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715463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及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通信领域,具体的说,涉及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 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宽带码分多址(Wideband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以下简称 WCDMA)系 统在R6版本引入了增强上行信道(Enhanced uplink DCH,简称E-DCH),单个用户上行 最大比特速率可以达到5.76Mbps。而已有的Iub接口传输资源是基于承载传统的专用信 道(Dedicated channel,简称DCH)设计的,以承载话音、低速率的分组域业务为主,带宽都比较小。在商用网络中,经常会存在整个小区上行传输带宽只有2M甚至更低的场 景。此时如果接入一个高速的E-DCH用户,则一个用户就有可能将整个小区Iub 口的 上行传输资源消耗殆尽,从而导致整个小区的其他用户通话受到影响,造成网络性能的 恶化。Iur 口虽然传输资源比Iub 口更充裕,但由于其承担的是两个RNC(无线网络控制 器)之间的用户负荷,存在着和Iub 口类似的问题。发明内容
有鉴于上述背景,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及装 置,能够防止上行传输资源被一个用户消耗殆尽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包括
A、在网元接口上配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B、对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判断该增强上 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 的当前速率配置为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在上述方法的一种实施例中,对于多条承载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无线链路,如 果其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各条无线链路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 最小值,则将其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该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
在上述方法的一种实施例中,当多条无线链路中的一条被拆除,判断最大比特 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是否发生改变,如是,则重新确定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 值,并判决是否需要对剩余无线链路上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速率进行重配如果某个增 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但小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 最小值,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恢复到其原始速率;如果某个增强上行信 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 前速率重配为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否则不进行速率的重配。
在上述方法的一种实施例中,当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为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则根据参数配置进行直接拒绝或正常接入。
在上述方法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网元接口为Iub 口、Iur 口。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装置,包括
速率门限配置单元,用于在网元接口上配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 门限;
业务速率限制单元,用于对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 道业务,判断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 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本发明通过在网元接口上设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并将一 条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始终限制在该最大比特速率门限之下,从 而有效地降低了带宽开销,节省了上行传输资源。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信令交互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案做详细说明。
本发明实施例的E-DCH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主要包括
1、在网元接口上设置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具体的,网元接口在 本文中主要指Iub 口和Iur 口。因此,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的配置包括根据各NodeB的 传输资源情况(例如带宽大小),配置基于小区(针对Iub 口)的E-DCH业务的最大比 特速率门限;根据RNC各Iur 口的传输资源情况,配置基于Iur 口局向的E-DCH业务最 大比特速率门限。
2、对经过Iub 口或Iur 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判断该 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前述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E-DCH业务的 当前速率配置为最大比特速率门限。这里,以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来表示该业务初 始建立时,未经过限速控制的最大比特速率。以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来表示该业务 经过限速控制的最大比特速率。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可能是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 (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小于所配置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也可能是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等于所配置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限速控制主要针对E-DCH业务当中的背景类或交互类业务(这两种业务没有保 证比特速率,也即不要求一定的比特速率保证),其包括的场景有
1)当在某小区建立E-DCH业务时,如果该业务超过了该小区或Iur 口配置的 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则使用小区或Iur 口配置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作为该业务的当前速率。
2)当E-DCH业务需要切换到某小区时,如果该E_DCH业务的当前速率大于该 小区或Iur 口配置的E-DCH业务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则RNC对承载该E-DCH业务的无 线链路发起重配,将该E-DCH的当前速率重配为该小区或Iur 口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 门限,然后再进行正常的切换流程。
3)对于多条承载E-DCH业务的无线链路,如果其承载的E_DCH业务的原始 速率大于各条无线链路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速率门限最小值),则将其 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该速率门限最小值。这主要是因为UE(用户设备)的 E-DCH激活集可能有多个小区,即可能有多条承载E-DCH业务的无线链路,对于每个 小区,都可能有各自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因而需要在多个门限中取最小值,以 保证处于E-DCH宏分集状态的用户的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满足E-DCH激活集中每个 小区的速率限制要求。
4)当E-DCH用户软切换删除或硬切换后,也即多条无线链路中的一条被拆除, 如果E-DCH激活集小区中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的最小值大于当前E-DCH用户配置 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由于当前E-DCH用户配置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就 是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因此这种情况的发生意味着速率门限最小值发生了改变,也 即由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是被删除的用户所配置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删除之后, 则需要在剩余无线链路中重新确定速率门限最小值,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大于原 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此时,判决剩余无线链路是否需要进行重配
(1)某E-DCH业务的原始E-DCH最大比特速率(E_DCH业务的原始速率)小 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这种情况下,该E-DCH业务在最小值改变前没有受到原有的 速率门限最小值的限制,其当前速率就是其原始速率,因此,不需要进行重配,保持其 当前速率不变。
(2)某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但小于重新确定的 速率门限最小值这种情况下,该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在最小值改变前受到原有的速 率门限最小值的限制,即该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为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在最小值 发生改变后,由于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大于其原始速率,因此,该E-DCH业务不 再受限,其当前速率可以恢复到其原始速率。
(3)某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这种情况下, 该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在最小值改变前受到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的限制,即该 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为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在最小值发生改变后,由于重新确定 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小于其原始速率,该E-DCH业务仍然需要受到限速控制,其当前速率 被限制在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
