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终端,更具体地,涉及一种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
背景技术:
1、随着社会上各类业务办理量的大量增加,为解决排队长、办理速度慢、避免接触式的业务办理,灵活提升业务办理流程及效率,现在的自助终端的使用量及占用率大规模的得到了提升及发展,各地越来越多的自助办理区域、无人值守及24小时自助办理大厅建设起来,同时政企合作建立离厅办理模式等,越来越多的设备投入到使用当中,办税终端需求旺盛的同时,除了新建大厅更多的改造类大厅受到场地、环境、原有设施设备等限制,不能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智能的办理服务。
技术实现思路
1、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集成式税务终端,其功能全面、集成度高、更加智能化,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2、根据本发明,提供一种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包括主机柜体、存储柜体、功能模块柜体和核心模块柜体;其中,
3、所述主机柜体用于交互及信息处理,并与所述功能模块柜体和核心模块柜体通信连接;
4、所述存储柜体用于存储常用耗材及维护工具;
5、所述功能模块柜体用于输出税务用实物;
6、所述核心模块柜体包括柜体外壳、取物机构、取物出口和若干实物暂存格,所述取物机构设于所述柜体外壳内,用于根据所述主机柜体的指令将所述功能模块柜体输出的实物输送至所述取物出口或所述实物暂存格。
7、优选地,所述取物机构包括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第二直线驱动机构和取物托盘组件;其中,
8、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连接于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端,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能够在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下横向移动;
9、所述取物托盘组件连接于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端,其能够在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作用下纵向移动;
10、所述取物托盘组件用于承接所述功能模块柜体输出的实物,以及将所述实物推送到所述取物出口或所述实物暂存格。
11、优选地,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为滚珠丝杠传动机构;
12、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为滚珠丝杠传动机构或同步带传动机构。
13、优选地,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分别设置在所述柜体外壳的底壁和顶壁上,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端。
14、优选地,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包括横向支架、第一丝杠、第一螺母、第一导向杆和第一驱动电机;其中,
15、所述第一丝杠转动设置于所述横向支架上;
16、所述第一驱动电机固设于所述横向支架的一端,且所述第一驱动电机的输出轴连接于所述第一丝杠的一端,用于驱动所述第一丝杠转动;
17、所述第一螺母螺接于所述第一丝杠上;
18、所述第一导向杆固定连接于所述横向支架上,且所述第一导向杆平行于所述第一丝杠。
19、优选地,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包括竖向支架、第二丝杠、第二螺母、第二导向杆和第二驱动电机;其中,所述第二丝杠转动设置于所述竖向支架上;所述第二驱动电机固设于所述竖向支架的一端,且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第二丝杠的一端传动连接,用于驱动所述第二丝杠转动;所述第二螺母螺接于所述第二丝杠上;所述第二导向杆固定连接于所述竖向支架上,且所述第二导向杆平行于所述第二丝杠;
20、或者,
21、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包括竖向支架、第二驱动电机、同步带和两个同步带轮;其中,所述第二驱动电机固定于所述竖向支架的一端;其中一个同步带轮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另一个所述同步带轮转动连接于所述竖向支架的另一端;所述同步带绕设于两个所述同步带轮上。
22、优选地,所述取物托盘组件包括盒体、底板、底板驱动机构、推块和推块驱动机构;其中,
23、所述盒体为顶部开口的长方体结构,所述盒体的前端开设有实物出口;
24、所述底板滑动设置于所述盒体的底壁上,所述底板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盒体的底壁上,所述底板能够在所述底板驱动机构的驱动作用下滑移出所述实物出口预设距离;
25、所述推块滑动设置于所述底板上,所述底板驱动机构设置于所述推块上,所述推块能够在所述推块驱动机构的驱动作用下沿所述底板滑动。
26、优选地,所述底板驱动机构包括底板驱动电机、主动带轮、两个传动带轮以及传动皮带;其中,
27、所述底板驱动电机固定连接在所述盒体底壁的外侧,所述主动带轮固定连接于所述底板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
28、所述盒体底壁上开设有贯通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的延伸方向与所述底板的滑动方向一致,两个所述传动带轮转动设置于所述安装槽的两端;
29、所述传动皮带绕设于所述主动带轮和两个所述传动带轮上,所述底板连接于所述传动皮带上。
30、优选地,所述推块驱动机构包括推块驱动电机和滚轮;其中,
31、所述推块驱动电机固定连接于所述推块上,所述推块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滚轮传动连接;
32、所述底板上设置有滑槽,所述滚轮滚动设置于所述滑槽中。
33、优选地,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三个滑槽,所述滚轮设置于其中一个所述滑槽中;
34、所述推块的底部设置有三个滑块,三个所述滑块分别滑动连接于三个所述滑槽中。
35、本发明提供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可根据用户需求智能化办理涉税业务,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将办理的税务用实物在取物出口直接取走、或者将实物暂存于实物暂存格内,便于后续进行取出。该税务自助终端功能全面、集成度高、高度智能化,可同时实现线上和线下办理涉税业务,提升用户体验。
1.一种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机柜体、存储柜体、功能模块柜体和核心模块柜体;其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物机构包括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第二直线驱动机构和取物托盘组件;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为滚珠丝杠传动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分别设置在所述柜体外壳的底壁和顶壁上,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的上下两端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的驱动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直线驱动机构包括横向支架、第一丝杠、第一螺母、第一导向杆和第一驱动电机;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直线驱动机构包括竖向支架、第二丝杠、第二螺母、第二导向杆和第二驱动电机;其中,所述第二丝杠转动设置于所述竖向支架上;所述第二驱动电机固设于所述竖向支架的一端,且所述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第二丝杠的一端传动连接,用于驱动所述第二丝杠转动;所述第二螺母螺接于所述第二丝杠上;所述第二导向杆固定连接于所述竖向支架上,且所述第二导向杆平行于所述第二丝杠;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物托盘组件包括盒体、底板、底板驱动机构、推块和推块驱动机构;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驱动机构包括底板驱动电机、主动带轮、两个传动带轮以及传动皮带;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块驱动机构包括推块驱动电机和滚轮;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集成式税务自助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设置有三个滑槽,所述滚轮设置于其中一个所述滑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