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创造属于车载监控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日益发展,如何利用现代科技来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耗损,建立集监控、指挥、科学管理、协调运营、安全防范为一体的监控调度体系,并加强对不可预见危险的安全防范能力,已经成为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采用的gps只是一种宏观管理方法,它与电子地图结合起来,可实现对车辆的实时调度;但gps系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存在有信号盲区,例如在山区、高层建筑附近、桥下以及隧道内。现有的机车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由前端摄像机、视频编码设备、视频存储设备和视频显示设备构成。其基本工作原理为:前端摄像机采集视频信号后,输出复合视频信号,通过同轴电缆传输给视频编码设备进行数字化处理和压缩编码,经过处理的视频信号再传输视频存储设备和显示设备完成数据的存储与显示功能。但现有的设备中,难以检测实时的客流量,与监控中心联系脱节,无法合理的安排调度车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创造要解决的问题是旨在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出一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与车载gps行驶记录仪连接的监控中心、以及设置在车上的分别与监控中心连接的车载终端、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和客流量显示装置;所述客流量显示装置包括车载人数显示模块、时间显示模块、车辆位置信息显示模块和人流量监测模块。
进一步,所述的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包括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信号采集单元、移动存储设备、报警按钮,所述的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分别与信号采集单元、移动存储设备、报警按钮连接。
进一步,所述车载终端包括gps模块和gsm通信模块。
进一步,所述的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采用大华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dh-dvr0404me-u。
进一步,所述的移动存储设备为移动硬盘或u盘。
进一步,所述人流量监测模块包括红外传感器。
进一步,还包括为各用电元件供电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述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在车辆顶部,包括太阳能电池板以及太阳能电池板与储存电能的蓄电池。
进一步,当只有一个车门区域被监视,且该车门区域所对应的车门被检测为开启状态时,所述显示器全屏显示该车门区域的实时监视画面。
进一步,所述摄像设备为360全景摄像头。
进一步,所述机车车载设备接口组件符合iec61375标准。
本发明创造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本发明能够方便、合理、高效的实现公交车辆的调度,能够做到实时监控,无中断,稳定可靠。能够自动感知人流量的多少,将人流量信息反馈给各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以根据乘客人流量以及车辆运营情况合理调度,实现车辆运营间隔的合理,大大便利百姓出行。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创造的结构组成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创造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创造的具体实施例做详细说明。
一种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包括与车载gps行驶记录仪连接的监控中心、以及设置在车上的分别与监控中心连接的车载终端、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和客流量显示装置;所述客流量显示装置包括车载人数显示模块、时间显示模块、车辆位置信息显示模块和人流量监测模块。
上述摄像设备为360全景摄像头。上述机车车载设备接口组件符合iec61375标准。通过车载gps行驶记录仪能够做到实时监控,无中断,稳定可靠。能够自动感知人流量的多少,将人流量信息反馈给各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以根据乘客人流量以及车辆运营情况合理调度,实现车辆运营间隔的合理,大大便利百姓出行。
上述的车载视频监控子系统包括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信号采集单元、移动存储设备、报警按钮,所述的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分别与信号采集单元、移动存储设备、报警按钮连接。
上述车载终端包括gps模块和gsm通信模块。上述的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采用大华车载无线视频服务器dh-dvr0404me-u。
上述的移动存储设备为移动硬盘或u盘。通常,上述人流量监测模块包括红外传感器。
另外,本发明还包括为各用电元件供电的太阳能电池组件;所述太阳能电池组件安装在车辆顶部,包括太阳能电池板以及太阳能电池板与储存电能的蓄电池。
其中,当只有一个车门区域被监视,且该车门区域所对应的车门被检测为开启状态时,所述显示器全屏显示该车门区域的实时监视画面。
本发明能够方便、合理、高效的实现公交车辆的调度,能够做到实时监控,无中断,稳定可靠。能够自动感知人流量的多少,将人流量信息反馈给各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以根据乘客人流量以及车辆运营情况合理调度,实现车辆运营间隔的合理,大大便利百姓出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创造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创造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创造。
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创造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创造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