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及监控摄像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643159发布日期:2022-12-21 03:54阅读:30来源:国知局
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及监控摄像机的制作方法

1.本公开涉及安防监控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智能交通视频监控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及监控摄像机。


背景技术:

2.监控摄像机作为监控领域的重要图像采集设备,在生产和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用于户外的监控摄像机通常包括摄像机本体和用于为摄像机本体提供防水、防尘、遮阳等防护功能的护罩。
3.如何提升护罩对摄像机本体的防护效果,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4.在此部分中描述的技术手段不一定是之前已经设想到或采用的技术手段。除非另有指明,否则不应假定此部分中描述的任何技术手段仅因其包括在此部分中就被认为是现有技术。类似地,除非另有指明,否则此部分中提及的问题不应认为在任何现有技术中已被公认。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公开提供了一种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及监控摄像机。
6.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护罩用于与监控摄像机的摄像机本体装配,其中,摄像机本体的顶面设有沿纵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导向结构,摄像机本体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沿纵向方向排列的多个调节卡孔,护罩的外侧表面为平滑表面,并且护罩包括:顶壁,顶壁的内侧设有沿纵向方向延伸的第二导向结构,第二导向结构用于与第一导向结构滑动配合;以及,相对的两个侧壁,与顶壁构成用于容纳摄像机本体的容纳腔,其中,每个侧壁设有用于与摄像机本体的相应侧面的多个调节卡孔中的其中一个调节卡孔相卡合的弹性卡扣。
7.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包括下推解锁的弹性卡扣、上推解锁的弹性卡扣或者按压解锁的弹性卡扣。
8.在一些实施例中,摄像机本体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凸肋,多个调节卡孔开设于相应的凸肋。
9.在一些实施例中,护罩的每个侧壁设有沿高度方向延伸至该侧壁的下缘的滑槽;弹性卡扣为下推解锁的弹性卡扣,包括:卡扣本体和弹簧,其中,卡扣本体与滑槽滑动配合并且卡扣本体的朝向容纳腔的一侧具有能够从凸肋的下方插入多个调节卡孔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的卡凸部,弹簧连接在卡扣本体和护罩的相应侧壁之间;或者,弹性卡扣为上推解锁的弹性卡扣,包括:卡扣本体和弹簧,其中,卡扣本体与滑槽滑动配合并且卡扣本体的朝向容纳腔的一侧具有能够从凸肋的上方插入多个调节卡孔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的卡凸部,弹簧连接在卡扣本体和护罩的相应侧壁之间。
10.在一些实施例中,卡扣本体包括依次连接的板状部、连接部和卡凸部,其中,板状
部与滑槽滑动配合,连接部位于板状部的朝向容纳腔的一侧,卡凸部位于板状部的上缘和下缘之间。
11.在一些实施例中,卡凸部具有楔形导向表面。
12.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为按压解锁的弹性卡扣,包括:卡扣壳体以及位于卡扣壳体内的按压杆、闩杆和弹簧,其中,卡扣壳体具有第一孔和第二孔,第一孔位于卡扣壳体的背向容纳腔的一侧,第二孔能够与凸肋的多个调节卡孔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相对,按压杆的一端伸出第一孔并且另一端具有楔形推面,闩杆与按压杆交叉布置并且闩杆具有与楔形推面相配合的槽或孔,弹簧连接在闩杆和卡扣壳体之间;当按压按压杆时,楔形推面推动闩杆缩入卡扣壳体内,当撤销按压按压杆时,闩杆在弹簧的作用下伸出第二孔并插入多个调节卡孔中的其中一个调节卡孔中。
13.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位于凸肋的上方,第二孔位于卡扣壳体的底部;或者,弹性卡扣位于凸肋的下方,第二孔位于卡扣壳体的顶部。
14.在一些实施例中,护罩的后侧具有用于限制第二导向结构从摄像机本体的前侧脱出第一导向结构的阻挡结构;和/或,护罩的内侧具有多个加强筋,多个加强筋的延伸方向与纵向方向相交叉。
15.在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向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导轨,第二导向结构包括与至少一个导轨一一对应地滑动配合的至少一个导轨槽;或者,第一导向结构包括至少一个导轨槽,第二导向结构包括与至少一个导轨槽一一对应地滑动配合的至少一个导轨。
16.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的背向容纳腔的一侧具有粗糙防滑结构和/或操作指示标识。
17.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监控摄像机,包括:摄像机本体,摄像机本体的顶面设有沿纵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导向结构,摄像机本体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沿纵向方向排列的多个调节卡孔;以及,与摄像机本体装配的根据前述任一实施例的护罩。
