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短信保护终端、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短信保护终端、系统及其实现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产品运用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以方便使用,而手机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功能也变得层出不穷,各种针对特定用户特定场合的功能不断涌现。已有技术中,对短信内容的防转发功能只在3GPP (The 3rd GenerationPartnership Project,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的 EMS (Enhanced Message Service,增强型短消息服务)部分有规定,此规定要求手机交互不能操作被保护的图片、铃声或动画,而且EMS规范庞大且包罗很多MMS (Multimedia Messaging Service,多媒体短信服务)的功能,在数据业务已成为流行趋势的今天,已经很少有运营商或者手机制造商花大量精力去实现复杂的EMS协议。综上所述,目前防止转发功能基本上都是在EMS协议的基础上实现图片、铃声、动画对象的防止转发功能(ODI),但很多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网络都不支持EMS功能。
发明内容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短信保护终端、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实现短信的信息保护及独享等安全功能。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短信保护的实现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终端编辑要发送的短信内容,根据用户选择的短信保护功能项,按照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所述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后发送;第二终端接收所述短信,当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限制。进一步地,对于码分多址(CDMA)网络的终端,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所述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Display_M0de)字段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 11”;所述短信中不包括显示模式字段时,在所述短信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11”;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显示模式字段的值为“11”的短信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对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网络的终端,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在编码数据编码方式(DCS)字段时,将Bit4设置成“0”,将Bitl BitO设置成“01”或“10,,或“11”;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的DCS字段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 10”或“ 11 ”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在所述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接收的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的所述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判断出
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所述方法还包括短信中心接收到短信时,判断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是否属于同一制式的网络,如果是,则对所述短信进行透传;否则,将所述短信路由到短信网关,请求所述短信网关进行转换处理。进一步地,所述短信网关对接收到的短信进行如下转换处理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字段内容为“11”时,对所述短信的DCS字段进行重新编码,将Bit4设置成“0”,Bitl BitO设置成“01”或“10”或“11”;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的DCS字段中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 10 ”或“ 11”时,在所述短信的内容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I I”。进一步地,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如下限制屏蔽或隐藏转发菜单、设置短信的保存时间、或者设置阅读次数门限。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短信保护终端,所述终端包括Π界面、协议编码模块、发送模块、协议解码模块、接收模块和短信保护处理模块,其中所述Π界面用于,提供短信编辑界面和短信发送界面,并在短信发送界面设置短信保护功能项;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如果用户选择了短信保护功能项,则按照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对完成协议编码的短信进行发送;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短信;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的短信是否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所述短信保护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协议解码模块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限制。进一步地,所述终端为CDMA网络的终端时,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所述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Display_M0de)字段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11”;所述短信中不包括显示模式字段时,在所述短信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11”;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显示模式字段的值为“11”的短信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所述终端为GSM网络的终端时,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在编码DCS字段时,将Bit4设置成“0”,将Bitl BitO设置成“01”或“ 10”或“ 11” ;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的DCS字段的Bit4为“O”、且BitlBitO为“01”或“10”或“11”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在所述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根据接收的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的所述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进一步地,所述短信保护处理模块用于,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如下限制屏蔽或隐藏转发菜单、设置短信的保存时间、或者设置阅读次数门限。此外,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短信保护系统,所述系统包括短信中心和短信网关,所述短信中心进一步包括转发单元,所述短信网关进一步包括转换处理单元,其中所述转发单元用于,接收到第一终端发往第二终端的短信时,判断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是否属于同一制式的网络,如果是,则对所述短信进行透传;否则,将所述短信路由到短信网关,请求所述短信网关进行转换处理;所述转换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出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进行转换处理后发往所述第二终端。进一步地,所述转换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进行如下转换处理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字段内容为“11”时,对所述短信的DCS字段进行重新编码,将Bit4设置成“0”,Bitl BitO设置成“01”或“10”或“11”;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的DCS字段中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 10 ”或“ 11”时,在所述短信的内容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I I”。综上所述,本发明提出一种在现有的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Communications,全球移动通信系统)、CDMA(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码分多址)协议上,无需支持EMS功能即可实现短信内容的防止转发功能,这样,用户精心编辑的短信就不会轻易的被接收方转发,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或运营商发出的信息安全相关的短信也不会轻易地被转发出去。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图I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同一种制式网络中的实现流程图;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不同制式网络中的实现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短信保护终端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鉴于目前防止转发功能都是在EMS协议的基础上实现的,而目前很多手机厂商和移动运营网络都不支持EMS功能的缺点,本实施方式提出一种短信保护方案根据3GPP及3GPP2相关协议,在不改变短信正文内容的基础上作一些协议字段的扩展以支持短信保护(例如防转发或阅读权限设置等)功能;或者,在短信的内容中添加一些特殊字符实现短信保护功能。本实施方式提供的短信保护的实现方法,采用如下技术方案第一终端编辑短信内容,如果用户设定了对该短信内容进行保护,则按照预定的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或者,在短信的内容中添加特定的短信保护标记或字符后,发送;第二终端收到短信后,根据短信内容中的标记或字符,对当前收到的短信进行权限的限制。以下将以短信的防转发功能为例,对本实施方式提供的短信保护的实现方法进行具体说明对于CDMA网络,根据3GPP2 C. S0015协议5. 5. 16章节,参考此短信规范中的直显短信的实现方法,在四层协议的第四层即电信业务层作适当扩充,如下表I所示表I CDMA网络直显短信的规范
