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终端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671122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用户终端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包括:读卡器,用于读取用户设备;处理资源,被配置成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以及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提取的用户请求;以及输出设备,被配置成响应于对现金提取的用户请求,发出可兑换现金的代币。
【专利说明】用户终端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用于执行ATM(自动柜员机)现金提取交易或现金存入交易的用户终端以及一种用于执行这种交易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0002]ATM终端应用非常广泛并允许用户提取现金及执行其他银行业务交易。为了提取现金,用户通常将金融交易卡(例如信用卡或借记卡)插入ATM终端、输入PIN码、以及经由显示在该终端上的一系列画面来执行交易。
[0003]由于ATM终端包含有大量的现金,其通常具有用于防盗的多种安保机制。举例来说,ATM终端的物理构造往往比较强韧,重量很大,从而难以移动或砸开该ATM。更复杂地,通常还提供了防破坏(tamper)机制来确保能够检测到对ATM的任何破坏并从而可以关闭ATM或产生报警。大多数的ATM都嵌入在建筑物的构造物中(例如嵌入在外墙中)以实现防盗。
[0004]在发展中国家及很多发达国家的乡村或偏远地区,ATM终端相对较少。部分原因是因为在构建相对较大、较重和复杂的ATM终端方面存在困难,并且可能也是由于基础设施的缺乏,同样还因为标准ATM终端的高额费用。
[0005]在一些国家、特别是偏远地区已经形成了银行代理网络。银行代理网络在一些拉丁美洲国家(例如巴西和秘鲁)特别受欢迎。银行代理是本地单位,通常是商店和邮局,这些单位与金融机构(例如银行)签订合同以代表银行提供某些银行业务服务。举例来说,所述代理可代表金融机构来执行银行业务交易,例如供用户提取现金。所述银行代理需要参与到与银行的合同关系中,并且通常需要开启与金融机构的专用银行代理账户。对银行代理保持营运资本的门槛金额来负担其开销通常具有严格的要求,并且银行代理要受到来自金融机构的严格检查和随时进行的监督。尽管如此,所述银行代理每日的开销已经大大超出了金融机构的控制,并且金融机构必须依赖代理的诚信以及代理所采用的管理手段。
[0006]由银行代理执行的允许用户从用户账户中提取现金的现金提取交易可以为销售点(POS)交易形式。POS交易同样在世界范围内被非银行代理销售商广泛使用以使得顾客能够购买产品,并且在一些情况下,作为与销售商交易过程的一部分,允许顾客提取现金。举例来说,UK的超市顾客当在为超市购买的产品付款时常常获得现金返还。在这种现金返还或其他POS交易中,现金被从超市或其他销售商处转移到顾客处,而顾客的账户被借出(debit)与产品的购买价格和现金返还交易金额之和相等的金额。超市或其他销售商的账户被贷入现金返还交易金额。
[0007]POS交易与ATM交易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例如,有关交换费(interchangefee)的收取和支配。
[0008]对于POS交易而言,发卡银行从其支付给处理商户的信用卡或借记卡交易的收单银行的金额中扣除交换费(interchange fee)。收单银行再将交易金额与交换费和额外小费用的差支付给商户。
[0009]与此相反,对于现金提取交易ATM而言,费用是由发卡银行支付给收单银行的。
[0010]此外,ATM和POS交易通常使用完全不同的通信和控制协议。用于控制特定ATM终端及向服务器和/或金融机构网络发送消息的ATM协议可以是制造商特定及国家特定的。举例来说,NDC和D912是常常在主要使用NCR和迪堡ATM终端的国家(例如UK、US、俄罗斯、东欧、印度及一些其他的亚洲国家)使用的ATM协议。很多的欧洲国家不使用NDC或D912,但具有他们自己国有的ATM协议或者可使用其他供应商特定协议。尽管ATM协议之间存在区别,但这些协议通常具有类似的核心功能,并且与用于POS交易的协议明显不同。例如,ATM协议规定了允许保留交易的撤销操作,然而不同于POS协议,ATM协议不允许退款操作。此外,ATM协议通常用于管理ATM终端硬件以及提供通信,例如ATM协议可追踪现金水平、追踪ATM终端组件的性能、并且可用于更新或另外地修改ATM终端软件或重新配置ATM终端。


【发明内容】

[0011]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包括:读卡器,用于读取用户设备;处理资源,被配置成使用读卡器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以及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提取的用户请求;以及输出设备,被配置成响应于对现金提取的用户请求,发出(issue)可兑换现金的代币(token) ο
[0012]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该方面可单独提供),提供了一种用于执行现金存入(deposit)交易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包括:读卡器,用于读取用户设备;处理资源,被配置成使用读卡器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以及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存入的用户请求;以及输出设备,被配置成响应于对现金存入的用户请求,发出代表现金存入金额和/或标识另一方的代币,其中所述现金将被用户提供给所述另一方。
[0013]所述代币可兑换现金提取交易金额的现金。所述账户可以是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用户账户。
