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系统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29734245发布日期:2022-04-21 14:40阅读:204来源:国知局
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系统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停车场管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系统及装置。


背景技术:

2.目前停车场在建设、维修、升级、改造过程中,需要采购停车场系统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采购的支付形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但当停车场运营方由于资金紧张、申请预算审批繁琐等原因有可能导致搁置或延迟采购时,为了使停车场经营顺畅,停车场运营方可以选择将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出售给停车场系统供应商。
3.一般的,在停车场运营方将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出售给停车场供应商之后,由停车场运营方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收取停车费,然后向停车场供应商支付该停车费以抵扣出售的可停车时长,但是这种支付方式有些过于繁琐,不灵活。


技术实现要素:

4.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用于提高停车场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5.本技术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包括:
6.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7.获取所述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8.根据所述车主信息判断所述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所述第一平台拥有所述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
9.若是,则获取所述可停车时长;
10.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11.若否,则计算所述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
12.判断所述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13.若是,则向所述第一平台支付所述第一停车费用,并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14.若否,则并向第二平台支付所述第一停车费用。
15.可选地,所述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包括:
16.获取所述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放时间段;
17.获取所述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
18.判断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所述可停放时间段内;
19.若是,则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20.可选地,在所述判断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所述可停放时间段内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1.若否,则获取交集停车时长,所述交集停车时长为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与所述可
停放时间段的交集所对应的停车时长;
22.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交集停车时长;
23.获取差集停车时长,所述差集停车时长为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与所述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对应的停车时长;
24.根据所述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及第二停车利润率;
25.判断所述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26.若是,则向所述第一平台支付所述第二停车费用,并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差集停车时长;
27.若否,则向第二平台支付所述第二停车费用。
28.可选地,所述计算所述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包括:
29.获取所述目标停车场的预设收费规则并根据所述预设收费规则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
30.根据所述第一停车费用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单价;
31.获取所述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
32.根据所述停车成本单价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
33.可选地,在所述根据所述车主信息判断所述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4.若是,则确定所述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35.冻结所述可停车时长中包含的所述套餐总停车时长。
36.可选地,在所述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37.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所述未停放时长,所述未停放时长为所述套餐总停车时长中已过期且所述车主未停放车辆的时长。
38.可选地,所述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所述未停放时长包括:
39.确定所述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
40.根据所述第一停车时长与所述可停放时间段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所述未停放时长。
41.可选地,所述获取所述可停车时长包括:
42.从所述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所述可停车时长,所述虚拟时长账户用于管理所述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和冻结时长。
43.本技术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包括:
44.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45.第二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46.第一判断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车主信息判断所述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所述第一平台拥有所述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
47.第三获取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获取所述可停车时长;
48.扣除单元,用于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49.计算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计算所述第一停
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
50.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51.第一支付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第一停车利润率达到预设阈值,则向所述第一平台支付所述第一停车费用,并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52.第二支付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第一停车利润率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所述第一停车费用。
53.可选地,所述扣除单元具体用于获取所述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放时间段;
54.获取所述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
55.判断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所述可停放时间段内;
56.若是,则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第一停车时长。
57.可选地,所述扣除单元还用于若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未全部包含在所述可停放时间段内,则获取交集停车时长,所述交集停车时长为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与所述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所对应的停车时长;
58.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交集停车时长;
