将第j次按劳分配的剩余资源额[SjX (1-R% )]予以保存,记为Z」累加计 入S,S的初始值为零,在??Μ期满后,S的总额为
537, 按劳分配额\_XR%按实际情况或月结予以实时发放,剩余资源额I以TIM结算 并在考评完毕后进行分配。
4.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 第三类人员按法分配资源;按法分配资源的方法具体为: S41,每个人年度考评总分统计并审查完毕后,对于第1至M-2类人员进行按法分配; S42,假设第i个人属于第m类,则第i个人获得的按法分配资源额为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 第四类人员按能分配资源;按能分配资源的方法具体为: S51,如果需要分配资源的各人中Xi值相同,只需将Su按第一类人员总数Nl平均分配 即可;如果年度内只存在一类人员,则Su-般为零; 552, 当Sf第一类人员TIM内应得可分配资源的5%时,则另筹资源计入S ",以便于按 能分配; 553, 如果需要分配资源的各人中Xi差距分值<预设的容差范围值时,则按照S51中的 步骤进行分配,将3"的剩余额代入分值差距比例法中的U进行分配; 554, 当Su不为零,且需要分配资源的各人的X i存在较明显差异时,则将S "代入分值差 距比例法中的U进行分配。
6.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S53 和S54中分值差距比例法具体为: S61,将&个人中最高考评分记为Max,最低考评分记为Min ; 562, 以最低考评分Min为参考零点,将除最低考评分以外的其他人员,除最低考评分 以外的其他人员的数量共计NMin个;考评分X i减去Min的差值记为V i;则 Vi= X「Min ; 563, 随着Vi值的不同,若干不同Vi值求和的结果作为V ;V不等于零,则
564, 将剩余的可分配资源额U除以V,再乘以Vi,即为除最低考评分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个人应得资源分配额P i,视为奖励;
565, 记第i个人??Μ内应得资源分配额总计为Wi,则有 Wi=A^BfPi; 566, S61-S65计算过程中,在可分配资源的基本单位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分配时,将 Ai、BJP P 可分配资源的基本单位取整后分配,其他剩余额一并计入Y ;如果计算与分配 过程中不存在小数,则有: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 第五类人员按德分配资源;按德分配资源的方法具体为: S71,将Y以集体名义作为慈善款捐赠社会机构; S72,当第一类人员的人数N1= O时,剩余全部资源Y的比例Q i取整作为集体公共财 产,Q1= 50%,Y的另一比例Q2= 30%,Q2取整累积至??Μ的下一次资源分配时间区间,作 为履职尽责人员的各项奖励;其他剩余额(YX (I-Q1-Q2) -律以集体名义作为慈善款捐赠 社会机构。
【专利摘要】一种劳法能德底线原则的公共资源分配的方法,适用于市场经济环境下按劳分配,同时与遵纪守法、工作业绩等直接挂钩,并考虑了社会道德等因素,可广泛应用于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各类资源分配,可充分体现客观公正,调动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可为依法治国提供一种具有广泛参考应用价值的资源分配方法。该分配方案预设前提条件,并根据预设的前提条件对预分配资源的人员按照分类类型进行分配资源。通过本发明合理地分配资源,维持劳动量底线保障,兼顾法制、能力和社会道德等因素的实现公共资源的分配,适用于货币(一般指现金)、可数或可均分物品等资源的分配。
【IPC分类】G06Q10-06
【公开号】CN104751284
【申请号】CN201510141551
【发明人】孙翌辉
【申请人】孙翌辉
【公开日】2015年7月1日
【申请日】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