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1、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对用于显示图像的显示装置的需求以各种形式增加。例如,显示装置已经应用于诸如智能电话、数码相机、膝上型计算机、导航装置和智能电视机的各种电子装置。显示装置可以是诸如液晶显示装置、场发射显示装置或有机发光显示装置的平板显示装置。在平板显示装置之中,发光显示装置可以包括其中显示面板的每个像素可以自己发光的发光元件,从而在不具有向显示面板提供光的背光单元的情况下显示图像。
2、将理解,本背景技术部分部分地旨在为理解技术提供有用的背景。然而,本背景技术部分也可以包括不属于在本文中所公开的主题的相应有效申请日之前由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或理解的思想、构思或认识。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的方面提供了对每个子像素的电流密度均匀的显示装置。
2、然而,本公开的方面不限于在本文中所阐述的方面。通过参考以下给出的本公开的详细描述,本公开的以上和其它方面对于本公开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更加显而易见。
3、根据实施方式,显示装置可以包括:衬底,包括第一发光区域、第二发光区域和第三发光区域;第一堤部,在衬底上彼此间隔开;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设置在第一堤部上,覆盖第一堤部,并且彼此间隔开;发光元件,分别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以及第二堤部,分别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上,其中,第二堤部包括限定第一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一堤部、限定第二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二堤部和限定第三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三堤部,以及在平面图中,第二-第一堤部的尺寸、第二-第二堤部的尺寸和第二-第三堤部的尺寸彼此不同。
4、在第一方向上,第二-第一堤部的宽度、第二-第二堤部的宽度和第二-第三堤部的宽度可以相同。
5、在第二方向上,第二-第一堤部的长度、第二-第二堤部的长度和第二-第三堤部的长度可以彼此不同。
6、发光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第一发光区域中的第一发光元件、设置在第二发光区域中的第二发光元件和设置在第三发光区域中的第三发光元件。
7、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和第三发光元件可以发射相同颜色的光。
8、由第一发光元件、第二发光元件和第三发光元件发射的光的颜色可以是蓝色。
9、第一电极中的在平面图中与第一发光元件重叠的第一电极可以被施加第一电流,第一电极中的在平面图中与第二发光元件重叠的第一电极可以被施加第二电流,以及第一电极中的在平面图中与第三发光元件重叠的第一电极可以被施加第三电流。
10、第一电流的大小和第二电流的大小中的每个可以大于第三电流的大小。
11、第二-第一堤部的长度和第二-第二堤部的长度中的每个可以大于第二-第三堤部的长度。
12、第一发光区域中的第一发光元件的数量和第二发光区域中的第二发光元件的数量中的每个可以大于第三发光区域中的第三发光元件的数量。
13、第一电流的大小可以大于第二电流的大小。
14、第二-第一堤部的长度可以大于第二-第二堤部的长度。
15、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一接触电极,电连接到第一电极并且电接触发光元件中的每个的一端部;以及第二接触电极,电连接到第二电极并且电接触发光元件中的每个的另一端部。
16、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第一元件绝缘层,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与发光元件之间;以及第二元件绝缘层,设置在发光元件的顶表面上。
17、第一接触电极可以直接接触第二元件绝缘层的一侧上的顶表面,第二接触电极可以直接接触第二元件绝缘层的另一侧上的顶表面,以及第一接触电极和第二接触电极可以暴露第二元件绝缘层的中央部的顶表面。
18、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覆盖并且接触第一接触电极和第二接触电极的第三元件绝缘层。
19、根据实施方式,显示装置可以包括:衬底,包括第一发光区域、第二发光区域、第三发光区域以及设置在相邻的第一发光区域、第二发光区域和第三发光区域之间的光阻挡区域;第一堤部,在衬底上彼此间隔开;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设置在第一堤部上,覆盖第一堤部,并且彼此间隔开;发光元件,分别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之间;以及第二堤部,在光阻挡区域中分别设置在第一电极和第二电极上,其中,第二堤部可以包括限定第一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一堤部、限定第二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二堤部和限定第三发光区域的第二-第三堤部,以及在平面图中,第二-第一堤部的尺寸、第二-第二堤部的尺寸和第二-第三堤部的尺寸彼此不同。
20、发光元件可以包括设置在第一发光区域中的第一发光元件、设置在第二发光区域中的第二发光元件和设置在第三发光区域中的第三发光元件,且第一发光区域中的第一发光元件的数量、第二发光区域中的第二发光元件的数量和第三发光区域中的第三发光元件的数量可以彼此不同。
21、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在第一发光区域中设置在第一发光元件上的第一波长转换部、在第二发光区域中设置在第二发光元件上的第二波长转换部以及在第三发光区域中设置在第三发光元件上的光透射部。
22、显示装置还可以包括在光阻挡区域中设置在彼此相邻的第一波长转换部、第二波长转换部和光透射部之间的光阻挡构件。
23、其它实施方式的细节包括在详细描述和附图中。
24、依照根据实施方式的显示装置,可以提高发光元件的效率。
25、然而,实施方式的效果不限于本文中所阐述的效果。通过参考权利要求书,实施方式的以上及其它效果对于实施方式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将变得更加明显。
1.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第一方向上,所述第二-第一堤部的宽度、所述第二-第二堤部的宽度和所述第二-第三堤部的宽度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在第二方向上,所述第二-第一堤部的长度、所述第二-第二堤部的长度和所述第二-第三堤部的长度彼此不同。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第一堤部的所述长度和所述第二-第二堤部的所述长度中的每个大于所述第二-第三堤部的所述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元件中的在所述第一发光区域中的第一发光元件的数量和所述发光元件中的在所述第二发光区域中的第二发光元件的数量中的每个大于所述发光元件中的在所述第三发光区域中的第三发光元件的数量。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第一堤部的所述长度大于所述第二-第二堤部的所述长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装置,还包括: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