18.根据本公开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以提升护罩对摄像机本体的防护效果,延长监控摄像机的使用寿命。
19.应当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标识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公开的范围。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说明书而变得容易理解。
附图说明
20.附图示例性地示出了实施例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说明书的文字描述一起用于讲解实施例的示例性实施方式。所示出的实施例仅出于例示的目的,并不限制权利要求的范围。在所有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指代类似但不一定相同的要素。
21.图1为根据本公开一些实施例的监控摄像机的组装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公开一些实施例的监控摄像机的拆分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公开一些实施例的护罩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公开一些实施例的护罩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5.图5为本公开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处于锁定状态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26.以及,图6为本公开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处于锁定状态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27.附图标记:
28.100-监控摄像机;10-摄像机本体;50-护罩;101-第一导向结构;
29.102-调节卡孔;501-顶壁;502-侧壁;503-第二导向结构;504-容纳腔;
30.505-弹性卡扣;103-凸肋;506-滑槽;51-卡扣本体;511-板状部;
31.512-连接部;513-卡凸部;52a、52b-弹簧;5130-楔形导向表面;
32.53-卡扣壳体;531-按压杆;532-闩杆;533-第一孔;534-第二孔;
33.5310-楔形推面;5320-槽;507-阻挡结构;508-加强筋;11-导轨;
34.12-导轨槽;55-操作指示标识。
具体实施方式
35.在下文中,仅简单地描述了某些示例性实施例。正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认识到的那样,在不脱离本公开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不同方式修改所描述的实施例。因此,附图和描述被认为本质上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36.用于户外的监控摄像机通常包括摄像机本体和用于为摄像机本体提供防水、防尘、遮阳等防护功能的护罩。相关技术中的一些监控摄像机,其护罩的顶部开设有螺钉孔,护罩与摄像机本体在螺钉孔处通过螺钉固定连接。该设计不但导致护罩与摄像机本体拆装操作繁琐,而且也影响到监控摄像机整体的防水、防尘性能,螺钉孔周围积聚的灰尘不易清理彻底。
37.基于此,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监控摄像机的护罩及监控摄像机,以提升护罩对摄像机本体的防护效果,延长监控摄像机的使用寿命。
38.如图1所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护罩50用在监控摄像机100中,用于与摄像机本体10装配。如图2所示,为实现本公开实施例,摄像机本体10需要与护罩50进行一些配合设计,摄像机本体10的顶面设有沿纵向方向延伸的第一导向结构101,摄像机本体10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沿纵向方向排列的多个调节卡孔102(图1中仅示意出摄像机本体10的其中一个侧面的调节卡孔102)。
39.如图1、图3和图4所示,护罩50的外侧表面为平滑表面,护罩50包括顶壁501和相对的两个侧壁502。顶壁501的内侧设有沿纵向方向延伸的第二导向结构503,第二导向结构503用于与第一导向结构101滑动配合。两个侧壁502与顶壁501构成用于容纳摄像机本体10的容纳腔504,其中,每个侧壁502设有用于与摄像机本体10的相应侧面的多个调节卡孔102中的其中一个调节卡孔102相卡合的弹性卡扣505。
40.护罩50与摄像机本体10装配后,对于摄像机本体10可以起到防水、防尘、遮阳等防护功能。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护罩50与摄像机本体10的装配方式如下:
41.首先,操作保持弹性卡扣505的解锁状态,利用第一导向结构101和第二导向结构503的滑动配合,将护罩50在摄像机本体10上滑动至适当位置,使弹性卡扣505大致位于选定的调节卡孔102处;
42.然后,操作释放弹性卡扣505,使之与选定的调节卡孔102卡合,这样,便完成了护罩50与摄像机本体10的装配,护罩50被可靠固定在了摄像机本体10之上。
43.本公开实施例方案,一方面,利用第一导向结构101和第二导向结构503的滑动配合设计、以及弹性卡扣505与调节卡孔102的卡合设计,可以轻松实现护罩50在纵向方向上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调节;另一方面,护罩50的外侧表面为平滑表面,没有凹槽、螺钉
