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涉及计算机应用,尤其涉及一种视频制作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1、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视频为载体进行信息的分享和传播成为主流,比如,以视频的形式推广美食等。
2、然而,随着视频推广场景的多样化,对视频制作需求越发多样化,为了满足多样化的视频制作需求,需要对视频进行多次编辑操作,从而视频制作的时长较长,因此,亟需一种可以提升对视频的制作效率的方式。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视频制作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由此,实现了可由多个用户协作进行视频制作,提升了视频制作效率。
2、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制作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为用户群组创建视频制作任务,所述用户群组至少包括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用于收集分镜视频素材和/或将所述分镜视频素材编辑成目标视频;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针对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一编辑操作,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所述第一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所述第一编辑操作记录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中;在确保所述第一用户的编辑操作和所述第二用户的编辑操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针对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二编辑操作,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所述第二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所述第二编辑操作记录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基于所述视频制作任务中记录的编辑操作,生成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制作结果。
3、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视频制作装置,所述装置包括:创建模块,用于为用户群组创建视频制作任务,所述用户群组至少包括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用于收集分镜视频素材和/或将所述分镜视频素材编辑成目标视频;第一展示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一用户针对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一编辑操作,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所述第一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所述第一编辑操作记录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中;第二展示模块,用于在确保所述第一用户的编辑操作和所述第二用户的编辑操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针对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二编辑操作,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所述第二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所述第二编辑操作记录在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生成模块,用于基于所述视频制作任务中记录的编辑操作,生成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制作结果。
4、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处理器,用于从所述存储器中读取所述可执行指令,并执行所述指令以实现如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
5、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如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
6、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中的指令由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法。
7、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8、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制作方案,为用户群组创建视频制作任务,用户群组至少包括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视频制作任务用于收集分镜视频素材和/或将分镜视频素材编辑成目标视频,响应于第一用户针对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一编辑操作,在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第一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第一编辑操作记录在视频制作任务中,进而,在确保第一用户的编辑操作和第二用户的编辑操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响应于第二用户针对视频制作任务的第二编辑操作,在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界面上展示第二编辑操作的编辑结果,并将第二编辑操作记录在视频制作任务,基于视频制作任务中记录的编辑操作,生成视频制作任务的制作结果。在本公开的实施例中,由多个用户协作进行视频制作,提升了视频制作效率。
1.一种视频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制作任务包括用于收集分镜视频素材的分镜收集任务,其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制作任务包括用于将所述分镜视频素材编辑成目标视频的视频编辑任务,其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权限在相同的时间仅支持被一个用户单独占用,所述第一编辑操作是在所述第一用户被授予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权限的情况下执行的,所述第二编辑操作是在所述第二用户被授予所述视频制作任务的编辑权限的情况下执行的,所述第二用户的编辑权限是在所述第一用户的编辑权限被释放后被授予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为用户群组创建视频制作任务,包括: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显示第一共享提示信息,或,所述显示第二共享提示信息之前,还包括:
10.一种视频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11.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
12.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上述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
13.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中的指令由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视频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