59.获取差集停车时长,所述差集停车时长为所述第一停放时间段与所述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对应的停车时长;
60.根据所述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及第二停车利润率;
61.判断所述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62.若是,则向所述第一平台支付所述第二停车费用,并从所述可停车时长中扣除所述差集停车时长;
63.若否,则向第二平台支付所述第二停车费用。
64.可选地,所述计算单元具体用于获取所述目标停车场的预设收费规则并根据所述预设收费规则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
65.根据所述第一停车费用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单价;
66.获取所述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
67.根据所述停车成本单价及所述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
68.可选地,所述系统还包括:
69.确定单元,用于若确定所述车主购买所述停车套餐,则确定所述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70.冻结单元,用于冻结所述可停车时长中包含的所述套餐总停车时长。
71.可选地,所述系统还包括:
72.解冻单元,用于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所述未停放时长,所述未停放时长为所述套餐总停车时长中已过期且所述车主未停放车辆的时长。
73.可选地,所述解冻单元具体用于确定所述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
74.根据所述第一停车时长与所述可停放时间段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所述未停放时长。
75.可选地,所述第三获取单元具体用于从所述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所述可停车时长,所述虚拟时长账户用于管理所述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和冻结时长。
76.本技术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77.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输出单元以及总线;
78.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所述输入输出单元以及所述总线相连;
79.所述存储器保存有程序,所述处理器调用所述程序以执行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选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
80.本技术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保存有程序,所述程序在计算机上执行时执行第一方面以及第一方面中任一项可选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
81.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82.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以及车主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若是,则获取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否,则计算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车费用和第一停车利润率,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达到,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通过上述方法,当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时,若车主在目标停车场停车之后,结算支付的停车费用时,可以根据车主的车主信息和第一停车时长向第一平台支付停车费用,或者向第二平台支付停车费用,因此通过本方案可以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提高停车场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附图说明
8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84.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一个实施例流程示意图;
85.图2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另一个实施例流程示意图;
86.图3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另一个实施例流程示意图;
87.图4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88.图5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另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89.图6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装置一个实施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90.本技术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系统及装置,用于提高停车场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91.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可以应用于终端,还可以应用于服务器上,例如终端可以是智能手机或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电视、智能手表、便携计算机终端也可以是台式计算机等固定终端。为方便阐述,本技术中以终端为执行主体进行举例说明。
92.请参阅图1,图1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的一个实施例,该方法包括:
93.101、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94.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该车主信息包括车主的身份信息或车牌信息,该车牌信息与车主身份信息相关联。
95.102、获取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96.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车主的车主信息确定车主的车辆,获取车主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具体地,终端可以获取车主的车牌信息,根据车牌信息确定车辆在停车场的入场时间以及出场时间,根据入场时间和出场时间确定第一停车时长。例如,若终端获取到车主的车牌信息为xx,根据车牌信息确定车辆的入场时间为早上九点,出场时间为当天早上十点,则车辆的第一停车时长为1小时。
97.103、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若是,则执行步骤104,若否,则执行步骤106;
98.本实施例中,车主可以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在车主购买停车套餐之后,可以将该停车套餐与车主的车主信息关联绑定。从而终端可以根据车主的车主信息判断该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例如,从车主的基本身份信息或车主的车牌信息判断是否有与基本身份信息或车牌信息关联的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从而判断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若是,则执行步骤104,若否,则执行步骤106。
99.需要说明的是,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该可停车时长为可以在目标停车场中停放车辆的时长,例如若该可停车时长为300小时,则表示还可以在目标停车场中停放300小时。该第一平台可以根据其所拥有的可停车时长制定停车套餐,该停车套餐可以用于向车辆车主出售以取得经济效益。若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之后,当车主在购买的停车套餐所规定的可停车时间段范围内将车主车辆停放在目标停车场中时,则车主无需再支付停车费。其中,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可以是通过向目标停车场的运营方购买获取,例如,第一平台向停车场的运营方支付一定的时长购买费用以获取可停车时长。或者,第一平台方也可以向目标停车场提供自己所拥有的设备或服务以换取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例如,第一平台向目标停车场提供停车收费系统,根据停车收费系统的价值总额换取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还可以通过向拥有个人车位的车主购买其停车位的停车时长获取,或者还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00.104、获取可停车时长;
101.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终端获取第一平台在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例如,若第一平台通过向目标停车场的停车场管理方购买获取300小时的可停车时长,则终端获取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为300小时。