[0014]通过提供发出代币而不是发出或接收现金的用户终端(例如ATM类型用户终端),可以提供ATM类型功能而无需建立包含大量现金、相关联的安全特性及现金处理机制的ATM终端。由于终端不必包含现金,降低了第三方试图移动或砸开终端的风险。此外,对于与ATM终端相关联的重的物理外壳和重量的需求也有所降低。与ATM终端相比,所述终端在各种经营场所都更容易安装。由于分发(dispense)代币的机制较现金存储和ATM的分发机制更为简单,所述终端自身的操作和维护与ATM终端相比也被简化。
[0015]由所述终端执行的现金提取或存入交易可包括发出所述代币并发送请求对用户和/或另一方的账户进行贷入(credit)和/或借出的消息。向用户或从用户的真实现金转移另行发生。
[0016]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根据ATM协议操作。所述交易可包括现金提取交易,并且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根据现金提取交易的执行不向用户发出现金。所述交易可包括现金存入交易,并且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根据现金存入交易的执行不从用户接收现金。
[0017]所述用户设备可包括金融交易卡(例如贷记卡或借记卡)。所述用户设备可包括芯片卡和/或可为EMV兼容的,其中EMV指的是Europay/万事达卡/Visa标准。
[0018]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不存储现金。
[0019]所述用户终端可以不包括现金存储设备和/或不包括处理机制,例如不包括现金分发机制或不包括现金接收机制。
[0020]所述用户终端可包括通信资源,例如用于与至少一个金融机构通信,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经由所述通信资源发送(例如向所述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至少一个消息,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可代表对关于所述交易的用户账户进行借出和/或贷入的请求。
[0021]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向所述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至少一个消息,以对关于所述交易的另一方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
[0022]所述代币可与所述另一方兑换交易金额。
[0023]所述贷入和借出可包括对所述交易的背对背清算(settlement)。所述贷入和借出可实质上同时被执行。
[0024]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执行关于多个用户的多个交易,并且向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消息,以对所述另一方账户进行所述多个交易总和金额的贷入或借出。
[0025]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可包括至少一个ATM协议消息格式的消息。
[0026]所述另一方可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并且可选地,所述用户终端包括数据存储,该数据存储存储有将所述另一方标识为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的标识符。
[0027]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要求读取与所述另一方相关联的另一用户设备,以完成所述现金提取交易或所述现金存入交易。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对插入进行监控和/或读取所述另一用户设备并在所述另一用户设备未实现成功插入和/或读取的情况下在结束(complet1n)之前终止交易。
[0028]所述用户终端还可包括摄像机。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提示用户请求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在摄像机视野内的位置进行现金兑换。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记录从所述摄像机获取的视频数据。
[0029]所述处理资源可被配置成当现金兑换即将发生和/或当现金交易已经完成时提示(prompt)用户提供至少一个用户输入。
[0030]所述代币可包括时间指示符,该时间指示符代表所述代币的有效持续时间。
[0031]所述输出设备可包括打印机,并且所述代币可包括打印的代币,例如打印的纸条。
[0032]所述用户终端可被配置成发出收据(例如代表所述交易),并且所述收据可以是与所述代币分离的。
[0033]所述用户终端还可包括收据打印机,该收据打印机与被配置成发出代币的输出设备分尚。
[0034]所述代币可包括纸质代币或电子代币中的至少一者。
[0035]所述用户终端还可包括外壳以及用于检测对该外壳的破坏的至少一个传感器。
[0036]根据本发明的再一方面(该方面可单独提供),提供了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读取用户设备,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提取的请求,从所述账户借出交易的金额,以及响应于对现金提取的请求,发出可兑换现金的代币。
[0037]根据本发明的又一方面(该方面可单独提供),提供了一种执行现金存入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读取用户设备,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存入的请求,为所述账户贷入交易的金额,以及响应于对现金存入的请求,发出代表现金存入金额和/或标识另一方的代币,其中所述现金将被用户提供给所述另一方。
