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断指示型开关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974610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通断指示型开关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力领域,尤其是一种通断指示型开关。
背景技术
开关种类很多,而许多开关表面却没有明显的通断指示,目前一些稍微考究的开 关表面的通断指示也只局限于简单的标识,如“on”和“off”,或者一条绿色横杠,然而,该 种标识的警示型效果较弱,离开关稍远一些就无法辨清开关的通断状态,这在很多情况下, 如停电,或者开关与用电器不在同一视线内,此类情况下人便很容易忘记关掉开关,从而导 致较多的电能浪费。
发明内容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通断指示型开关,该通断指示型 开关不仅能安全有效地通断电路,而且能提供较强的开关通断警示,引起人对开关通断状 态的警觉,从而保证电能的节约利用。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通断指示型开关,包括外壳、按键、动触头、静触头、电池、限流电阻、发光二极 管、接线头,动触头和静触头设置在外壳内,且动触头与嵌入外壳的按键相固结,动触头和 静触头两端分别接一个接线头,电池、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在外壳内串联后接在静触头和 动触头的两端。作为优选,电池的电压在1V-2V之间。作为优选,电池为五号电池。作为优选,发光二极管嵌在外壳的面板上,其工作电流在ImA-IOmA之间。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通断指示型开关在接通时,所述动触头将静触头导 通,因此,交流电直接通过动触头流向用电器,而所述电池则与所述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 动触头、静触头构成一回路,使发光二极管发光警示,只要开关未断开,即便是停电,其警示 依然显眼,该通断指示型开关不仅能安全有效地通断电路,而且能提供较强的开关通断警 示,引起人对开关通断状态的警觉,从而保证电能的节约利用。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内部电路图;图中标号为1,动触头;2,静触头;3,电池;4,限流电阻;5,发光二极管;6,接线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实施例1
3[0014]如图1所示,该通断指示型开关包括外壳(图中未标出)、按键(图中未标出)、动 触头1、静触头2、电池3、限流电阻4、发光二极管5、接线头6,动触头和静触头设置在外壳 内,且动触头与嵌入外壳的按键相固结,动触头和静触头两端分别接一个接线头,电池、限 流电阻、发光二极管在外壳内串联后接在静触头和动触头的两端。电池的电压在1V-2V之 间,电池为五号电池。发光二极管嵌在外壳的面板上,其工作电流在ImA-IOmA之间。上述的通断指示型开关,采用五号电池,则其容量约为1500mAh,而发光二极管的 工作电流在ImA-IOmA之间,若为1mA,则,一颗电池可使用1500小时,按每日用电器工作6 小时计,则一颗电池可使用8个月。通断指示型开关在接通时,动触头将静触头导通,因此,交流电直接通过动触头流 向用电器,而电池则与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动触头、静触头构成一回路,使发光二极管5 发光警示,只要开关未断开,即便是停电,其警示依然显眼,该通断指示型开关不仅能安全 有效地通断电路,而且能提供较强的开关通断警示,引起人对开关通断状态的警觉,从而保 证电能的节约利用。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 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 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通断指示型开关,包括外壳、按键、动触头(1)、静触头(2)、接线头(6),动触头 和静触头设置在外壳内,且动触头与嵌入外壳的按键相固结,动触头和静触头两端分别接 一个接线头,其特征在于该通断指示型开关还包括电池(3)、限流电阻(4)、发光二极管 (5),所述电池、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在外壳内串联后接在静触头和动触头的两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断指示型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的电压在1V-2V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断指示型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为5号电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断指示型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二极管嵌在外壳的 面板上,其工作电流在ImA-IOmA之间。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通断指示型开关,包括外壳、按键、动触头、静触头、电池、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接线头,动触头和静触头设置在外壳内,且动触头与嵌入外壳的按键相固结,动触头和静触头两端分别接一个接线头,电池、限流电阻、发光二极管在外壳内串联后接在静触头和动触头的两端。该通断指示型开关不仅能安全有效地通断电路,而且能提供较强的开关通断警示,引起人对开关通断状态的警觉,从而保证电能的节约利用。
文档编号H01H9/16GK201780894SQ201020500179
公开日2011年3月30日 申请日期2010年8月18日 优先权日2010年8月18日
发明者王春平, 陈碧佳 申请人:王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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