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各方面涉及电极组件和包括该电极组件的可再充电电池。
背景技术:
1、随着对移动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需求,对作为能源的可再充电电池的需求正在增加。
2、在各种可再充电电池当中,圆柱形可再充电电池包括通过将电极布置在隔膜的两侧并且以极芯的形式卷绕它们而形成的电极组件、设置在电极组件的中心处的中空部分中的中心销、容纳电极组件的壳体以及密封壳体的开口侧(或开口端)的盖组件。
3、极芯形状的电极组件通过卷绕带状电极而形成,并且电极未涂覆部分在电极组件的相对端处在电极组件的高度方向上凸出。相应地,为了电连接反复卷绕的电极未涂覆部分,电极未涂覆部分朝电极组件的中心折叠以重叠,然后被焊接。
4、然而,在电极组件中,将连续卷绕成圆柱形形状的电极未涂覆部分朝电极组件的中心折叠是不容易的。另外,由于与电极组件的中心相邻(或更接近电极组件的中心)的电极未涂覆部分的曲率半径和位于电极组件的外边缘(或外侧)处的电极未涂覆部分的曲率半径不同,所以难以将它们朝中心同等地折叠。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公开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圆柱形电极组件和包括该圆柱形电极组件的可再充电电池,即使在反复卷绕的电极未涂覆部分具有不同的曲率半径时,也能够朝电极组件的内部折叠。
2、根据本公开的一实施例,一种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包括导电基板,并且具有包括第一活性物质层的第一电极活性部分和不具有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的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隔膜;以及第二电极,包括导电基板,并且具有包括第二活性物质层的第二电极活性部分和不具有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所述第一电极、所述隔膜和所述第二电极彼此堆叠并卷绕。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具有相对于所述电极组件的长度方向倾斜的多个倾斜切口部分,并且在所述电极组件的前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中的相邻的倾斜切口部分之间的间隔和在所述电极组件的后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中的相邻的倾斜切口部分之间的间隔不同。
3、所述间隔可从所述前端朝所述后端逐渐增大。
4、所述间隔可在1mm~4mm的范围内。
5、所述前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倾斜角度和所述后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倾斜角度可不同。
6、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所述倾斜角度可大于或等于45度且小于90度。
7、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所述倾斜角度可从所述前端朝所述后端逐渐增大。
8、所述倾斜切口部分可具有在对应的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的高度的40%~80%的范围内的深度。
9、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每个可具有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具有多个不同宽度的小部分,所述第二区域具有多个具有相同宽度的小部分,并且所述第一区域可在所述电极组件的所述前端处。
10、所述第一区域的所述小部分的宽度可远离所述前端逐渐增大。
11、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前端未涂覆区域,并且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可具有远离所述电极组件的所述前端以多段增大的高度。
12、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每段的宽度可在45mm~55mm的范围内。
13、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可具有三段至六段。
14、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每段可被卷绕以彼此重叠,并且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所述段的端部可彼此完全重叠。
15、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可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整个长度的10%~20%的范围内。
16、最前端未涂覆区域可连接到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以比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靠近中心,并且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高度可为1mm或更小。
17、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和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之和可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所述整个长度的20%~30%的范围内。
18、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最大高度可小于对应的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的最大高度。
19、最前端未涂覆区域可连接到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连接为比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靠近中心,并且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高度可为1mm或更小。
20、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可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整个长度的10%~20%的范围内。
21、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施例,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如上所述的电极组件;圆筒形壳体,容纳所述电极组件;中心销,在所述电极组件的中心处;以及盖组件,覆盖并密封圆筒形壳体的开口。
22、通过在电极未涂覆部分中形成倾斜切口部分,电极未涂覆部分被容易地折叠以与电极未涂覆部分的其它部分重叠,从而有利于压实工艺。
1.一种电极组件,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间隔从所述前端朝所述后端逐渐增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间隔在1mm~4mm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倾斜角度和所述后端处的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倾斜角度不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所述倾斜角度大于或等于45度且小于90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倾斜切口部分的所述倾斜角度从所述前端朝所述后端逐渐增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倾斜切口部分具有在对应的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的高度的40%~80%的范围内的深度。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每个具有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所述第一区域具有多个不同宽度的小部分,所述第二区域具有多个具有相同宽度的小部分,并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第一区域的所述小部分的宽度远离所述前端逐渐增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包括前端未涂覆区域,并且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每段的宽度在45mm~55mm的范围内。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具有三段至六段。
13.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每段被卷绕以彼此重叠,并且
14.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整个长度的10%~20%的范围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最前端未涂覆区域连接到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以比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靠近中心,并且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和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之和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所述整个长度的20%~30%的范围内。
17.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前端未涂覆区域的最大高度小于对应的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的最大高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最前端未涂覆区域连接到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和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中的至少一个,并且连接为比所述第一电极未涂覆部分或所述第二电极未涂覆部分靠近中心,并且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电极组件,其中所述最前端未涂覆区域的宽度在对应的所述第一活性物质层或所述第二活性物质层的整个长度的10%~20%的范围内。
20.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