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652402阅读:14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
【背景技术】
[0002]现有的广告服务终端在终端上部署广告引擎,广告引擎从广告服务器获取广告资源,在终端上的业务应用,主动向广告引擎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业务中承载的内容,向广告引擎请求广告服务,广告服务根据广告策略和请求中的信息,来提供广告给该业务应用,让该业务应用来向用户提供广告。
[0003]然而现有的广告服务终端并不具有摄像功能,即使存在具有摄像功能的广告服务终端,也无法对摄像结果进行审核,导致资源的浪费以及一些违规的现象发生。
【实用新型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适用于具有摄像装置的广告服务终端。
[000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它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处理机、网卡、服务器、审核终端、数据库和手机终端,摄像头的输出端与处理机连接,处理机依次通过网卡和网络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通过网络与审核终端连接,服务器与数据库连接,服务器的图像输出端通过网络与手机终端连接;处理机的图像输出端与显示屏连接。
[0006]所述的处理机为工控机。
[0007]所述的处理机为单片机。
[0008]所述的网卡为有线网卡或者无线网卡。
[0009]所述的审核终端包括人工审核的终端和机器审核的终端。
[0010]所述的显示屏、处理机、网卡和摄像头设置在同一个广告服务终端上,所述的处理机和网卡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显示屏和摄像头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0011]所述的广告服务终端还包括一个二维码生成装置和一个二维码显示装置,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入端接收来自服务器的信息,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出端与二维码显示装置连接,所述的二维码生成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二维码显示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0012]所述的处理机的数据输出端输出的数据包括图像数据和地理位置数据。
[001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I)本实用新型应用于设置有摄像采集装置的终端设备上,如LED显示屏、IXD拼接幕墙、广告机、投影幕墙等;(2)用户可通过摄像头拍取照片,处理机给照片加上位置标识后,通过网卡(有线或无线)把该照片发送到服务器上,并通过审核终端对照片进行审核,过滤不合法、不合规则的照片,并将审核照片发送到用户账号或公众帐号、公共网站;(3)由于本实用新型中的人机交互装置均为设置在公共场所的固定型广告服务终端,其所拍摄照片的背景信息可反映当地当时的人流量等信息,可将该照片信息发送给第三方系统,如公交调度系统、出租车调度系统、事件预警系统等连接。
【附图说明】
[0014]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5]下面结合附图进一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以下所述。
[0016]如图1所示,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它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处理机、网卡、月艮务器、审核终端、数据库和手机终端,摄像头的输出端与处理机连接,处理机依次通过网卡和网络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通过网络与审核终端连接,服务器与数据库连接,服务器的图像输出端通过网络与手机终端连接;处理机的反馈输出端与显示屏连接。
[0017]所述的处理机为工控机。
[0018]所述的处理机为单片机。
[0019]所述的网卡为有线网卡或者无线网卡。
[0020]所述的审核终端包括人工审核的终端和机器审核的终端。
[0021]所述的机器审核的终端可采用专利号为CN200810125798.7所公开的图片检测系统。
[0022]所述的显示屏、处理机、网卡和摄像头设置在同一个广告服务终端上,所述的处理机和网卡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显示屏和摄像头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0023]所述的广告服务终端还包括一个二维码生成装置和一个二维码显示装置,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入端接收来自服务器的信息,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出端与二维码显示装置连接,所述的二维码生成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二维码显示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0024]所述的处理机的数据输出端输出的数据包括图像数据和地理位置数据。
[0025]使用本实用新型包括如下步骤:
[0026]1、用户通过摄像头进行拍照,通过显示屏查看拍照状况;
[0027]2、用户通过手机终端对二维码生成装置进行扫描,打开手机APP ;
[0028]3、用户选择上传图像,处理机对图像进行处理之后通过网卡将数据上传至服务器;
[0029]4、服务器接收照片的数据;
[0030]5、服务器将该照片的数据发送至审核终端,进行审核;
[0031]6、审核终端对照片的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审核:
[0032](I)若照片通过审核,审核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审核通过”的信息,服务器将数据存储到后台数据库,用户通过手机终端的手机APP浏览照片,对照片进行二次处理;
[0033](2)若照片未通过审核,审核终端向服务器发送“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服务器将照片另行存储,照片不在手机APP中呈现。
【主权项】
1.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处理机、网卡、服务器、审核终端、数据库和手机终端,摄像头的输出端与处理机连接,处理机依次通过网卡和网络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通过网络与审核终端连接,服务器与数据库连接,服务器的图像输出端通过网络与手机终端连接;处理机的图像输出端与显示屏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处理机为工控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处理机为单片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网卡为有线网卡或者无线网卡。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审核终端包括人工审核的终端和机器审核的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屏、处理机、网卡和摄像头设置在同一个广告服务终端上,所述的处理机和网卡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显示屏和摄像头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广告服务终端还包括一个二维码生成装置和一个二维码显示装置,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入端接收来自服务器的信息,二维码生成装置的输出端与二维码显示装置连接,所述的二维码生成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内部,所述的二维码显示装置设置在广告服务终端壳体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处理机的数据输出端输出的数据包括图像数据和地理位置数据。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照片传输和审核系统,它包括摄像头、显示屏、处理机、网卡、服务器、审核终端、数据库和手机终端,摄像头的输出端分别与显示屏和处理机连接,处理机依次通过网卡和网络与服务器连接,服务器通过网络与审核终端连接,服务器与数据库连接,服务器的图像输出端通过网络与手机终端连接;处理机的反馈输出端与显示屏连接。本实用新型适用于设置有摄像采集装置的广告服务终端,用户在使用具有摄像装置的广告服务终端进行拍照体验,照片通过审核后进行分享。
【IPC分类】G06Q30-02
【公开号】CN204360426
【申请号】CN201520024044
【发明人】王季春, 严军, 邓秋雄
【申请人】成都智元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5月27日
【申请日】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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