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接线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366170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新型接线盒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新型接线盒,包括内壳体及外壳体(2),在外壳体(2)的相对衬侧面上设置有固定管(4),固定管(4)内设置有固定孔,固定孔内穿有钢筋(3);外壳体(2)的侧壁上设置有固定耳(1),固定耳上设置有耳孔;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接线盒有下优点:由于接线盒外壳上有固定接线盒的孔,在使用时,把同固定孔径相同的钢筋穿入孔中,然后把钢筋绑扎在钢筋混凝土竖筋或横筋上即可。在浇筑混凝时不会出现高度偏差、掉落、且安装速度快,比传统接线盒安装速度提高二倍以上。
【专利说明】新型接线盒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一种接线盒,特别是涉及一种快速安装固定的接线盒。
【背景技术】
[0002]随着国家建设领域的大力发展,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0003]作为电力应用中,常用的接线盒,则起着关键性作用,现有的接线盒,需要大量的人工来安装,安装效率低、固定不牢固,经常出现高度偏差、接线盒掉落造成管道堵塞等现象。
[0004]因此,提提高接线盒的牢固性,高度的精度性,同时提高安装效率,已经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5]为了客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安装方便、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成本的一种新型接线盒。
[000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0007]新型接线盒,包括内壳体及外壳体2,其特征在于:在外壳体2的相对衬侧面上设置有固定管4,固定管4内设置有固定孔,固定孔内穿有钢筋3 ;外壳体2的侧壁上设置有固定耳1,固定耳上设置有耳孔;
[0008]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0009]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0010]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0011]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0012]积极有益效果: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接线盒有下优点:由于接线盒外壳上有固定接线盒的孔,在使用时,把同固定孔径相同的钢筋穿入孔中,然后把钢筋绑扎在钢筋混凝土竖筋或横筋上即可。在浇筑混凝时不会出现高度偏差、掉落、且安装速度快,比传统接线盒安装速度提高二倍以上。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
[0014]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二 ;
[0015]图中为:固定耳1、外壳体2、钢筋3、固定管4。
【具体实施方式】
[0016]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0017]如图1、图2所示,新型接线盒,包括内壳体及外壳体2,在外壳体2的相对衬侧面上设置有固定管4,固定管4内设置有固定孔,固定孔内穿有钢筋3 ;外壳体2的侧壁上设置有固定耳1,固定耳上设置有耳孔;
[0018]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0019]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0020]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0021]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002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接线盒有下优点:由于接线盒外壳上有固定接线盒的孔,在使用时,把同固定孔径相同的钢筋穿入孔中,然后把钢筋绑扎在钢筋混凝土竖筋或横筋上即可。在浇筑混凝时不会出现高度偏差、掉落、且安装速度快,比传统接线盒安装速度提高二倍以上。
[0023]以上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所述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代和改进等,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新型接线盒,包括内壳体及外壳体(2),其特征在于:在外壳体(2)的相对衬侧面上设置有固定管(4),固定管(4)内设置有固定孔,固定孔内穿有钢筋(3);外壳体(2)的侧壁上设置有固定耳(1),固定耳上设置有耳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接线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接线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管(4)为圆柱形,圆柱形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接线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矩形固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接线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管(4)为矩形体,矩形体内的固定孔为圆柱形固定孔。
【文档编号】H02G3/08GK203456815SQ201320536574
【公开日】2014年2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8月31日 优先权日:2013年8月31日
【发明者】王强, 孙忠国, 何海英 申请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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