[0038]所述方法可使用根据ATM协议的用户终端操作来执行。
[0039]所述方法还可包括根据交易的执行不向用户发出现金或从用户接收现金。
[0040]所述代币可由用户终端发出,并且所述用户终端可不包括现金存储设备和/或不包括现金处理机制,例如不包括现金分发机制或不包括现金接收机制。
[0041]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向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至少一个消息,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可包括对关于所述交易的用户账户进行借出或贷入的请求。
[0042]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向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至少一个消息,以对关于所述交易的另一方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
[0043]所述方法还可包括与所述另一方兑换交易金额的代币。
[0044]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向至少一个金融机构发送消息,以对所述另一方账户进行所述多个现金提取交易总和金额的贷入或借出。
[0045]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可包括至少一个ATM协议消息格式的消息。
[0046]所述另一方可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并且可选地,所述用户终端包括数据存储,该数据存储存储有将所述另一方标识为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的标识符。
[0047]所述方法还可包括要求读取与所述另一方相关联的另一用户设备,以完成所述现金提取交易或所述现金存入交易。所述方法可包括确定与所述另一方相关联的另一用户设备是否已被读取,并且在所述另一用户设备未被读取的情况下不完成所述现金提取交易或所述现金存入交易。
[0048]所述方法还可包括提示用户请求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在摄像机视野内的位置兑换现金,并且记录从所述摄像机获取的视频数据。
[0049]所述方法还包括当现金转移即将发生转移和/或当现金转移已经完成时提示(prompt)用户提供至少一个用户输入。
[0050]所述方法还可包括打印所述代币。
[0051]所述方法还可包括发出收据(例如代表所述交易),其中所述收据是与所述代币分离的。
[0052]所述代币可包括纸质代币或电子代币中的至少一者。
[0053]可使用用户终端来执行所述方法,并且所述方法还可包括检测对所述用户终端或对所述用户终端的至少一个组件的破坏。
[0054]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独立的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和现金存入交易中的至少一者的系统,该系统包括此处所要求或所描述的用户终端和/或被配置成与所述终端通信的服务器系统。
[0055]所述服务器系统可包括交易处理软件,被配置成接收和处理现金提取交易消息和/或现金存入交易消息。所述交易处理软件可被配置成对有关这样的交易的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所述服务器系统可包括另一用于接收和处理现金提取交易消息或现金存入交易消息中的至少一者的软件。所述另一软件可被配置成响应于接收到的现金提取消息和/或现金存入交易消息向所述交易处理软件提供现金提取和/或现金存入指令。所述另一软件可被配置成接收多个现金提取消息或多个现金存入交易消息并且响应于向所述交易处理软件提供单个消息,命令提取单个的金额总和或命令存入单个的金额总和。所述另一软件可被配置成将接收到的消息转换成标准格式的交易处理软件。所述标准格式可包括现金提取消息格式或现金存入交易消息格式,可选地,该现金存入交易消息格式包括由所述交易处理软件从用户终端(例如ATM)接收到的消息格式。
[0056]根据本发明的再一个独立的方面,提供了一种包括计算机可读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所述计算机可读指令为可执行的以执行如此处所要求的或所描述的方法。
[0057]还可参考附图提供一种实质上如此处所述的装置或方法。
[0058]根据本发明一方面的任何特征可以任意适当的组合被应用于本发明的其他方面。例如,装置特征可被应用于方法特征,反之亦然。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59]通过非限制性实例及以下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其中:
[0060]图1是本发明一种实施方式的示意图;
[0061]图2是概述表示使用图1的实施方式来执行的现金提取交易的流程图;以及
[0062]图3是根据一种实施方式的代币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63]根据一种实施方式的用户终端2在图1中简要地被示出。用户终端被安装在商户的经营场所I (例如商店或邮局)中。收银机3同样安装在商户的经营场所中。
[0064]用户终端2包括与数据存储6连接的处理器4。所述处理器4还与加密键盘(EPP) 8、读卡设备10、显示12及打印机14连接。
[0065]根据图1的实施方式中,处理器包括Windows PC核心。数据存储6包括硬盘,读卡设备10为欧姆龙V2BF-01JS-AP1读卡器,显示12为触摸屏显示,以及打印机14为爱普生M-T532,MB520。EPP 8包括PC1-兼容数字键盘(pad)并且可操作地用于安全接收用户输入的PIN。
[0066]虽然图1的实施方式中包含特定组件类型和模式,但是可在替换实施方式中使用任意合适的组件类型和模式。
