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471036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申请提供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方法包括: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本申请可以精确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提高录制精度。
【专利说明】
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申请涉及软件测试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背景技术】】
[0002]软件测试是软件开发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目的是发现潜伏在软件里的缺陷,减少软件开发和维护的成本,促进软件质量的提升。随着软件功能复杂度的不断提高,相应的自动化测试技术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
[0003]在各种自动化测试技术中,最接近用户需求的是与用户交互相关的用户界面(User Interface,UI)自动化测试,该测试技术主要是以模拟手工操作的方式,实现自动化的界面功能操作,达到对界面功能的测试。为了有效的生成测试脚本,产生大量以录制为辅助手段的脚本生成技术,这些技术一般是在录制模式下,记录用户的操作轨迹,据此生成对应的脚本语句。
[0004]目前录制用户操作的方法主要是监控用户动作触发的事件,根据监控到的事件信息生成录制结果。在这种方法中,监控到的事件都会被生成录制结果,但是在用户正常的操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多余的操作。现有方法没有办法做到精确录制用户的有效动作,避免无效动作,录制精度较低。

【发明内容】

[0005]本申请的多个方面提供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及装置,用以精确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提尚录制精度。
[0006]本申请的一方面,提供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包括:
[0007]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0008]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09]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
[0010]本申请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包括:
[0011]禁止处理模块,用于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0012]标记处理模块,用于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13]记录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
[0014]在本申请中,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通过对界面上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该事件,实现了对用户在界面进行的操作的录制。另外,由于本申请通过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允许用户对所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因此可以精确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而避免对无效操作的录制,提高了录制精度。【【附图说明】】
[0015]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6]图1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17]图2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的示意图;
[0018]图3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0019]图4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0]图5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1]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0022]图1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
[0023]101、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
[0024]102、对界面上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25]103、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上述事件。
[0026]本实施例提供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可由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后续简称为录制装置)来执行。该录制装置可以是各种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例如浏览器、游戏APP等;或者,该录制装置也可以是独立于各种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但向这些应用提供界面操作录制服务的装置,例如可以是各类应用的插件。
[0027]通常,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就会触发相应的事件。举例说明,用户在界面上点击鼠标,会触发鼠标点击事件;用户在界面上移动鼠标,会触发鼠标移动事件;用户通过敲击键盘在界面上进行输入操作,会触发键盘输入事件;等等。一般来说,每个事件都会有相应的响应操作,一旦事件被触发,该事件对应的响应操作就会被执行。
[0028]在本实施例中,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不是立即响应该事件,而是禁止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为后续用户对在界面上所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提供条件。值得说明的,若录制装置是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本身,则禁止执行对事件的响应操作具体为:录制装置具体禁止其本身执行对事件的响应操作;若录制装置是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的插件,则禁止执行对事件的响应操作具体为:录制装置禁止该应用执行对事件的响应操作。举例说明,假设用户点击某个购物网页上展示的某个商品图标这一操作对应的默认响应是跳转到该商品的详情页,则在本实施例中,当用户点击该购物网页上展示的商品图标时,并不直接跳转到商品详情页。
[0029]可选的,录制装置可以通过监听的方式发现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的事件,但不限于此。
[0030]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录制装置具体可以通过屏蔽该事件,以禁止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例如,录制装置具体可以将事件的默认响应方法修改为录制装置的处理方法,从而达到屏蔽该事件以禁止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的目的。举例说明,录制装置可以将鼠标移动事件对应的响应方法,修改为录制装置的处理方法,如下:
[0031]doc.addEventListener (〃mousemove〃,_ f b t.fiIterAUIMousemove, true, 355686),来达到禁止执行对该鼠标移动事件的响应操作的目的。
[0032]上述方法中的“mousemove”代表鼠标移动事件,doc.addEventListener是为当前界面上的mousemove事件增加的一个事件监听者,该事件监听者的处理逻辑被封装在fbt.f i I terAUIMousemove这个方法中,该方法即录制装置的处理方法,这样就实现了对鼠标移动事件的拦截并进入事件监听者(即录制装置的处理方法)的处理逻辑中,达到屏蔽鼠标移动事件的目的。
