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现有的手机的一般都是在正面设有LCD屏幕,然后通过触摸键或按键控制各种应用程序通过LCD屏幕进行显示,但是为了省电,LCD屏幕一般不会持续亮着。所以,用户需要不断的通过操作来使得屏幕保持亮着,特别是如果在看小说时,如果一段时间没有操作屏幕就暗了,需要用户不断点击界面。另外,如果手机没有电了,那么屏幕也就不可能亮着了,这样对于某些场景下需要向他人显示手机中的特定信息时造成不便。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提供了另外一面可以持续亮着的屏幕,能极大提高用户体验。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包括终端本体,所述终端本体其中一面设有第一屏幕,所述第一屏幕为LCD屏,所述终端本体另外一面设有第二屏幕,所述第二屏幕为电子墨水屏,所述电子墨水屏保持光亮界面。所述移动终端 设有第一控制模块,所以第一控制模块将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界面在显示在第一屏幕的同时,也固定或动态显示在第二屏幕。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二控制模块,所以第二控制模块将与第一屏幕显示不同的应用程序界面显示在第二屏幕。通过实施以上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技术效果:因为电子墨水屏仅消耗极少的电池,且尺寸足够大,可显示各种照片、书页等。通过该第二屏幕,就可以把手机正面屏幕显示的界面同样显示到反面屏幕上去,可以是固定显示某个界面,也可以是动态显示界面,这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控制模块进行控制。而且反面屏幕是即便终端的电池耗尽,它也还是亮着,这样在某些特殊场景下特别有用,例如需要将终端的信息显示给别人看的时候,不会因为终端没有电而没有办法显示。还有,反面屏幕可以与正面屏幕各自独立使用,即可以正面显示应用程序界面,而背面屏幕显示另外一个不同的应用程序界面,实现双屏不同显示。因此,上述技术方案能极大提高用户体验。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的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实施例。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终端的结构示意图。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包括终端本体30,所述终端本体其中一面设有第一屏幕10,所述第一屏幕为IXD屏,所述终端本体另外一面设有第二屏幕20,所述第二屏幕为电子墨水屏,所述电子墨水屏保持光亮界面。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一控制模块,所以第一控制模块将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界面在显示在第一屏幕的同时,也固定或动态显示在第二屏幕。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二控制模块,所以第二控制模块将与第一屏幕显示不同的应用程序界面显示在第二屏幕。通过实施以上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技术效果:因为电子墨水屏仅消耗极少的电池,且尺寸足够大,可显示各种照片、书页等。通过该第二屏幕,就可以把手机正面屏幕显示的界面同样显示到反面屏幕上去,可以是固定显示某个界面,也可以是动态显示界面,这可以通过移动终端的控制模块进行控制。而且反面屏幕是即便终端的电池耗尽,它也还是亮着,这样在某些特殊场景下特别有用,例如需要将终端的信息显示给别人看的时候,不会因为终端没有电而没有办法显示。还有,反面屏幕可以与正面屏幕各自独立使用,即可以正面显示应用程序界面,而背面 屏幕显示另外一个不同的应用程序界面,实现双屏不同显示。因此,上述技术方案能极大提高用户体验。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介绍,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
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权利要求1.一种具有双面屏.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包括终端本体,所述终端本体其中一面设有第一屏幕,所述第一屏幕为LCD屏,所述终端本体另外一面设有第二屏幕,所述第二屏幕为电子墨水屏,所述电子墨水屏保持光亮界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一控制模块,所以第一控制模块将移动终端的应用程序界面在显示在第一屏幕的同时,也固定或动态显示在第二屏幕。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二控制模块,所以第二控制模块将与第一屏幕显示不同的应用程序界面显示 在第二屏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具有双面屏幕的移动终端。该移动终端包括终端本体,所述终端本体其中一面设有第一屏幕,所述第一屏幕为LCD屏,所述终端本体另外一面设有第二屏幕,所述第二屏幕为电子墨水屏,所述电子墨水屏保持光亮界面。通过该第二屏幕,就可以把手机正面屏幕显示的界面同样显示到反面屏幕上去,可以是固定显示某个界面,也可以是动态显示界面。
文档编号H04M1/725GK203167030SQ201320134578
公开日2013年8月28日 申请日期2013年3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3月23日
发明者黄鑫燕 申请人:黄鑫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