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64117阅读:2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手机交易服务领域,更具体涉及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适用于在金融、通讯、商业、运输、服务等行业。
背景技术
移动通讯正对目前的生活产生深刻的影响,手机能实现无线通话、短消息图片邮件收发,开启了一个崭新的通讯模式。有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手机用户达4亿。同时,现代社会金融产品越来越丰富,人们逐渐习惯通过银行金融产品处理财务问题,乐于使用银行卡进行理财、转账、消费支付替代现金流通,椐统计,目前全国银行卡总量超7亿张。
目前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实现资金流动的主要两种系统一种是手机预存话费代扣系统,一种是手机号绑定互联网上的账户用以internet网上交易支付系统。
手机预存话费代扣系统通过移动运营商受理交易双方的委托,在接受并核实到交易双方的请求后划拨手机预存话费到另一方。这种形式由于手机内预存话费金额较小,因而交易的产品种类、范围有限。同时这也需要交易双方必须与移动运营商事先达成委托协议并方便三方进行结算,事实上多数商家可能在银行有账户但与移动运营商联系甚少。这种形式多被通讯、信息行业所采用,传统行业缺乏推广动力。
手机号绑定互联网上的账户系统,由银行、互联网络、移动运营系统、网络商店组成,其安全度和金额都让人满意,但仅仅存在于网络虚拟世界,不符合人们传统的生活习惯,人们更多地愿意慢步在超级市场内手拿商品细致鉴别比较后才决定是否购买交易。我们需要的是科技人性化,而不是改变人类适应科技。
现有的移动网络金融网络缺点如下1、手机预存话费代扣系统,交易金额小、使用范围窄;2、手机号绑定互联网上的账户系统,仅限于internet网络不能适应广泛的生活空间。
3、手机预存话费代扣系统与手机号绑定互联网上的账户系统都无法实现现金存取等传统交易业务。
4、现有的手机付费后,手机不能在服务中起到全能凭证作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在于提供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使用本系统的用户能完成广泛的交易服务如订购机票、零售购物、现金存取、证卷交易、缴纳税费等,使用本系统的用户可在多种环境下得到交易服务,如在零售市场内、行驶的交通工具上、互联网上、银行营业点内等,使用本系统的用户可以用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作为付费凭证搭乘交通工具、索取票据等。
为了实现上述任务,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措施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包括,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业务处理中心(SCC)、凭证转账中心(VC)、银行服务端、移动通讯网络(MCN)。所述的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通过IFD接口电路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相连并进行通信;所述的业务处理中心(SCC)与凭证转账中心(VC)通过CS2-INAP协议连接,与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通过CAP协议相连,与移动通讯网络(MCN)通过SMPP协议相连;所述的凭证转账中心(VC)提供转账协议接口,与银行服务端相连;所述的移动通讯网络(MCN)能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实现通信;所述的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其手机号和智能卡绑定银行服务端内的一银行账户、向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出示账户身份、接受移动通讯网络(MCN)所发出的信息并回复信息给移动通讯网络(MCN)、识别手机使用者的指纹允许或禁止手机操作,另外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能作为交易凭证使用户享用已付费的服务或商品或索取相应票据;所述的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识别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账户身份和接受用户提供账户密码并向业务处理中心(SCC)发出账户身份鉴权认证请求和交易业务请求,接受业务处理中心(SCC)发出的账户身份鉴权认证和交易业务处理信息;所述的业务处理中心(SCC)完成账户身份鉴权认证逻辑处理、账户交易业务逻辑处理,更新帐户信息;所述的凭证转账中心(VC)主要实现和银行之间的转账接口,接受业务处理中心(SCC)发过来的银行转账请求,和银行主机进行交互,完成银行内转账功能;所述的银行服务端实现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用户手机号码、智能卡和银行账户的绑定,接受用户的转账请求,与凭证转账中心(VC)互联,实现完成交易业务功能。
所述的移动通讯网络(MCN),完成传递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和业务处理中心(SCC)信息的功能。
本发明具有以下技术效果1、便捷持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的用户,不用分别携带手机和银行卡,减少外出携带物品零散的麻烦,在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实现支付、转账功能。
2、适用范围广本系统的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能设置于买场、银行柜台、证卷交易所、车站机场、医院、学校等,广泛分布于人类生活工作的场所。
3、功能强在用户通过本系统为服务或商品或业务付费后,本系统的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能作为享用服务或商品或业务的凭证和给付付款收据发票的凭证。
4、系统安全可靠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通过指纹识别确认手机机主,防止手机被别人盗用,同时系统业务处理中心(SCC)的身份鉴定也为交易提供了安全保障。


图1为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系统的控制功能流程图。