[0067]用户终端2还包括通信接口 16,该通信接口 16被配置成使得用户终端能够传送消息到服务器18及从服务器18接收消息,该服务器18与负责用户终端2的安装和操作的用户终端网络运营商相关联。所述消息根据已知的银行业务协议经由安全网络连接进行传送和接收。
[0068]用户终端网络运营商可以是金融机构,例如银行。用户终端2与服务器18之间发送的消息可以涉及特定交易,并且可包括例如授权消息或者包括对与由用户使用用户终端2来进行的交易相关的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的指令的消息。此外,服务器18能够发送包括用于在用户终端2处自动安装的软件组件的软件安装或更新消息。用户终端2还能够发送管理信息到服务器18,该管理信息包括例如代表在特定周期期间的用户终端使用的数据或故障监控数据。
[0069]用户终端2包括安全外壳20,并且用户终端2的其他组件设置在该安全外壳20内。用户终端2可包括多种防破坏组件,例如用于检测破坏的传感器,或者在外壳20遭到非法破坏的情况下自动运行的触发器或转换器。
[0070]在操作中,在处理器上运行的应用组件的控制之下,处理器4控制用户终端2的其他组件的运行。一旦开启用户终端2,基本输入输出系统(B1S)从包含在处理器4中的非易失性存储(未示出)启动,并且Windows 7操作系统和应用组件由处理器4从数据存储6安装,以构成用户终端处理系统。
[0071]应用组件包括构成用户终端应用30的一部分的多个应用模块32、34、36,该用户终端应用30控制有关与用户终端的用户交互的操作。
[0072]用户终端应用30构成应用层的一部分且在XFS兼容应用环境(其可以是硬件无关应用环境,例如KAL Kalignite或制造商特定应用环境)下提供。
[0073]根据已知ATM类型设备架构,用户终端2的软件架构包括多个其他层,包括在应用层与硬件设备层之间协调(mediate)的XFS层。硬件设备层包括用于控制用户终端2的多个硬件组件的运行的多个硬件特定驱动器。
[0074]在操作中,用户终端应用30控制用户终端2的操作,包括与由用户进行的金融交易目的相关联的操作,例如读取用户的卡、读取用户的加密PIN、收取和处理用户的数据(例如账户余额、来自服务器18的透支限额和提款限额)、以及在显示12上显示一系列显示交易画面。
[0075]在图1中示出了三个应用模块32、34和36构成应用30的一部分。应用模块32控制与服务器18的通信以及与交易相关联的数据(包括接收自服务器18的用户数据)的处理。应用模块34控制显示12上的交易画面,包括针对交易过程中的特定点选择和输出适当的交易画面。应用模块36在交易过程结束时刻控制向用户输出代币。与现金不同,在交易过程结束时刻向用户输出代币的特征将在下文中详细描述。
[0076]特定模块32、34、36在图1中进行了描述,同时在替换的实施方式中,这些模块中的一个或多个的功能性可由单个模块或其他组件提供,或者由单个模块提供的功能性可由两个或更多个模块或其他组件组合提供。
[0077]执行用户交易的用户终端2的操作现在参考图2的流程图进行描述,图2对这样的交易进行了概述。
[0078]在该过程的第一阶段40,用户将其金融交易卡插入到读卡设备10中。在阶段42,应用模块34在显示12上显示PIN输入画面,并且作为响应,用户经由EPP 8输入其PIN。
[0079]—系列显示画面接着由模块34显示在显示12上,再次根据已知技术来提示用户交易(例如经由显示12上的触摸屏)。
[0080]在下一阶段44,用户能够选择由用户交易画面提示的现金提取交易,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请求提取$50。
[0081]在阶段46,模块32接着向服务器18传送现金提取交易消息或消息序列。根据图1实施方式的一个特征是,由于标准现金提取交易消息可由有关已知ATM现金提取交易的已知ATM发出,现金提取交易消息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格式。所述消息包含用户的账户号及加密PIN块、所请求的交易类型和金额的详细内容、以及可包含关于交易设备的状态信息。
[0082]现金提取交易消息或系列消息在服务器18处进行接收。服务器对卡标识及PIN进行验证,以及针对交易目的对用户账户中的可用余额进行验证。服务器18还确定用户账户是否开设在(be held with)维护和操作服务器18和用户终端2的金融机构。如果用户账户开设在该金融机构,则服务器18对所述消息进行处理并向用户的账户借出(debit)现金提取金额。服务器18还根据商户标识符或根据包含在所述消息中的用户终端标识符对商户进行标识,并且服务器18向由商户开设在金融机构的金融账户贷入现金提取交易的金额。由于所述交易是ATM类型现金提取交易,所以商户通常不会被收取费用,而对于POS或信用卡交易的情况,商户相反会支付一笔较小的费用。
[0083]金融机构对现金提取的设置可以理解为包括一对背对背交易,其中用户的账户被借出现金交易金额,而商户的账户被贷入现金交易金额。该交易实质上可同时进行。
[0084]紧接着,服务器18将授权消息发送回终端,以指示所述现金提取交易已获得授权。
[0085]响应于从服务器接收到授权消息,在已知ATM上进行的ATM应用将控制包括在ATM中的现金处理机制,以从ATM的现金存储中取出(extract)适当的现金金额并经由ATM上的现金出口(slot)将取出的现金输出。不同的是,图1中的实施方式中不包括任何现金存储或现金处理机制。相反地,一旦从服务器18接收到授权消息,阶段48的模块36指示打印机14打印代币(在这种情况下为纸条60),并将所述代币输出给用户。
[0086]输出给用户的打印的代币60在图3中详细示出。此处的代币60包括用户可读形式的当前日期、标识了用户终端2安装的经营场所所属商户的商户标识符号码、以及认可的现金提取金额和条形码。所述条形码通常采用机器可读形式来代表代币上的用户可读形式的某些或所有数据,并且还可代表对交易进行唯一标识的交易安全号码。根据替换实施方式,所述条形码可以是快速响应(QR)码。
[0087]根据替换运行方式,用户账户可在交易发生时被借出,并且商户账户可被周期性地(例如每小时或每日)贷入在该周期期间发生的所有用户交易总和的金额。通过这种周期性而不是响应于交易来进行商户账户的贷入可以避免商户账户响应于不得不撤销或取消交易(例如由于终端故障造成的)而被借出的情况。然而,预计这种交易撤销或取消的情况属于特殊情况。这种已知ATM的撤销或取消可能是由于现金分发操作期间的ATM故障,例如由于现金处理机制的故障或缺少现金。对于图1中的终端而言,这样的问题预计为非常罕见的,这是因为该终端结构简单并且不包括现金存储或现金处理机制。