[0033]在本实施例中,当禁止对事件的响应操作后,可以对界面上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对用户来说,当看到界面上被标记的对象后,可以了解到录制装置要对发生在该对象上的操作进行录制,如果这个操作是用户的有效操作,则用户可以发出确认指令;若这个操作不是用户的有效操作,则用户可以不发出确认指令,或者重新执行一次有效的操作。
[0034]对于录制装置来说,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说明该事件是用户的有效操作触发的,此时,录制装置记录该事件,也就意味着对用户在界面上的操作进行了录制。
[0035]例如,用户在界面上将鼠标从A点移到B点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次的鼠标移动事件,其中,真正只需记录I次鼠标移动事件,其他鼠标移动事件都属于多余操作。在本实施例中,对每个鼠标移动事件来说,录制装置都会在界面上对该鼠标移动事件涉及的对象(例如可以是图片、文本等)进行标记,允许用户对在界面上所进行的鼠标移动操作进行确认;对用户来说,只会对一次鼠标移动操作进行确认,所以录制装置只需录制用户发出确认指令的那个鼠标移动事件即可,不会录制其他鼠标移动事件,具有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避免录制错误操作的效果,具有较高的录制精度。
[0036]又例如,用户在界面上用鼠标点击选中某个对象时,会触发鼠标选择事件,假设第一次选错了对象,于是重新选择,那么第一次的鼠标选择操作就属于错误操作。在本实施例中,对每次鼠标选择事件,录制装置会对界面上该鼠标选择事件涉及的对象(例如可以是单选钮、复选钮、文本输入框等)进行标记,以允许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选择操作进行确认,用户只会对第二次的选择操作进行确认,录制装置只录制用户第二次选择操作触发的鼠标移动事件,具有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避免录制错误操作的效果,具有较高的录制精度。
[0037]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录制装置具体可以对界面上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突出显示,以达到对该对象进行标记的效果。
[0038]本实施方式并不限定突出显示的方式,例如可以是闪烁、字体加粗、倾斜、加下划线、加边框、变颜色等各种可以将该对象与界面上其他对象明显区分开的显示方式。
[0039]以加边框为例,录制装置可以获取事件涉及的对象的大小参数和事件涉及的对象在界面中的坐标参数;根据所获取的大小参数和坐标参数,在界面上绘制包围该事件涉及的对象的边框,以供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40]进一步,录制装置绘制上述边框的具体过程包括:
[0041]第一步:边框初始化,例如设置上边框的高度和左右边框的宽度为固定值,并将上下边框的宽度和左右边框的高度初始化为一个值,该值允许后续进行修改。该初始化过程具体可以为:使用〈body〉元素的append方法在页面体中添加相应的元素:
[0042]$ (,body,).append (
[0043]<div id = ^auiMaskTopDiv^style = 〃width: 2px ;height: 2px ;background-color:
[0044]#FFCC00 ;z~index:987634567 !posit1n:fixed ;">〈/div>
[0045]<di V id = 〃au iMaskLeftD i v〃 s ty I e = 〃he i ght: 2px ; wi dth: 2px ;background-color:
[0046]#FFCC00 ;z~index:987634567 !posit1n:fixed ;">〈/div>
[0047]<diV id = ^auiMaskRightDiv^style = "height: 2px ;width: 2px ;background-color:#FFCC00 ;z-1ndex:987634567 !posit1n:fixed ;〃>〈/div>
[0048]<diV id = "auiMaskBottomDi v〃sty Ie = "width: 2px ;height: 2px ;background-color:#FFCC00 ;z-1ndex:987634567 !posit1n:fixed ;">〈/div>,);
[0049]第二步:获取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的事件涉及的对象的大小参数,这里的大小参数主要是指该对象的长和宽,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获取:
[0050]var maskHeight = $(el).0uterHeight(false);
[0051]var maskffidth = $ (el).0uterffidth(false);
[0052]第三步:获取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的事件涉及的对象在界面中的坐标参数,这里的坐标参数主要是指该对象在界面中的屏幕偏量参数,具体可以以下方法获取:
[0053]var off = $ (el).0ffset ();
[0054]第四步:根据上述大小参数和坐标参数重新设定边框的高度和宽度,具体可以使用方法[目标对象].width (maskWidth)/[目标对象].height (maskWidth) /[目标对象].0ffset (maskffidth)进行设定;
[0055]第五步:使用背影色设定方式设置边框的颜色,以便于使用户可在界面上识别到边框内的对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0056]el.style.backgroundColor = ’ CCCCCC'。
[0057]第六步:在界面上展示该边框,前述事件涉及的对象位于该边框内。如图2所示,为通过边框标识对象的一种示意图。
[0058]在本实施例中,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录制装置禁止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通过对界面上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该事件,实现了对用户在界面进行的操作的录制。另外,录制装置通过对界面上的对象进行标记,达到允许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的目的,而通过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的确认,可以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并避免对一个有效操作中的多余操作或错误操作的录制,从而提高录制精度。另外,由于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可以精确的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因此还可以减少或避免用户在录制后的二次处理,节约资源和成本。
[0059]图3为本申请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方法包括:
[0060]301、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
[0061]302、捕获上述事件,以确定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
[0062]303、根据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若判断结果为时,则执行步骤304 ;若判断结果为否,则执行步骤306。
[0063]304、对界面上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64]305、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上述事件,并执行步骤306。
[0065]306、执行对上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0066]本实施例可基于图1所示实施例实现,与图1所示实施例的主要区别在于:在对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的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之前,确定事件涉及的对象以及判断是否需要对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0067]在本实施例中,当禁止执行对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的事件的响应操作后,可以对该事件进行捕获操作,以确定该事件的相关信息,该事件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该事件涉及的对象和该事件的类型。