图3为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工作流程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如图1所示,是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系统的一般结构,包括,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业务处理中心(SCC)3、凭证转账中心(VC)4、银行服务端5、移动通讯网络(MCN)6。
所述的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Mobile Intelligent FingerprintPhone)是用户持有的身份信息移动终端。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其手机号和智能卡绑定银行服务端内的一银行账户,通过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的IFD接口电路向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出示账户身份。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通过移动通讯网络(MCN)6接收信息并回复信息给移动通讯网络(MCN)6。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能识别手机使用者的指纹允许或禁止手机操作,另外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能作为交易凭证使用户得到已付费的服务或商品并索取相应票据。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技术来源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U526移动通讯终端、亚略特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嵌入式指纹模块、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PHILIPS Mifare 1非接触式射频卡等。
所述的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Inter Face DeviceService Switching Point)是业务发生的起点和识别用户的端口,实现读取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身份功能和接受用户提供账户密码,根据用户交易请求发出具体业务请求功能。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通过IFD接口电路读取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身份,通过CA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SCC)3相连。识别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账户身份并向业务处理中心(SCC)3发出账户身份鉴权认证请求和交易业务请求,接受业务处理中心(SCC)3发出的账户身份鉴权认证和交易业务处理信息。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由深圳市明华澳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RF-35LT射频读写器、广州市中崎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中崎ZQ-6000提供;所述的业务处理中心(SCC)3(Service Control Center)是系统的核心构件,它提供储存用户的资料数据功能,接受业务请求能,核实用户身份功能,处理用户请求功能,随时更新用户资料数据功能。业务处理中心(SCC)3与凭证转账中心(VC)4通过CS2-INAP协议连接,与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IFDSSP)2通过CAP协议相连,与移动通讯网络(MCN)6通过SMPP协议相连,提供储存用户的资料数据功能,接受业务请求能,核实用户身份功能,处理用户请求功能,随时更新用户资料数据功能。完成账户身份鉴权认证逻辑处理、账户交易业务逻辑处理。业务处理中心(SCC)3技术来源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SCP设备;所述的移动通讯网络(MCN)6(Mobile Communication Net)实现接受和转发业务处理中心(SCC)3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之间的信息。移动通讯网络(MCN)6,通过SMP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SCC)3相连,实现在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和业务处理中心(SCC)3之间传递信息。移动通讯网络(MCN)6技术来源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全能HSDPA系统3G方案。
所述的凭证转账中心(VC)4(Voucher Center)是业务处理中心(SCC)3银行端之间的接口构件,提供转账接口。凭证转账中心(VC)4通过CS2-INA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SCC)3相连,通过转账接口与银行服务端5相连,接受业务处理中心(SCC)3发过来的银行转账请求,和银行主机进行交互,完成银行内转账功能。凭证转账中心(VC)4技术来源IBM的金融转账处理方案。
所述的银行服务端5实现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用户手机号码、智能卡和银行账户的绑定,通过转账接口凭证转账中心(VC)4互联,接受用户的业务请求,实现完成交易转账功能。
系统中所采用的CAP(Camel Application Part)协议、CS2-INAP(CapabilitySet 2-Intellegent Network Application Part)协议、SMPP(Short Message Peer toPeer)协议均为目前通讯网络中广泛认可和使用。
如图2所示,是本发明系统的控制功能流程图,图中可以看到,系统对用户的账户进行了安全和功能上的控制,区分符合或错误的情况的处理,以保护系统内账户的安全。