[0088]用户和商户账户(反之亦然)的贷入和借出可以采用不同的实施方式以不同的方法来执行。根据一种实施方式,用户终端2传送代表特定现金提取交易的现金提取交易消息至服务器18,并且还向服务器18传送代表向商户账户进行存入的单独的现金存入交易消息。现金提取交易消息和现金存入交易消息中的每一者都具有标准格式,并且可在按照例行方式运行的服务器处由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进行处理。
[0089]根据一种替换实施方式,用户终端传送代表了从用户账户进行现金提取和向商户账户进行现金存入(反之亦然)两者的定制消息并且包括对所述消息代表着背对背提取和存入交易进行指示的指示符。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被修改以识别和处理这种定制交易消息。
[0090]根据另一替换实施方式,专用软件被安装在金融机构的软件并且与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并行运行。所述专用软件可由用户终端2的制造商或运营商进行安装和维护。在该另一替换实施方式中,用户终端传送代表了从用户账户进行现金提取和向商户账户进行现金存入(反之亦然)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定制消息。所述专用软件对所述定制消息进行处理,并且随后将指令传送到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以按照例行方式处理现金存入和/或现金提取交易。
[0091]根据所述另一替换实施方式的变形,现金提取交易消息由用户终端直接发送到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并按照例行方式进行处理,而现金存入交易消息被发送到专用软件,该专用软件对定制消息进行处理并随后将指令传递到金融机构的例行交易处理软件以处理现金存入。现金存入交易消息例如可以代表单次现金存入并且响应于用户终端2处的交易进行发送,或者可代表一系列现金存入的总和并可被周期性(例如每天一次或每周一次)发送。
[0092]通常地,如果商户被允许在其经营场所中安装用户终端2,商户则需要在负责该用户终端2的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账户。相反地,用户可在大量不同金融机构中的任意一者持有金融账户。如果服务器18根据现金提取交易消息确定用户是在服务器18的金融机构以外的一家金融机构持有金融账户,则所述消息使用已知金融网络通信和支付清算技术被转发到与另一金融机构相关联的服务器38。所述金融机构可由服务器18根据包含在现金提取交易消息中的BIN码或PAN码来标识。清算可经由已知国际清算系统发生,例如由Visa或万事达卡操作,并且负责所述终端的金融机构与持有用户账户的金融机构(可被称为收单(acquirer)银行和发行银行)之间可以不具有直接联系。可替换地,所述金融机构(例如收单银行和发行银行)之间可具有直接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消息可在所述银行之间直接发送而不需要使用中介(例如Visa或万事达卡)。
[0093]服务器18接着从用户账户借出现金提取交易的金额。与服务器38相关联的金融机构同样向操作用户终端2和服务器18的金融机构支付交换费,如果该现金提取交易需要使用ATM来执行,根据同样的方式,该交换费将被支付给操作ATM的金融机构。
[0094]回到用户和商户动作中,用户从用户终端2获取代币60并将该代币60转给商户或商户雇员,所述商户或商户雇员核查日期和商户标识符,并且接着从收银机3提取授权现金提取金额的现金(此处为$50)并将所述现金传递给所述用户。所述代币随后被销毁或者所述商户可保留所述代币以用于记录。
[0095]根据一种替换实施方式,代币60被限时使用,并且到期时间(例如14.38)或时限(例如15分钟)被打印在代币60上。用户必须在到期时间或在时限之内用所述代币来兑换现金。在到期时间或最终时限之后,商户可拒绝用代币60来兑换现金。在这种情况下,商户和/或用户可联系金融机构并商定取消交易。
[0096]通过提供例如图1的实施方式中的用户终端,ATM类型功能性可得以提供而无需安装包含大量现金的ATM、相关联的安全特性和现金处理机制。由于图1中的用户终端不包含任何现金,对于第三方试图移动该用户终端或砸开该用户终端以获取现金的风险较低。所述用户终端包括防破坏和监控技术以确保第三方不能接入处理器或干扰交易过程。不管怎样,已知ATM的重的物理外壳和重量对于所述用户终端不再需要。这对于在边远地区安装所述用户终端特别有用。
[0097]由于所述用户终端不包含现金,与包含现金的ATM相比,负责安装和维护所述用户终端的金融机构或个体通常更希望将所述用户终端安装在商户的经营场所中。此外,由于交易过程可在金融机构的控制之下使用用户终端以自动方式来执行,建立银行代理网络时更加复杂的管理要求和所要求的核查将不再需要。所述交易过程由金融机构经由用户终端来进行管理,并且对于商户的唯一要求是交付现金以兑换代币。基于从用户处接收到的投诉或破坏用户终端的证据,确定商户的工作是否接受执行相对简单。在接收到用户投诉商户未提供现金作为对代币的兑换的情况下或者存在破坏用户终端的证据的情况下,可对用户终端进行移除并且与商户的关系可被终止。
[0098]用户终端执行这种ATM类型交易而不是POS交易的金融交易,这一事实能够使得用户终端的安装对于商户来说更有吸引力,这是因为商户一般不会由于使用用户终端执行的交易而被收费。相反地,商户会由于POS交易而被收费。用户终端的存在能够将用户吸引到商户经营场所,并且用户在商户经营场所处会进行额外的冲动消费。此外,由于商户根据由终端执行的现金提取过程向顾客发出现金,并且作为交换,商户的账户被贷入现金提取的金额,由此商户需要将现金存入其银行的频率(frequency)会降低。相应地,也为商户降低了成本并提升便利。
[0099]用户终端执行ATM类型交易的金融交易对于负责用户终端的金融机构来说同样具备吸引力,这一事实是由于这样的交易可使用已安装系统来处理。此外,所述金融机构可在用户终端由另一金融机构的账户持有人使用时收取交换费。所述交换费对于外币卡持卡人来说通常较国内卡持卡人更高。
[0100]根据图1中的实施方式,代币为打印的纸条60的形式。根据替换实施方式,可以使用任何适用的代币。根据一些实施方式,用户终端2与收银机(cash register) 3电连接,并且所述代币为从终端2发送到收银机3的电子消息的形式。