102.105、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03.本实施例中,终端从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中扣除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例如,若第一平台在目标停车场的可停放时长为300小时,车主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放时长为2小时,在终端获取到可停车时长300小时之后,终端从300小时中减去2小时,此时,第一平台的可停放时长所剩余的时长为298小时。
104.106、计算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
105.本实施例中,若确定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终端计算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以及第一停车利润率。具体地,终端可以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则,根据停车收费规则和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例如,若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
则为停车首2小时为5元,2小时之后每小时2元,若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则第一停车费用为5元+(5小时-2小时)
×
2元=11元。或者当存在红包、折扣等活动优惠时,终端也可以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则、第一停车时长以及活动优惠计算车主的第一停车费用。例如,若存在停车费用满十减一,满二十减二等获取,若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则为停车首2小时为5元,2小时之后每小时2元,若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则第一停车费用为5元+(5小时-2小时)
×
2元-1元=10元。或者也可以根据其他方式计算第一停车费用,具体此处不做限定。在计算出第一停车费用之后,获取目标停车场在第一停车时长内的停车费用成本,该停车费用成本可以根据目标停车场的经营维护成本确定,也可以由第一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和停车费用成本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具体地,第一停车利润率的计算方式可以为第一停车利润率等于第一停车费用减去停车费用成本之后再除以停车费用成本然后乘以百分之百。例如,若第一停车费用为10元,停车费用成本为8元,根据计算方式可得(10元-8元)
÷
8元
×
100%=25%,则第一停车利润率为25%。或者,也可以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然后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出第一停车时长单价,根据停车成本单价及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
106.107、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108,若否,则执行步骤109;
107.本实施例中,终端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108,若否则执行步骤109。例如,若该预设阈值为10%,则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大于等于10%,若是,则执行步骤108,若否,则执行步骤109。需要说明的是,该预设阈值可以为第一平台预设的停车利润率,例如可以为10%,或者15%,或者其他数值,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08.108、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09.本实施例中,若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达到预设阈值之后,向第一平台支付车主结算的第一停车费用,具体地,车主可以通过现场扫码的方式结算第一停车费用,该第一停车费用支付给第一平台。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以使得更新该可停车时长,更新后的可停车时长为该可停车时长减去第一停车时长。例如,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第一停车费用为10元,可停车时长为300小时,则向第一平台支付车主车费结算的10元,并从300小时中减去5小时,则更新后的可停车时长为300小时-5小时=295小时。
110.109、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
111.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未达到预设阈值,则车主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具体地,车主可以通过现场扫码方式或者线上支付方式结算第一停车费用。该第二平台可以为目标停车场的管理方。例如,若车主的第一停车费用为10元,则向停车场管理方支付10元的停车费用。
112.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平台与第二平台可以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平台,当车主在目标停车场停放车辆需要支付第一停车费用时,根据上述方法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或向第二平台支付停车费用。或者,本实施例中的第一平台与第二平台也可以是从属于一个目标平台下的两个子模块,车主在停车之后,根据上述方法向该目标平台下的两个子模块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13.本实施例中,若车主在目标停车场停放了车辆,终端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获取车主车辆的第一停车时长。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若购买了,
则从第一平台拥有的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没有购买,则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车费用和第一停车利润率。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达到,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因此,通过本方案,可以基于对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和对应的第一停车利润率的判断,支持向多方支付第一停车费用,提高了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114.为使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更加的明显易懂,下面对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进行详细说明:
115.本实施例中,车主在目标停车场停放车辆时,可以具体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是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一种是未购买停车套餐,下面分别针对这两种情况对本技术提供的支撑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进行说明:
116.请参阅图2,图2为当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时,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另一个实施例,该方法包括:
117.201、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118.202、获取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119.本实施例中的步骤201至步骤202与前述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101至102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20.203、当确定车主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时,从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可停车时长;
121.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第一平台创建有虚拟时长账户,该虚拟时长账户为用于管理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冻结时长、解冻时长以及车主停车所消耗的消耗时长等。当终端确定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之后,从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可停车时长。
122.204、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123.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车主购买的停车套餐,根据该停车套餐确定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例如,终端获取车主购买的停车套餐为4月份月租套餐,每日一小时,则从该停车套餐中确定套餐总停车时长30小时。
124.205、冻结可停车时长中包含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125.可选地,本实施例中,在终端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之后,在可停车时长中冻结该套餐总时长对应的时长,以使得该套餐总时长对应的时长在可停车时长中不能再被售卖或他人使用。例如,若确定该停车套餐的套餐总时长为30小时,则在可停车时长中冻结30小时,该30小时用于车主在目标停车场的停车使用。