指纹鉴别7,用户持手机需要进行交易前需要进行指纹识别鉴定,这一识别在手机上进行,手机在确认提供的指纹符合后允许进行下一步操作8密码识别,手机鉴别指纹失败以后则进行拒绝业务操作11。
密码识别8,用户输入密码,这一识别可在业务受理点上进行也可与手机电话订购商品或服务时在手机上进行,在业务受理点将需处理的信息传递至业务处理中心鉴别,鉴别结果通过则进行下一补操作帐户交易范围审核9,鉴别结果为否定则进行拒绝业务操作11。
帐户交易范围审核9,由业务处理中心根据帐户信息和交易请求信息审核判断能否进行交易服务,审核通过则进行执行交易请求并记录交易明细、更新账户10,审核结果为否定则进行拒绝业务操作11。
系统确保使用手机的人为手机合法所有者,确保服务的安全,保障系统运营各方的运作安全。
如图3所示,是本发明的一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A.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向业务受理点(IFDSSP)2出示账户身份和鉴权请求及密码。
B.业务受理点(IFDSSP)2向业务处理中心(SCC)3发出账户鉴权请求和业务请求。
C.业务处理中心(SCC)3根据账户信息处理账户鉴权请求,向业务受理点(IFDSSP)2发出鉴权结论信息。
D.业务处理中心(SCC)3根据账户信息处理账户鉴权请求和业务请求,向凭证转账中心(VC)4发出转账请求。
E.凭证转账中心(VC)4根据业务处理中心(SCC)3的转账请求向银行端发出转账指令。
F.银行根据凭证转账中心(VC)4的转账指令完成转账操作后,向凭证转账中心(VC)4回复完成消息。
G.凭证转账中心(VC)4根据银行端所发出的转账完成消息,向业务处理中心(SCC)3发出回复消息。
H.业务处理中心(SCC)3根据凭证转账中心(VC)4的回复消息更新账户信息,向业务受理点(IFDSSP)2发出交易完成信息。
I.业务处理中心(SCC)3根据凭证转账中心(VC)4的回复消息,向移动通讯网络(MCN)6发出交易完成信息。
J.移动通讯网络(MCN)6根据业务处理中心(SCC)3的交易完成明细信息,向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MIFP)1发送交易明细信息。
权利要求
1.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它由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业务受理点(2)、业务处理中心(3)、凭证转账中心(4)、银行服务端(5)、移动通讯网络(6)构成,其特征在于业务处理中心(3)与凭证转账中心(4)通过CS2-INAP协议连接并与业务受理点(2)通过CAP协议相连,与移动通讯网络(6)通过SMPP协议相连,凭证转账中心(4)提供转账协议接口,与银行服务端(5)相连;业务受理点(2)通过IFD接口电路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进行通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其手机号和智能卡绑定银行服务端(5)内的一银行账户、向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2)出示账户身份、接受移动通讯网络(6)所发出的信息并回复信息给移动通讯网络(6)、识别手机使用者的指纹允许或禁止手机操作,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能作为交易凭证使用户享用已付费的服务或商品或索取相应票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业务受理点(2),通过IFD接口电路读取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身份,通过CA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3)相连,识别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账户身份和接受用户提供账户密码并向业务处理中心(3)发出账户身份鉴权认证请求和交易业务请求,接受业务处理中心(3)发出的账户身份鉴权认证和交易业务处理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业务处理中心(3)与凭证转帐中心(4)通过CS2-INAP协议连接,与业务受理点2通过CAP协议相连,与移动通讯网络(6)通过SMPP协议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凭证转账(4)通过CS2-INA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3)相连,通过转账接口与银行服务端(5)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银行服务端(5)实现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用户手机号码、智能卡和银行账户的绑定,接受用户的转账请求,与凭证转账中心(4)互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其特征是所述的移动通讯网络(6)通过SMPP协议与业务处理中心(3)相连,在传递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1)和业务处理中心(3)之间传递信息。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通过手机实现交易服务的系统。它包括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业务受理点、业务处理中心、凭证转账中心、银行服务端、移动通讯网络,业务处理中心与凭证转账中心通过协议连接,与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通过CAP协议相连,与移动通讯网络通过SMPP协议相连;凭证转账中心提供转账协议接口,与银行服务端相连;移动通讯网络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协议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通信;所述的能识别手机内置智能卡的业务受理点通过IFD接口电路与内置智能卡指纹识别手机进行识别。本发明便捷,适用范围广,功能强,定位安全可靠。
文档编号G07F19/00GK1983336SQ20051002006
公开日2007年6月20日 申请日期2005年12月16日 优先权日2005年12月16日
发明者白燕川, 毛成志, 刘辉芬 申请人:四川新龙门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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