[0101]在一些情况下,商户可根据由终端执行的现金提取过程确定其缺少现金并且不希望将现金发给顾客。根据某些实施方式,终端处会提供有现金短缺开关。当所述开关启动,所述终端将显示说明现金提取无效的消息并且将不允许从由所述终端显示的选择菜单中选择提取交易。开关可以为物理开关或者可以被单独以软件实施。例如,在一些上述实施方式中,商户可通过将其卡插入到所述终端来选择现金短缺选项,并且随后选择商户可用但顾客不可用的控制菜单,并且经由该菜单选择现金短缺选项。
[0102]虽然图1中用户终端的操作已相关于现金提取交易性能进行了描述,但是用户终端2还能够用于执行任意其他适当的交易,例如包括核查账户余额、或者修改PIN。用户终端2同样能够被用于执行存入交易而非现金提取交易。在这种情况下,由所述终端执行的过程与相关于现金提取交易描述的过程类似,但现金被用户交付给商户,并且用户和商户账户的贷入和借出与针对现金提取交易所描述的相反。
[0103]根据执行现金存入的一种操作模式,用户插入用户卡并输入其PIN以开始交易。用户接着从由终端2提供的交易菜单中选择现金存入选项。用户指定其想要存入的现金金额。代币(例如一纸条)通过终端2被输出给商户以对例如当前日期、商户标识符号码(用于标识用户终端2安装的经营场所所属商户)、以及认可的现金存入金额和条形码进行指示。所述条形码通常采用机器可读形式来代表代币上的用户可读形式的某些或所有数据,并且还可代表对交易进行唯一标识的交易安全号码。根据替换实施方式,所述条形码可以是快速响应(QR)码。
[0104]模块32随后向服务器18传送现金存入交易消息。图1的实施方式的一个特征在于现金存入交易消息具有与由已知ATM发出的有关已知ATM现金存入交易的标准现金存入交易消息相同或类似的格式。所述消息包含用户的账户号码及加密的PIN块、所请求的交易类型和金额的详细内容、还可包含关于交易设备的状态信息。
[0105]所述现金存入交易消息在服务器18处被接收,该现金存入交易消息用于确定用户的账户是否开设在维护和操作服务器18和用户终端2的金融机构。如果用户的账户开设在该金融机构,则服务器18对所述消息进行处理并将现金存入的金额贷入用户的账户。所述服务器18还根据商户标识符或包含在所述消息内的用户终端标识符对商户进行标识,并且将现金存入交易的金额从由商户在所述金融机构持有的金融账户中借出。由于所述交易是ATM类型现金存入交易,商户可支付很少的费用。
[0106]由金融机构进行的现金存入清算可被理解为包括一对背对背交易,其中用户的账户被贷入现金存入的金额,而商户的账户被借出现金存入的金额。所述交易可实质上同时进行。
[0107]通常地,如果商户被允许在其经营场所内安装用户终端2,则所述商户需要将金融账户开设在负责所述用户终端2的金融机构。相反地,用户可将金融账户开设在大量不同金融机构中的任意一个。如果服务器18根据现金存入交易消息确定用户的金融账户开设在服务器18的金融机构以外的一家金融机构,则所述存入交易将被拒绝。
[0108]根据替换实施方式,即使在用户将其账户开设在负责用户终端2的金融机构以外的一家金融机构,存入也可被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对用户账户的贷入可经由已知国际清算系统来执行,例如由Visa或万事达卡操作,或者根据先前已描述的金融机构之间关于现金提取交易的直接关系进行操作。
[0109]不同实施方式中在用户终端2与服务器18之间发送消息及交易的处理和清算的不同设定已在上文中关于现金提取交易进行了描述。相同或类似的设定和处理能够在这些替换实施方式中针对现金存入交易的处理和清算得以使用。
[0110]在大多数情况中,现金提取和现金存入交易能够基于用户与商户之间的信任级别成功执行。例如,在现金提取交易中,商户拒绝向用户提供用户兑换代币60的现金的情况是非常罕见的。出现任何这种情况都可能称为被用户投诉的理由并且不可能一直不被发现或不被解决。
[0111]在用户这一方、特别是关于现金存入交易发生错误的风险极大,虽然在实践中故意欺诈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例如,用户可使用终端执行现金存入交易,但随后可能忽略掉(故意或失误)将现金真正存入商户。根据替换实施方式,可以提供能够降低发生失误或欺诈的风险的附加安全测量。这些测量可针对现金提取和现金存入交易中的任一者或两者使用。
[0112]例如,根据一种替换实施方式,对现金存入交易过程进行更改,由此所述终端在请求商户插入代表商户账户的卡或提供将被读取的卡或其他商户设备的过程期间提示用户。用户必须随后请求商户来到终端处并插入其卡或提供将被读取的其他类型的商户设备。如果商户的卡或其他设备未被插入或读取,则现金存入过程由终端终止。通过请求商户插入其卡,商户被警示现金存入过程正在执行的事实,并且用户离开商户的经营场所而不向商户存入所考虑的现金金额会更加困难。同样地,若商户能通过插入商户卡证明其知晓发生了现金提取交易而随后错误地声称其未提取现金,这会更加困难。
[0113]根据之前段落中描述的替换实施方式的变形,商户需要输入其PIN并且插入其卡或者提供其将被读取的商户设备。
[0114]所述替换实施方式还可被配置成要求插入商户卡以执行现金提取交易以及在必要时在某些操作模式下执行现金存入交易。
[0115]用户终端2通常对代表每次交易发生的数据进行记录,并且还可对有关周期性差错校验或监控由终端运行的校验其自身操作的过程的数据进行记录。所记录的数据可包含代表交易发生时间及在交易过程期间执行的每一动作的数据。所述数据可被存储作为日志数据并且这样的数据能够随后用于验证特定交易的发生,例如来自用户或商户的查询的情况。所述日志数据被本地存储在终端2处并且同样被传送到服务器(周期性传送或响应于交易执行而传送)。类似的记录和日志数据的传输由ATM终端执行。
[0116]根据另一替换实施方式,用户终端2包括摄像机及摄像机控制模块(未示出)。所述摄像机被调准以在终端的前面在用户执行交易时所处的位置拍摄用户。所述摄像机控制模块被配置以在每一现金提取交易或现金存入交易的至少一部分过程期间自动记录视频数据。所生成的视频数据被记录作为视频日志数据并且构成每一交易记录的一部分。
[0117]所述另一替换实施方式的一个特征在于,应用模块34在现金提取或现金存入交易过程期间在适当的点显示消息以提示用户呼叫商户与该用户一起站在终端面前,由此该用户与商户之间的现金传递能够通过摄像机进行记录。所生成的视频数据随后由所述终端记录作为构成所述交易记录的一部分的视频日志数据。