孔等结构,因此可以有效减少护罩50的表面积水、积尘,从而对摄像机本体10具有较好的防护效果,可以延长监控摄像机100的使用寿命。
44.在本公开实施例中,“顶面”、“顶壁”、“顶部、”“侧面”、“侧壁”、“侧部”、“前侧”、“前部”、“后侧”、“后部”等其中涉及方位的描述,均是以监控摄像机100的通常使用姿态作为参照的。由于护罩50的两个侧壁502与顶壁501限定出一容纳腔504,因此,对于护罩50的某个结构,其“内侧”可以理解为该结构更加靠近容纳腔504的一侧,其“外侧”可以理解为该结构更加远离容纳腔504的一侧。
45.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纵向方向可以理解为摄像机本体10的前后方向,可以与摄像机本体10的镜头轴向大致相平行。
46.如图2和图4所示,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向结构101包括至少一个导轨11(例如图2中所示的两个导轨11),第二导向结构503包括与该至少一个导轨11一一对应地滑动配合的至少一个导轨槽12(例如图4中所示的两个导轨槽12)。
47.在本公开的另一些实施例中,第一导向结构还可以设计为包括至少一个导轨槽,第二导向结构包括与该至少一个导轨槽一一对应地滑动配合的至少一个导轨。
48.本公开实施例对于第一导向结构101和第二导向结构503的结构形式、滑动配合的导轨11和导轨槽12的组数量和设置位置等均不做具体限定。在图2和图4所示的实施例中,滑动配合的导轨11和导轨槽12为两组并且在摄像机本体10的顶面大致呈左右对称布置,两个导轨11基本延伸到了摄像机本体10的前端和后端,这样的设计,使得护罩50在摄像机本体10上滑动范围更大而且滑动更加顺滑、可靠,也更加便于操作。
49.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护罩50的后侧具有用于限制第二导向结构503从摄像机本体10的前侧脱出第一导向结构101的阻挡结构507。
50.护罩50在与摄像机本体10组装时,可以从摄像机本体10的后侧向前滑入摄像机本体10的第一导向结构101,阻挡结构507可以限制第二导向结构503从摄像机本体10的前侧脱出第一导向结构101。该实施例设计可以避免护罩50在组装时从摄像机本体10的前侧脱出,更加便于护罩50与摄像机本体10的组装操作。
51.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护罩50的内侧具有多个加强筋508,该多个加强筋508的延伸方向与纵向方向相交叉。在该实施例中,加强筋508的延伸方向与纵向方向基本垂直。在本公开的其它实施例中,加强筋的延伸方向也可以与纵向方向呈锐角夹角,本公开对此不做限定。
52.加强筋508可以提高护罩50的结构强度,而且可以降低制作工艺的管控难度。在一些实施例中,护罩50为塑料制件,加强筋508的设计不仅可以提高护罩50的强度和刚度,减少变形发生,而且可以使塑料成型时容易充满型腔。在一些实施例中,护罩的内侧也可以设置网格状加强筋,也能起到类似的效果。
53.在本公开实施例中,弹性卡扣505的具体结构形式不限,例如可以为下推解锁的弹性卡扣、上推解锁的弹性卡扣或者按压解锁的弹性卡扣,等等。
54.通过操作弹性卡扣505,可以轻松实现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位置的锁定和解锁,而且,由于护罩50的两个侧壁502分别设置了弹性卡扣505,这样更加便于单手操作。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两个弹性卡扣505可以在护罩50的两个侧壁502上对称布置,操作更加顺手、省力。
55.如图2所示,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摄像机本体10的两个侧面分别设有凸肋103,多个调节卡孔102开设于相应的凸肋103。采用该设计,不破坏摄像机本体10的壳体的整体密封结构,壳体的结构较为简洁而且也易于加工。
56.如图3、图4和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505为下推解锁的弹性卡扣505,护罩50的每个侧壁502设有沿高度方向延伸至该侧壁502的下缘的滑槽506。弹性卡扣505包括:卡扣本体51和弹簧52a,其中,卡扣本体51与滑槽506滑动配合并且卡扣本体51的朝向容纳腔504的一侧具有能够从凸肋103的下方插入多个调节卡孔102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102的卡凸部513,弹簧52a可以为一个或多个,其连接在卡扣本体51和护罩50的相应侧壁502之间。
57.当下推弹性卡扣505的卡扣本体51时,卡凸部513可以从调节卡孔102中脱出。保持对弹性卡扣505的下推操作状态,便可以使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进行前后伸缩调节。当弹性卡扣505移动到合适的调节卡孔102处,松开弹性卡扣505,此时卡凸部513可以在弹簧52a的弹力作用下向上插入调节卡孔102,从而将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位置锁定。
58.如图3和图4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卡凸部513具有楔形导向表面5130,这样可以为卡凸部513与调节卡孔102的配合提供导向,使得卡凸部513可以顺利插入调节卡孔102中。
59.如图3、图4和图5所示,在一些实施例的设计中,卡扣本体51包括依次连接的板状部511、连接部512和前述的卡凸部513,其中,板状部511与滑槽506滑动配合,连接部512位于板状部511的朝向容纳腔504的一侧,并且,卡凸部513位于板状部511的上缘和下缘之间。这样,弹性卡扣505在解锁状态与护罩50之间没有明显的缝隙,使得装配外观较为整洁、美观。