对于有保证比特速率的E-DCH业务,可以根据一个配置参数来决定是否受小 区、Iur 口的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的控制。如果参数取值为受E-DCH业务 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的控制,则如果当前E-DCH业务的保证比特速率大于小区、Iur 口 的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则该E-DCH业务可直接拒绝;否则该有保证比特 速率的E-DCH业务可正常接入。或者如果参数取值为不受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 门限的控制,则可正常接入该有保证比特速率的E-DCH业务,当然,这会引入传输资源 被迅速耗尽的风险。
下面参照图1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速率控制的信令流程做一说明,采用RADIO LINK RECONFIGURATION REQUEST流程,以E-DCH的软切换过程为例
IRNC新建一条无线链路时,进行限速判决;如果当前用户E-DCH最大比特速 率(该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超过目标小区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则判决需要进行E-DCH限速控制,需要将用户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限制为切换目标小区的E-DCH 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对应的速率(该E-DCH业务的当前速率)。
2RNC 通过 RADIO LINK RECONFIGURATION REQUEST 消息重配当前 E-DCH信道最大比特速率。
3NodeB根据RNC的配置控制E-DCH上行调度的最大比特速率,给RNC返回 RADIO LINK RECONFIGURATION RESPONSE。
4 5 经过 RADIO LINK SETUP REQUEST 和 RADIO LINK SETUP RESPONSE 信令交互,RNC在E-DCH速率受限的小区新增一条E-DCH的无线链路。
6 7 经过 ACTIVE SET UPDATE 和 ACTIVE SET UPDATE COMPLETE 信令交互,RNC通知UE激活集加入新的E-DCH无线链路。
8 11描述了由于某种原因RNC将E_DCH速率受限的小区从UE的E_DCH 激活集中删除的过程,其中,在8 9,首先经过ACTIVE SET UPDATE禾口 ACTIVE SET UPDATE COMPLETE信令交互,向UE通知删除无线链路,在10 11,经过RADIO LINK DELETION REQUEST 禾Π RADIO LINK DELETIONRESPONSE 信令交互,将 E-DCH速率受限的小区从UE的E-DCH激活集中删除。
12如果E-DCH激活集小区中E_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的最小值大于当前 E-DCH用户配置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也即E-DCH速率受限小区已经被删除,且用 户的原始E-DCH最大比特速率也大于当前E-DCH用户配置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则 RNC判决需要对用户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进行恢复。
13RNC将原始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和E_DCH激活集中E_DCH最 大比特速率门限的最小值取小后重配给E-DCH的无线链路,并通过RADIO LINKRECONFIGURATION REQUEST 消息通知 NodeB。
HNodeB根据RNC的配置控制E-DCH上行调度的最大比特速率,给RNC返回 RADIO LINK RECONFIGURATION RESPONSE。
本发明也相应提供了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装置,包括
速率门限配置单元,用于在网元接口上配置E-DCH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业务速率限制单元,用于对经过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E-DCH业务,判 断该E-DCH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E-DCH业务的当 前速率配置为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本发明通过对E-DCH业务进行速率控制,解决了引入E-DCH信道后,Iub、Iur接口上行传输资源受限的问题。由于E-DCH信道的速率是由NodeB调度的,RNC可 以通过重配E-DCH业务对应无线链路的最大比特速率来实现NodeB对UE上行速率的控 制,从而达到降低上行速率进而降低上行Iub、Iur 口传输带宽开销的目的,并且由于只 涉及到重配NodeB,不涉及到重配UE,因而具有很高的实时性和可靠性。
本发明所述方法,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如下的优点
1.将小区(Iub 口)或Iur 口上的所有E_DCH的业务速率都限制在某个可设置的 门限之下,可以有效地降低小区上行带宽的开销,节省Iub、Iur 口的上行传输资源。
2.当E-DCH移动到Iub、Iur传输资源不受限的小区时,用户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可以重新恢复。
3.只涉及到Iub、Iur 口的无线链路重配,速度快,可靠性高,不会造成切换的时 机延迟,有利于网络性能的提高。
4.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当某传输资源受限的小区传输资源进行了扩容,则只需 要调整小区的E-DCH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即可放开对其传输资源的限制。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但这只 是为便于理解而举的实例,不应认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 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做出各种可能 的等同改变或替换,这些改变或替换都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A、在网元接口上配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B、对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判断该增强上行信 道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 前速率配置为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多条承载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无线链 路,如果其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各条无线链路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当中的最小值,则将其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该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 最小值。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多条无线链路中的一条被拆除,判断最 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是否发生改变,如是,则重新确定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 的最小值,并判决是否需要对剩余无线链路上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速率进行重配如果 某个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但小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 率门限最小值,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恢复到其原始速率;如果某个增强 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 务的当前速率重配为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否则不进行速率的重配。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 增强上行信道业务为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则根据参数配置进行直接拒绝或正常接入。
5.如权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元接口为Iub口、Iur 口。
6.—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速率门限配置单元,用于在网元接口上配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业务速率限制单元,用于对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 务,判断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 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速率限制单元对于多条承载增强 上行信道业务的无线链路,如果其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各条无线链 路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则将其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该最 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速率限制单元当多条无线链路中 的一条被拆除,判断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是否发生改变,如是,则重新确定 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当中的最小值,并判决是否需要对剩余无线链路上的增强上行信道业 务速率进行重配如果某个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原有的速率门限最小值但 小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恢复到其原 始速率;如果某个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大于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 则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重配为所述重新确定的速率门限最小值;否则不进 行速率的重配。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速率限制单元当经过所述网元接 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为具有保证速率的业务,则根据参数配置进行直接拒绝或正常接入。
10.如权利要求6-9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网元接口为Iub 口、Iur 口。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速率控制方法及装置,所述方法包括在网元接口上配置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对经过所述网元接口的无线链路上承载的增强上行信道业务,判断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原始速率是否超过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如是,将该增强上行信道业务的当前速率配置为所述最大比特速率门限。所述装置包括速率门限配置单元和业务速率限制单元。本发明可以有效地降低带宽开销,节省上行传输资源。
文档编号H04W92/04GK102025446SQ20091019022
公开日2011年4月20日 申请日期2009年9月17日 优先权日2009年9月17日
发明者续斌 申请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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