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具备发光二极管元件等自发光型的发光元件的显示装置以及其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1、过去,例如已知专利文献1记载的显示装置。
2、在先技术文献
3、专利文献
4、专利文献1:jp特开2013-37138号公报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的显示装置具备:腔室构造体,具备显示面和存在于所述显示面的腔室;和发光元件,位于所述腔室,所述腔室具备底面部和导电性或半导电性的侧壁部,所述侧壁部的高度为所述发光元件的高度的3倍以上。
2、作为本公开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的第1制造方法包含:准备具有包含收容发光元件的腔室的底面部的面的基板,在所述底面部上配置发光元件,在包含所述底面部的面中的所述底面部的剩余的部位上配置所述腔室的侧壁部,所述侧壁部含有导电性材料或半导电性材料并且具有所述发光元件的高度的3倍以上的高度。
3、此外,作为本公开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的第2制造方法包含:准备第1透明基板和第2透明基板,所述第1透明基板具有包含配置发光元件的配置部的第1面,所述第2透明基板具有与所述第1面对置的第2面,在所述第2面的与所述配置部对置的部位存在收容发光元件的腔室的底面部,在所述配置部上配置发光元件,在所述第2面中的所述底面部的剩余的部位上配置所述腔室的侧壁部,所述侧壁部含有导电性材料或半导电性材料并且具有所述发光元件的高度的3倍以上的高度。
1.一种显示装置,具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6.根据权利要求2~5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8.根据权利要求2~7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0.根据权利要求2~9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1.根据权利要求2~10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3~16中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1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20.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其中,
22.一种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显示装置的制造方法,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