60.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还可以为上推解锁的弹性卡扣,护罩的每个侧壁设有沿高度方向延伸至该侧壁的下缘的滑槽。该实施例弹性卡扣可以设计为,包括:卡扣本体和弹簧,其中,卡扣本体与滑槽滑动配合并且卡扣本体的朝向容纳腔的一侧具有能够从凸肋的上方插入多个调节卡孔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的卡凸部,弹簧连接在卡扣本体和护罩的相应侧壁之间。
61.当上推弹性卡扣的卡扣本体时,卡凸部可以从调节卡孔中脱出。保持对弹性卡扣的上推操作状态,便可以使护罩相对摄像机本体进行前后伸缩调节。当弹性卡扣移动到合适的调节卡孔处,松开弹性卡扣,此时卡凸部可以在弹簧的弹力作用下向下插入调节卡孔,从而将护罩相对摄像机本体的伸缩位置锁定。
62.如图6所示,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505为按压解锁的弹性卡扣。弹性卡扣505包括卡扣壳体53以及位于卡扣壳体53内的按压杆531、闩杆532和弹簧52b。卡扣壳体53具有第一孔533和第二孔534,第一孔533位于卡扣壳体53的背向前述容纳腔504的一侧,第二孔534能够与凸肋103的多个调节卡孔102中的任意一个调节卡孔102相对,按压杆531的一端伸出第一孔533并且另一端具有楔形推面5310,闩杆532与按压杆531交叉布置,而且闩杆532具有与楔形推面5310相配合的槽5320或孔(槽5320或孔也可以设计与楔形推面5310相配合的滑动斜面),弹簧52b连接在闩杆532和卡扣壳体53之间。当按压按压杆531时,楔形推面5310推动闩杆532缩入卡扣壳体53内(按压杆531和闩杆532的运动方向参照图
中箭头方向所示),当撤销按压按压杆531时,闩杆532在弹簧52b的作用下伸出第二孔534并插入多个调节卡孔102中的其中一个调节卡孔102中。
63.当按压按压杆531时,楔形推面5310推动闩杆532缩入卡扣壳体53内,此时,弹性卡扣505解锁。保持对弹性卡扣505的按压操作状态,便可以使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进行前后伸缩调节。当弹性卡扣505移动到合适的调节卡孔102处,松开弹性卡扣505,此时闩杆532可以在弹簧52b的弹力作用下伸出第二孔534并插入相应的调节卡孔102,从而将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位置锁定。
64.本公开该实施例对于弹性卡扣505相对凸肋103的位置不做具体限定。如图6所示,在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505位于凸肋103的上方,第二孔534位于卡扣壳体53的底部,闩杆532向下插入调节卡孔102从而将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位置锁定。在本公开的另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还可以位于凸肋的下方,第二孔位于卡扣壳体的顶部,闩杆向上插入调节卡孔从而将护罩相对摄像机本体的伸缩位置锁定。
65.采用以上各种实施例的弹性卡扣505的设计,均可以轻松实现护罩50相对摄像机本体10的伸缩位置调节,操作简便且省力。
66.如图1所示,在本公开的一些实施例中,弹性卡扣505的背向容纳腔504的一侧具有粗糙防滑结构和/或操作指示标识55,可以更加便于操作者了解弹性卡扣505的操作方式以及操作弹性卡扣505。
67.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监控摄像机。如图1所示,监控摄像机100包括:前述实施例中描述的摄像机本体10和与摄像机本体10装配的护罩50。该监控摄像机100可以用于户外场景,具有较高的防护等级,从而使用寿命较长。
68.应当理解的是,在本说明书中,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轴向”、“径向”、“周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尺寸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尺寸,使用这些术语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并且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公开的保护范围的限制。
6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公开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70.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还可以是通信;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公开中的具体含义。
71.在本公开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
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72.本说明书提供了能够用于实现本公开的许多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应当理解的是,这些不同的实施方式或例子完全是示例性的,并且不用于以任何方式限制本公开的保护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本公开的说明书的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能够想到各种变化或替换,这些都应涵盖在本公开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公开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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