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请设计电机,具体涉及一种电机、风机组件及暖通设备。
背景技术:
1、相关技术中,电机常作为部件应用至相关产品。产品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可能会从高处跌落,这样会导致电机跌落时轴承损伤。
技术实现思路
1、本申请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通过在电机的轴承和定子总成之间设置弹性体,降低电机跌落时轴承和定子总成之间的冲击,避免电机跌落时轴承损伤。
2、本申请提供一种电机,包括:转子总成、定子总成、至少一个轴承和至少一个弹性体,所述轴承与所述转子总成连接且相对位置固定,所述轴承与所述定子总成之间设有弹性体,用于所述轴承以一定的轴向预紧力保持在所述定子总成,并保留一定的可压缩高度。
3、本申请的电机,在轴承与所述定子总成之间设有弹性体,用于所述轴承以一定的轴向预紧力保持在所述定子总成,并保留一定的可压缩高度。这样在电机跌落时,弹性体能够提供缓冲力,降低轴承与定子总成之间的冲击力,避免轴承在电机发生跌落时损伤。
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至少一个轴承包括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所述至少一个弹性体包括第一弹性体和第二弹性体,所述第一弹性体弹性支撑所述第一轴承,所述第二弹性体弹性支撑所述第二轴承。
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弹性体对所述第一轴承的支撑方向和所述第二弹性体对所述第二轴承的支撑方向相反。
6、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弹性体和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刚度相同或不同。
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电机在轴线方向具有轴伸侧和非轴伸侧,所述转子总成的转子轴从所述轴伸侧伸出,所述第一弹性体相比于所述第二弹性体更靠近所述轴伸侧,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刚度大于等于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刚度。
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弹性体和所述第二弹性体设于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之间。
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定子总成包括可以容纳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的轴承座,所述轴承座内设有定位凸部,所述弹性体止抵于所述第一轴承与所述定位凸部之间,所述第二弹性体止抵于所述第二轴承与所述定位凸部之间。
10、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定子总成的最小轴向间隙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定子总成的最小轴向间隙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用于在轴向外力的作用下所述转子总成接触所述定子总成。
11、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和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相同或不同。
12、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不小于0.5毫米且不大于3毫米。
13、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弹性体在所述可压缩高度下的预紧力不小于10n且不大于150n。
14、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轴承的总重力g1与所述弹性体的刚度k满足:g1/k≤0.25mm。
15、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电机为外转子电机。
16、本申请还提供一种风机组件,包括叶轮和根据前述的电机,所述转子总成和所述叶轮连接。
17、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转子总成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叶轮一体成型。
18、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转子总成包括转子包塑件,所述转子包塑件与所述叶轮一体成型。
19、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转子总成、所述轴承和所述叶轮的总重力g2与所述弹性体的刚度k满足:g2/k≤0.9mm。
20、本申请还提供一种暖通设备,包括上述任一实施方式所述的电机;或包括上述任一实施例的风机组件。
1.一种电机,其特征在于,包括:转子总成、定子总成、至少一个轴承和至少一个弹性体,所述轴承与所述转子总成连接且相对位置固定,所述轴承与所述定子总成之间设有弹性体,用于所述轴承以一定的轴向预紧力保持在所述定子总成,并保留一定的可压缩高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轴承包括第一轴承和第二轴承,所述至少一个弹性体包括第一弹性体和第二弹性体,所述第一弹性体弹性支撑所述第一轴承,所述第二弹性体弹性支撑所述第二轴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性体对所述第一轴承的支撑方向和所述第二弹性体对所述第二轴承的支撑方向相反;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在轴线方向具有轴伸侧和非轴伸侧,所述转子总成的转子轴从所述轴伸侧伸出,所述第一弹性体相比于所述第二弹性体更靠近所述轴伸侧,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刚度大于等于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刚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总成包括可以容纳所述第一轴承和所述第二轴承的轴承座,所述轴承座内设有定位凸部,所述第一弹性体止抵于所述第一轴承与所述定位凸部之间,所述第二弹性体止抵于所述第二轴承与所述定位凸部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定子总成的最小轴向间隙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和/或,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定子总成的最小轴向间隙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
7.根据权利要求2-6任一项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和所述第二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相同或不同。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为波垫。
9.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体的可压缩高度不小于0.5毫米且不大于3毫米;和/或,所述弹性体在所述可压缩高度下的预紧力不小于10n且不大于150n。
10.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子总成与所述轴承的总重力g1与所述弹性体的刚度k满足:g1/k≤0.25mm。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为外转子电机。
12.一种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叶轮和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机,所述转子总成和所述叶轮连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风机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子总成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叶轮一体成型;
14.一种暖通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1任一项所述的电机;或,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2或13所述的风机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