126.206、获取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放时间段;
127.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所对应的第一停车时间段。具体地,可以获取车主的车辆的进场时间以及出场时间,根据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确定第一停放时间段。例如,若车主的进场时间为早上10点,出场时间为中午十二点,则第一停车时长为2小时,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十点到十二点。
128.207、获取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
129.本实施例中,停车套餐可以包括停放周期,可停放时间段、套餐售价等信息。该停放周期可以为一星期,一个月,一个季度,一年等,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
下午两点到下午五点,全天等,套餐售价为50元,100元等,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30.本实施例中,终端确定车主购买的停车套餐,获取该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例如,若车主的停车套餐为月租套餐,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售价100元。终端获取车主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则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
131.208、判断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可停放时间段内,若是,则执行步骤209,若否则执行步骤211;
132.本实施例中,终端判断车主的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若是,则执行步骤209,若否则执行步骤211。例如,若车主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早上九点,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则第一停放时间段全部包含中可停放时间段内,执行步骤209.若车主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早上九点,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八点到早上十点,则该第一停放时间段未全部包含中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执行步骤211。
133.209、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34.本实施例中,终端确定车主车辆的第一停放时间段全部包含中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由于车主已经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所以无需支付停车费用。终端从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例如,若可停车时长为300小时,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则终端从可停车时长300小时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5小时,则扣除之后的可停车时长为295小时。
135.210、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未停放时长,未停放时长为套餐总停车时长中已过期且车主未停放车辆的时长;
136.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停车套餐中已过期但车主未停放车辆的未停放时长,并在可停车时长中解冻该未停放时长,以使得将该未停放时长解冻之后可以继续向其他车主出售,获取经济收益。具体地,可以获取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根据第一停车时长和可停放时间段获取未停车时长并解冻该未停放时长,其中,未停车时长等于当次停车时间中,可停放时间段减去第一停车时长,该第一停车时长为在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对应的停车时长。例如,若获取到的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十点到中午十二点,则根据车主的第一停放时间段和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可以确定未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早上十点,未停车时长为2小时,则终端从可停车时长中解冻2小时。或者,未停车时长也可以等于当次停车时间中,跨套餐可停放时间段时长总和减去第一停车时长,该第一停车时长为在可停放时间段内消耗的时长,例如,若车主购买了1月和2月的停车套餐,车主的第一停放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1月20日到2月10日,则未停车时长为1月1号到1月19号的套餐可停放时间段对应的停车时长,终端解冻该未停放时长。或者,也可以周期获取未停放时长以解冻该未停放时长,该周期可以为1天、2天或一周,具体此处不做限定。例如,周期为1天,终端每日获取未停放时长,若当日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结束,车主仍未停放,则解冻当日可停放时间段对应的时长。
137.211、获取交集停车时长,交集停车时长为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所对应的停车时长;
138.可选地,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未
全部包含中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则终端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对应的交集停放时长。例如,若车主的第一时长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则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为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则交集对应的交集停车时长为2小时。
139.212、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交集停车时长;
140.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终端从可停放时长中扣除交集停车时长。例如,若交集停车时长为2小时,可停放时长为300小时,则从300小时中减去2小时,剩余的可停放时长为298小时。
141.213、获取差集停车时长,差集停车时长为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对应的停车时长;
142.可选地,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未全部包含中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则终端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对应的交集停放时长,从而确定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中未在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内停放的停车时长。例如,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七点到中午十二点,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为早上九点到中午十二点,则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为早上七点到早上九点,则差集对应的差集停车时长为2小时。
143.214、根据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及第二停车利润率;
144.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终端计算差集停车时长的第二停车费用以及第二停车利润率可以是通过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则,根据停车收费规则和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然后在计算出第二停车费用之后,获取停车费用成本,该停车费用成本可以根据目标停车场的经营维护成本确定,也可以由第一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设定。根据第二停车费用和停车费用成本计算第二停车利润率。具体地,第二停车利润率的计算方式可以为第二停车利润率等于第二停车费用减去停车费用成本之后再除以停车费用成本然后乘以百分之百。或者,也可以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然后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及差集停车时长计算出第二停车时长单价,根据停车成本单价及第二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二停车利润率。
145.215、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216,若否,则执行步骤217;
146.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终端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216,若否,则执行步骤217。例如,若该预设阈值为10%,则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大于等于10%,若是,则执行步骤216,若否,则执行步骤217。该预设阈值可以由第一平台设定,例如5%、10%,15%,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47.216、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长;