权利要求
1.一种短信保护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在第一终端编辑要发送的短信内容,根据用户选择的短信保护功能项,按照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所述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后发送;第二终端接收所述短信,当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限制。
2.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码分多址(CDMA)网络的终端,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所述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Display_M0de)字段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 11”;所述短信中不包括显示模式字段时,在所述短信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I I”;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显示模式字段的值为“11”的短信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3.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全球移动通信系统(GSM)网络的终端,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在编码数据编码方式(DCS)字段时,将Bit4设置成“0”,将Bitl BitO设置成“01”或“10”或“11”;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的DCS字段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 10”或“ 11”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4.如权利要求I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包括在所述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接收的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的所述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短信中心接收到短信时,判断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是否属于同一制式的网络,如果是,则对所述短信进行透传;否则,将所述短信路由到短信网关,请求所述短信网关进行转换处理。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网关对接收到的短信进行如下转换处理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字段内容为“11”时,对所述短信的DCS字段进行重新编码,将Bit4设置成“0”,Bitl BitO设置成“01”或“ 10”或“ 11” ;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的DCS字段中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10”或“ 11”时,在所述短信的内容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II”。
7.如权利要求1、2、3或4之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终端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如下限制屏蔽或隐藏转发菜单、设置短信的保存时间、或者设置阅读次数门限。
8.一种短信保护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包括UI界面、协议编码模块、发送模块、协议解码模块、接收模块和短信保护处理模块,其中所述Π界面用于,提供短信编辑界面和短信发送界面,并在短信发送界面设置短信保护功能项;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如果用户选择了短信保护功能项,则按照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所述发送模块用于,对完成协议编码的短信进行发送;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短信;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所述接收模块接收到的短信是否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所述短信保护处理模块用于,当所述协议解码模块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限制。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为CDMA网络的终端时,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所述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Display_M0de)字段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 11”;所述短信中不包括显示模式字段时,在所述短信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11” ;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显示模式字段的值为“11”的短信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为GSM网络的终端时,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在编码DCS字段时,将Bit4设置成“0”,将Bitl BitO设置成“01”或“ 10”或“ 11” ;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判断出接收的短信中的DCS字段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 10”或“ 11”时,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11.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协议编码模块用于,按照以下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在所述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所述协议解码模块用于,根据接收的短信的正文中添加的所述特定的短信保护字符,判断出接收的所述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
12.如权利要求8、9、10或1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短信保护处理模块用于,对所述短信的权限进行如下限制屏蔽或隐藏转发菜单、设置短信的保存时间、或者设置阅读次数门限。
13.一种短信保护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短信中心和短信网关,所述短信中心进一步包括转发单元,所述短信网关进一步包括转换处理单元,所述转发单元用于,接收到第一终端发往第二终端的短信时,判断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是否属于同一制式的网络,如果是,则对所述短信进行透传;否则,将所述短信路由到短信网关,请求所述短信网关进行转换处理;所述转换处理单元用于,在判断出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所述短信进行转换处理后发往所述第二终端。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换处理单元用于,对所述短信网关收到的短信进行如下转换处理 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中包括显示模式字段、且字段内容为“11”时,对所述短信的DCS字段进行重新编码,将Bit4设置成“0”,Bitl BitO设置成“01”或“ 10”或“ 11” ;所述短信网关接收到的短信的DCS字段中的Bit4为“O”、且Bitl BitO为“01”或“10”或“ 11”时,在所述短信的内容中添加显示模式字段,并将所述短信中的显示模式字段的值设置为“II”。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短信保护终端、系统及其实现方法,在第一终端编辑要发送的短信内容,根据用户选择的短信保护功能项,按照预定的数据编码方式对短信内容进行协议编码后发送;第二终端接收短信,当判断出接收的短信设置了短信保护功能项时,对短信的权限进行限制。采用本发明,在现有的GSM、CDMA协议上,无需支持EMS功能即可实现短信内容的防止转发功能。
文档编号H04W4/14GK102958018SQ20111025228
公开日2013年3月6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30日 优先权日2011年8月30日
发明者陈建国, 王斌, 王君 申请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