[0118]在某些操作模式下,当商户处于适当的位置时,所述用户可被提示按压所述终端上的按键(例如触摸屏按键)并且一旦现金传递完成就可被提示再次按压所述按键。所述摄像机可随后对这两次按键按压之间的时间段的视频数据进行记录,并且将所述数据记录作为构成所述交易记录的一部分的视频日志数据。
[0119]所述视频日志数据通常与其他记录的数据一起被传送到服务器(周期性地传送或响应于交易的执行而传送)。必要时,所述视频日志数据能够用于验证用户与商户之间的现金传递是否真实发生。
[0120]图1中的用户终端2包括用于打印代币60的打印机14。根据替换实施方式,打印机14为已知ATM收据打印机,其被用于打印代币60及用于打印有关现金提取交易的收据两者。根据另一替换实施方式,打印机14及单独的收据打印机可被提供,所述打印机14用于打印代币60,而所述收据打印机用于打印交易的收据。
[0121]尽管各个实施方式参考用户的金融交易卡进行了描述,但是应当理解的是,在替换的实施方式中,任意其他类型的与账户关联的用户设备可被使用,例如fob或RFID设备。
[0122]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上述内容仅通过示例的方式进行了描述,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可对细节部分作出修改。
[0123]说明书所公开的每一特征以及(在适当时)权利要求和附图可被单独提供或以任何适当的组合方式提供。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包括: 读卡器,用于读取用户设备; 处理资源,被配置成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以及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提取的用户请求;以及 输出设备,被配置成响应于对现金提取的所述用户请求,发出可兑换现金的代币。
2.一种用于执行现金存入交易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包括: 读卡器,用于读取用户设备; 处理资源,被配置成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以及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存入的用户请求;以及 输出设备,被配置成响应于对现金存入的用户请求,发出代表所述现金存入的金额和/或标识另一方的代币,其中所述现金将被用户提供给所述另一方。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不包括现金存储设备和现金处理机制中的至少一者。
4.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被配置成根据ATM协议操作。
5.根据权利要求1或从属于权利要求1的权利要求3和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被配置成当执行现金提取交易时不发出现金给所述用户。
6.根据权利要求2或从属于权利要求2的权利要求3和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被配置成当执行现金存入交易时不从所述用户接收现金。
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还包括通信资源,其中所述处理资源被配置成经由所述通信资源发送至少一个消息,并且所述至少一个消息代表对关于所述交易的用户账户进行借出或贷入的请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处理资源被配置成发送至少一个消息以对关于所述交易的另一方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处理资源被配置成执行关于多个用户的多个交易,并且发送消息至至少一个金融机构以向所述另一方账户贷入或从所述另一方账户借出所述多个交易的总和金额。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包括至少一个ATM协议消息格式的消息。
1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代币能够与所述另一方或另一方兑换所述交易的金额。
12.根据权利要求8-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终端关联,并且所述用户终端选择性地包括数据存储,该数据存储存储有将所述另一方标识为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的标识符。
13.根据权利要求8-12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用户终端被配置成要求读取与所述另一方关联的另一用户设备,以完成所述现金提取交易或所述现金存入交易。
14.根据权利要求8-1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还包括摄像机,其中所述处理资源被配置成提示所述用户请求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在所述摄像机视野内的位置兑换现金,并且所述处理资源还被配置成记录从所述摄像机获取的视频数据。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处理资源被配置成当所述兑换即将发生和/或当所述兑换已经完成时提示所述用户提供至少一个用户输入。
1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代币包括时间指示符,该时间指示符代表所述代币的有效持续时间。
1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输出设备包括打印机,并且所述代币包括打印的代币,例如打印的纸条。
18.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被配置成发出代表所述交易的收据,其中所述收据是与所述代币分离的。