148.可选地,本实施例中,若确定第二停车利润率达到预设阈值之后,向第一平台支付车主结算的第二停车费用,具体地,车主可以通过现场扫码的方式结算第二停车费用,终端在获取到车主结算的第二停车费用之后,将该第二停车费用支付给第一平台。或者车主获取第一平台的收款账户信息,向第一平台的收款账户信息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在第二停车费用支付之后,终端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长,以使得获取剩余可停车时长,剩余可停车时长为可停车时长减去差集停车时长。可选地,在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
长之后,还可以获取停车套餐中的未停车时长,并解冻该未停车时长。
149.217、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
150.可选地,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第二停车利润率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车主结算的第二停车费用。例如,若第二停车费用为10元,则向第二平台支付10元。
151.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获取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若车主购买了停车套餐,则终端从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可停车时长,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并在可停车时长中冻结该套餐总停车时长。然后终端获取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获取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判断该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中可停放时间段内,若全部包含,则从可停放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全部包含,则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停车时长,从可停放时长中扣除交集可停放时长,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停车时长,根据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和第二停车利润率,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长,若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通过本方案,通过第一停车套餐为规划可停车时间段,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全部在停车套餐的可停车时长对应的停车时间段内,则直接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不是全部包含,则基于第一停车时长和第一停车利润率向第一平台支付停车费用和扣除相应的停车时长,或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为向多方支付停车付费提供了更多选择,提高了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152.请参阅图3,图3为当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时,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另一个实施例,该方法包括:
153.301、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154.302、获取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155.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1、202与前述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101、102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56.303、当确定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时,获取目标停车场的预设收费规则并根据预设收费规则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
157.本实施例中,若终端确定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终端获取目标停车场的预设收费规则并根据预设收费规则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例如,若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收费规则为停车首2小时为5元,2小时之后每小时2元,若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则第一停车费用为5元+(5小时-2小时)
×
2元=11元。
158.304、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单价;
159.本实施例中,在计算出第一停车费用之后,终端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单价。第一停车时长单价等于第一停车费用除以第一停车时长,例如,若第一停车费用为11元,第一停车时长为5小时,则第一停车时长单价为11元
÷
5小时=2.2元/小时。
160.305、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
161.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该停车成本单价可以由第一平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例如可以由第一平台根据平台时长运营成本确定,例如可以为2元/小时。也可以由目标停车场的停车场维护成本确定,或者由第一平台与第二平台协商制
定,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62.306、根据停车成本单价及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
163.本实施例中,终端根据停车成本单价和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具体计算方式为第一停车利润率等于第一停车时长单价减去停车成本单价之后再除以停车成本单价最后乘以百分之百。例如,若停车成本单价为2元/小时,第一停车时长单价为2.2元/小时,则第一停车利润率=(2.2元/小时-2元/小时)
÷
2元/小时
×
100%=10%。
164.307、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是,则执行步骤308,若否,则执行步骤309;
165.308、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66.309、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
167.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8、309与前述图1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107、109类似,具体此处不做赘述。
168.本实施例中,终端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获取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当确定车主未购买停车套餐时,终端根据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和第一停车利润率,判断该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达到,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通过上述方法可以支持车主向多方支付停车费,提高了在停车场进行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169.上述对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进行了说明,下面对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进行说明:
170.请参阅图4,图4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一个实施例,该系统包括:
171.第一获取单元401,用于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172.第二获取单元402,用于获取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173.第一判断单元403,用于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
174.第三获取单元404,用于若确定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获取可停车时长;
175.扣除单元405,用于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76.计算单元406,用于若确定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计算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