[0068]考虑到并不是所有操作的对象都要进行标记,例如对于当前已被标记的对象不需要再次标记。基于此,在确定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之后,录制装置根据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0069]具体的,录制装置可以判断上述事件涉及的对象是否处于已标记状态,若是,则确定不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若否,则确定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0070]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为便于对用户在界面上的操作进行录制,录制装置可以在界面上向用户展示录制工具栏,该录制工具栏包括录制工具,例如,录制工具可以包括用于供用户发出开始录制指令的开始按钮、用于发出停止录制的停止按钮以及用于供用户发出其他指令的指令按钮等。其中,用户在界面上对录制工具进行操作是控制录制过程的行为,不属于正常的界面操作,所以不需要录制。
[0071]基于上述,录制装置具体可以判断事件涉及的对象是否属于录制工具,并判断事件涉及的对象是否处于标记状态,若事件涉及的对象不属于录制工具、且事件涉及的对象处于未标记状态,则确定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若事件涉及的对象属于录制工具,或者事件涉及的对象处于已标记状态,则确定不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0072]当确定不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时,则不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另外,不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意味着用户对该对象的操作不需要录制,因此可以直接执行对该事件的相应操作。
[0073]当确定需要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时,执行对界面上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在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的操作。
[0074]可选的,用户可以通过再次对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操作而发出确认指令。或者,用户也可以通过录制工具栏上的录制工具发出确认指令。
[0075]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该事件,并且可以执行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
[0076]值得说明的是,记录事件主要是记录事件涉及的对象和事件的类型,这些记录结果一般是一些字符串。举例说明,假设用户在界面上输入用户名、密码以进行登录,该过程涉及三个事件,一个是输入用户名的事件,一个是输入密码的事件,一个是点击登录按钮的事件;对于输入用户名的事件,录制装置记录的结果包括:用户名框+输入用户名;对于输入密码的事件,录制装置记录的结果包括:密码框+输入密码;对于点击登录按钮的事件,录制装置记录的结果包括:登录按钮+点击操作。
[0077]进一步,当录制装置记录事件之后,可以根据记录结果生成各种语言的脚本文件,用以对应用软件进行测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脚本编写的重复劳动,提高脚本的生成效率。另外,在采用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的录制结果生成脚本文件之后,在维护脚本文件的过程中,实现可视化维护,减少用户的使用成本,提高脚本维护效率。
[0078]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前述的各方法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申请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申请,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他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模块并不一定是本申请所必须的。
[0079]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0080]图4为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装置包括:禁止处理模块41、标记处理模块42和记录模块43。
[0081]禁止处理模块41,用于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0082]标记处理模块42,用于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83]记录模块43,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
[0084]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禁止处理模块41具体可用于:屏蔽所述事件,以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0085]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如图5所示,该装置还包括:事件捕获模块44和判断模块45 ο
[0086]事件捕获模块44,用于捕获所述事件,以确定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
[0087]判断模块45,用于根据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并在判断结果为是时,触发所述标记处理模块执行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的操作。
[0088]进一步,如图5所示,该装置还可以包括:展示模块46,用于在所述界面上向所述用户展示录制工具栏,所述录制工具栏包括录制工具。
[0089]基于上述,判断模块45具体可用于:在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不属于所述录制工具、且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处于未标记状态时,确定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0090]进一步,如图5所示,该装置还可以包括:指令接收模块47,用于接收用户通过所述录制工具发出的所述确认指令。指令接收模块47负责向记录模块43提供确认指令。
[0091]在一可选实施方式中,标记处理模块42具体可用于: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突出显示,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92]进一步,标记处理模块42具体可用于:获取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大小参数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在所述界面中的坐标参数;根据所述大小参数和所述坐标参数,在所述界面上绘制包围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边框,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0093]进一步,如图5所示,该装置还可以包括:执行模块48,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的所述确认指令时,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例如,当该装置是各种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例如浏览器、游戏APP等时,可以包括执行模块48。
[0094]本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可以是各种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例如浏览器、游戏APP等;或者,该录制装置也可以是独立于各种支持用户界面操作的应用,但向这些应用提供界面操作录制服务的装置,例如可以是各类应用的插件。