19.根据从属于权利要求17的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还包括收据打印机,该收据打印机是与被配置成发出所述代币的所述输出设备分离的。
20.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其中所述代币包括纸制代币或电子代币中的至少一者。
21.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该用户终端还包括外壳以及至少一个用于检测对该外壳的破坏的传感器。
22.—种执行现金提取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读取用户设备; 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 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提取的请求; 从所述账户借出交易的金额;以及 响应于对现金提取的请求,发出可兑换现金的代币。
23.一种执行现金存入交易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读取用户设备; 从所述用户设备获取代表与所述用户设备关联的账户的账户数据; 接收对关于所述账户的现金存入的请求; 为所述账户贷入交易的金额;以及 响应于对现金存入的请求,发出代表现金存入金额和/或标识另一方的代币,其中所述现金将被用户提供给所述另一方。
24.根据权利要求22或23所述的方法,其中该方法通过使用根据ATM协议操作的用户终端而被执行。
25.根据权利要求22或从属于权利要求22的权利要求2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代币由用户终端发出,并且所述方法包括当执行所述交易时不由所述用户终端发出现金给所述用户。
26.根据权利要求22-2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代币由用户终端发出,并且所述用户终端不包括现金存储设备和现金处理机制中的至少一者。
27.根据权利要求23或从属于权利要求23的权利要求24-2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代币由用户终端发出,并且所述方法包括当执行所述现金存入交易时不由所述用户终端从所述用户接收现金。
28.根据权利要求22-2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发送包括对关于所述交易的用户账户进行借出或贷入的请求的至少一个消息。
29.根据权利要求22-2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发送包括对关于所述交易的另一方账户进行贷入或借出的请求的至少一个消息。
30.根据权利要求29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发送代表对向所述另一方账户贷入或从所述另一方账户借出多个交易的总和金额的请求的消息。
31.根据权利要求28-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消息包括至少一个ATM消息格式的消息。
32.根据权利要求22-3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将所述代币与所述另一方或另一方兑换所述交易的金额。
33.根据权利要求29-3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终端关联,并且所述用户终端选择性地包括数据存储,该数据存储存储有将所述另一方标识为与所述用户终端相关联的标识符。
34.根据权利要求29-3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要求插入与所述另一方关联的另一用户设备以完成所述现金提取交易或所述现金存入交易。
35.根据权利要求29-3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提示所述用户请求所述另一方与所述用户在摄像机视野内的位置兑换现金,并且记录从所述摄像机获取的视频数据。
36.根据权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指示所述用户当现金兑换即将发生和/或当现金兑换已经完成时提示所述用户提供至少一个用户输入。
37.根据权利要求22-3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打印所述代币。
38.根据权利要求22-3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还包括发出代表所述交易的收据,其中所述收据是与所述代币分离的。
39.根据权利要求22-3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代币包括纸制代币或电子代币中的至少一者。
40.根据权利要求22-3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该方法通过使用用户终端而被执行,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用户终端的破坏或对所述用户终端的至少一个组件的破坏进行检测。
41.一种用于执行现金提取交易和现金存入交易中的至少一者的系统,所述系统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21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终端和被配置成与所述用户终端通信的服务器。
【文档编号】G07F17/42GK104137158SQ201280070850
【公开日】2014年11月5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8日 优先权日:2011年12月30日
【发明者】A·科劳拉 申请人:科劳拉联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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