177.第二判断单元407,用于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178.第一支付单元408,用于若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79.第二支付单元409,用于若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
180.本实施例系统中,各单元所执行的功能与前述图1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对应,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181.第一获取单元401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第二获取单元402获取车主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第一判断单元403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
套餐,若是,则第三获取单元404获取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扣除单元405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否,则计算单元406计算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车费用和第一停车利润率,第二判断单元407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第一支付单元408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达到,则第二支付单元409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通过上述方法,当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时,若车主在目标停车场停车之后,结算支付的停车费用时可以根据车主的车主信息和第一停车时长向第一平台支付停车费用或者向第二平台支付停车费用,因此通过本方案可以支持车主向多方支付停车费,提高了停车场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182.下面对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进行详细说明,请参阅图5,图5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系统另一个实施例,该系统包括:
183.第一获取单元501,用于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
184.第二获取单元502,用于获取车主的车辆在目标停车场的第一停车时长;
185.第一判断单元503,用于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车主是否有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第一平台拥有目标停车场的可停车时长;
186.第三获取单元506,用于若确定车主购买了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获取可停车时长;
187.扣除单元507,用于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88.计算单元509,用于若确定车主未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则计算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利润率;
189.第二判断单元510,用于判断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190.第一支付单元511,用于若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91.第二支付单元512,用于若确定第一停车利润率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
192.可选地,扣除单元507具体用于获取第一停车时长的第一停放时间段;
193.获取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
194.判断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在可停放时间段内;
195.若是,则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
196.可选地,扣除单元507还用于若第一停放时间段未全部包含在可停放时间段内,则获取交集停车时长,交集停车时长为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所对应的停车时长;
197.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交集停车时长;
198.获取差集停车时长,差集停车时长为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对应的停车时长;
199.根据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及第二停车利润率;
200.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
201.若是,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长;
202.若否,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
203.可选地,计算单元509具体用于获取目标停车场的预设收费规则并根据预设收费规则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
204.根据第一停车费用及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时长单价;
205.获取目标停车场的停车成本单价;
206.根据停车成本单价及第一停车时长单价计算第一停车利润率。
207.可选地,系统还包括:
208.确定单元504,用于若确定车主购买停车套餐,则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209.冻结单元505,用于冻结可停车时长中包含的套餐总停车时长。
210.可选地,系统还包括:
211.解冻单元508,用于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未停放时长,未停放时长为套餐总停车时长中已过期且车主未停放车辆的时长。
212.可选地,解冻单元508具体用于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
213.根据第一停车时长与可停放时间段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未停放时长。
214.可选地,第三获取单元506具体用于从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可停车时长,虚拟时长账户用于管理第一平台的可停车时长和冻结时长。
215.本实施例系统中,各单元所执行的功能与前述图2、图3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对应,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216.本实施例中,第一获取单元501获取车主的车主信息,第二获取单元502获取该车主的第一停车时长,第一判断单元503根据车主信息判断该车主是否购买第一平台的停车套餐,若车主购买了停车套餐,则第三获取单元506从第一平台的虚拟时长账户中获取可停车时长,确定单元504确定停车套餐中的套餐总停车时长,冻结单元505在可停车时长中冻结该套餐总停车时长。扣除单元507获取第一停车时长对应的第一停放时间段,获取停车套餐中的可停放时间段,判断该第一停放时间段是否全部包含中可停放时间段内,若全部包含,则从可停放时长中扣除第一停车时长;若未全部包含,则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停车套餐的可停放时间段的交集停车时长,从可停放时长中扣除交集可停放时长,获取第一停放时间段与可停放时间段的差集停车时长,根据差集停车时长计算第二停车费用和第二停车利润率,判断第二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并从可停车时长中扣除差集停车时长,若未达到预设阈值,则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此外,当车主未购买停车套餐时,计算单元509根据第一停车时长计算第一停车费用和第一停车利润率,第二判断单元510判断该第一停车利润率是否达到预设阈值,若达到,则第一支付单元511向第一平台支付第二停车费用,若未达到,则第二支付单元512向第二平台支付第一停车费用。在扣除可停车时长之后,解冻单元508获取未停放时长并解冻该未停放时长。从而,通过本方案,支持车主向多方支付停车费,从而提高停车场停车付费的灵活性。
217.本技术还提供了一种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装置,请参阅图6,图6为本技术提供的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装置一个实施例,该装置包括:
218.处理器601、存储器602、输入输出单元603、总线604;
219.处理器601与存储器602、输入输出单元603以及总线604相连;
220.存储器602保存有程序,处理器601调用程序以执行如上任一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
221.本技术还涉及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保存有程序,当程序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上任一支持向多方支付停车费的方法。
222.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223.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224.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225.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226.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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