[0095]本实施例提供的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可以在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对该事件的响应操作,通过对界面上该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用户对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当接收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该事件,实现了对用户在界面进行的操作的录制。另外,由于本实施例提供的录制装置可以通过对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允许用户对所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因此可以精确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而避免对无效操作的录制,提高了录制精度。另外,由于本实施例提供的录制装置可以精确的录制用户的有效操作,因此还可以减少或避免用户在录制后的二次处理,节约资源和成本。
[0096]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0097]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0098]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0099]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硬件加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0100]上述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的集成的单元,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上述软件功能单元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或处理器(processor)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 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 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0101]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主权项】
1.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包括: 屏蔽所述事件,以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之前,包括: 捕获所述事件,以确定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 根据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 当判断结果为是时,执行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的操作。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在所述界面上向所述用户展示录制工具栏,所述录制工具栏包括录制工具; 所述根据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包括: 若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不属于所述录制工具、且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处于未标记状态,则确定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包括: 接收所述用户通过所述录制工具发出的所述确认指令。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包括: 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突出显示,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突出显示,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包括: 获取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大小参数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在所述界面中的坐标参数; 根据所述大小参数和所述坐标参数,在所述界面上绘制包围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边框,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所述确认指令时,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9.一种用户界面操作录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禁止处理模块,用于当用户在界面上进行操作触发事件时,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标记处理模块,用于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 记录模块,用于当接收到所述用户的确认指令时,记录所述事件。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禁止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屏蔽所述事件,以禁止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事件捕获模块,用于捕获所述事件,以确定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类型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状态,判断是否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并在判断结果为是时,触发所述标记处理模块执行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的操作。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展示模块,用于在所述界面上向所述用户展示录制工具栏,所述录制工具栏包括录制工具; 所述判断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不属于所述录制工具、且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处于未标记状态时,确定需要对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标记。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所述用户通过所述录制工具发出的所述确认指令。14.根据权利要求9-13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对所述界面上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进行突出显示,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标记处理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大小参数和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在所述界面中的坐标参数; 根据所述大小参数和所述坐标参数,在所述界面上绘制包围所述事件涉及的对象的边框,以供所述用户对在所述界面上进行的操作进行确认。16.根据权利要求9-13任一项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执行模块,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的所述确认指令时,执行对所述事件的响应操作。
【文档编号】G06F11/34GK105824742SQ201510009002
【公开日】2016年8月3日
【申请日】2015年1月8日
【发明人】张仁, 夏大伟, 郭超, 王燕, 范端
【申请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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