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电池领域;具体的,是一种太阳能电池。
【背景技术】
[0002]移动电源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缺,生活中处处可见移动电源的身影,而太阳能移动电源具有环保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只用阳光就可以产生电能,使用地点十分灵活等优点,已经逐渐被人们所关注使用,同时使用太阳能也很经济实惠,在操作过程中没有能量耗费,然而太阳能移动电源在使用时需放置在太阳下暴晒,另一方面移动电源的温度不宜过高否则会对内部的蓄电池造成损伤,缩短移动电源的寿命,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移动电源发生爆炸。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在使用时,在移动电源的温度过高的情况下阻止阳光直射,使移动电源的温度不至于过高缩短其使用寿命。
[0004]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包括电池内部结构、电池外壳、水银腔、光伏板、真空腔;所述真空腔、光伏板、水银腔分别由上到下依次平铺于所述电池外壳的上表面;所述真空腔与所述水银腔经由导管连接,所述导管经由孔穿透所述光伏板;所述水银腔中充满水银。
[0005]作为优选,所述电池外壳四周边缘处向上延伸将所述水银腔上表面边缘包覆在内。
[0006]作为优选,所述真空腔与所述光伏板的形状、尺寸相同。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在使用时,置于太阳光下,此时阳光穿过真空腔照射在光伏板上,光伏板吸收太阳能产生电能,随着阳光照射的时间增长整个太阳能电池温度的升高,水银腔内的水银受热膨胀沿导管流入真空腔,当水银布满真空腔底部时,阳光照射在水银层上被反射回去,这样既可减少阳光照射在该移动电源上降低其温度,当移动电源的温度降低后,水银的温度也下降收缩回落到水银腔,阳光又照射在光伏板上产生电能,如此反复此过程即能保证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产生电能,又不至于使移动电源的温度过高。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一个实施例的剖面图;
图2是图1实施例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在图1图2所示实施例中,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包括电池内部结构、电池外壳1、水银腔2、光伏板3、真空腔4 ;所述真空腔4、光伏板3、水银腔2分别由上到下依次平铺于所述电池外壳I的上表面,所述真空腔4与所述光伏板3的形状、大小相等;所述真空腔4与所述水银腔2经由导管41连接,所述导管41经由孔31穿透所述光伏板;所述水银腔2中充满水银;所述电池外壳四周边缘处向上延伸将所述水银腔2上表面边缘包覆在内。
[0010]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在使用时,置于太阳光下,此时阳光穿过所述真空腔4照射在所述光伏板3上,光伏板3吸收太阳能产生电能,随着阳光照射的时间增长整个太阳能电池温度的升高,所述水银腔2内的水银受热膨胀沿导管41流入真空腔4,当水银布满真空腔4底部时,阳光照射在水银层上被反射回去,这样既可减少阳光照射在该移动电源上降低其温度,当移动电源的温度降低后,水银的温度也下降收缩回落到所述水银腔2,阳光又照射在所述光伏板3上产生电能,如此反复此过程即能保证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产生电能,又不至于使移动电源的温度过高。
[0011]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包括电池内部结构、电池外壳(I)、水银腔(2)、光伏板(3)、真空腔(4),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腔(4)、光伏板(3)、水银腔(2)分别由上到下依次平铺于所述电池外壳(I)的上表面;所述真空腔(4)与所述水银腔(2)经由导管(41)连接,所述导管(41)经由孔(31)穿透所述光伏板;所述水银腔(2)中充满水银。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外壳四周边缘处向上延伸将所述水银腔(2 )上表面边缘包覆在内。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其特征在于:所述真空腔(4)与所述光伏板(3)的形状、尺寸相同。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包括电池内部结构、电池外壳、水银腔、光伏板、真空腔;所述真空腔、光伏板、水银腔分别由上到下依次平铺于所述电池外壳的上表面;所述真空腔与所述水银腔经由导管连接,所述导管经由孔穿透所述光伏板;所述水银腔中充满水银,该自调温太阳能移动电源在使用时,在移动电源的温度过高的情况下阻止阳光直射,使移动电源的温度不至于过高缩短其使用寿命。
【IPC分类】H02J7/00, H02S40/42
【公开号】CN105048544
【申请号】CN201510401378
【发明人】费芬芳
【申请人】苏州硅果电子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请日】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