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喇叭发声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喇叭发声器,主要是针对现有的发声片是周侧受压而仅以中央作为振动的空间,因此有电流较大而功率却不佳的缺点,乃设计一种于发声片一侧以点接有一音膜,能确实改善现有缺点,达到电流小功率大的优点。
一般喇叭发声器是由一发声片作振动以发音,其结构是如图3、图4所示,即设有一封合座90,该封合座90于顶端设有环肋92并于中央形成一容槽93,容槽93内则设有两个橡胶垫片80、81,封合座90于周侧设有多个螺柱91以与封块60封合;又发声片70为由压电转换元件及金属振膜组成的片体,可置于容槽93内而周缘受垫片80、81承托;另封块60是在一侧形成有压环肋62,该压环肋62即相对垫片80、81压抵于发声片70的另侧,而封块60于四周设有穿孔61可穿设有螺丝(图中未示)以与封合座90相接。
请参看图4所示,由于发声片70中央设有电路(即压电转换元件),该电位差有变化则产生振动以发声,但由于发声片70的周缘(即金属振膜,是与片体中心距离最远且具有最大振幅处)受压环肋62及垫片80、81抵压封固,故其振动部位仅能以发声片70的中央作振动发声,惟因其中央能振动的振幅十分有限,且发声片70中央设有电路故其厚度及硬度均大,故其所能发声的功率即十分有限,而其使用的电流亦较大,是现有发声器主要的缺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喇叭发声器,其设一音膜以点的接触与发声器的中央部份相接,使发声片的周侧(片体的较薄处)能完全地振动发声,得到良好的功率。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喇叭发声器,其设计一韧质音膜且造形是形成一喇叭状,其尖端与发声片相接,而扩大端封固于封盖上,则音膜即可有效地传递发声片的振动,使发声片的发声更为优良。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喇叭发声器,主要由壳体及封盖组成一容纳发声器的空间,其主要特点在于音膜是一韧质的喇叭状片体,其一端是以点状接合于发声片的中央部,另端则固设于封盖(或壳体)处,该发声片以中央点状为支持使周侧振动而发声,音膜则可有效地传递发声片的震动。
前述的喇叭发声器,其特征在于发声片与音膜间是以胶接合。
前述的喇叭发声器,其特征在于封盖于其板体一侧形成有一环肋,使环肋中央即形成一置放槽,可供音膜一端置入固定。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优点1.由于发声片以中央部支点为支持,故其以周侧振动能得到较大的发声振动,得到良好的功率,相对而言较现有更能节省电流。
2.由于本实用新型设有一音膜,且呈一喇叭状,尖端与发声片相连,另端则固设于封盖,可有弹性地将发声片托起并能减少发声片不当的震动,以使音质良好。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目的。
附图简要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分解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组合结构剖视结构图。
图3为现有喇叭音膜分解图。
图4为现有喇叭音膜组合剖视图。
请参看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设有一壳体40,其内侧可容设电路板(图中未示),在四周设有数个螺柱41,又于开口缘处形成有向内凸出的阶梯42以供封盖50的嵌设及固接。
封盖50是形成一板状体,在中央设有多个音孔53,另在周侧相对于壳体40的螺柱41处设有穿孔54以供螺丝(图中未示)穿入固定,又封盖50于其板体一侧形成有一环肋51,使环肋51中央即形成一置放槽52,在置放槽52二侧设有具极片55的支持片56。
请参看图1、图2所示,音膜10是形成一喇叭状,其窄端是以接合胶20点状接合于发声片30的中央部,另端则固设(如胶固)于置放槽52内,而发声片30中央部以点状与音膜10相接,故其具有较佳的振动空间,其中央部银胶部的电线则可与极片55相接(如图1所示),则当发声片30受电位差而振动时,由于中央为支点,故其周侧的较广片体均能振动,故能得到良好的发声功率,相对亦,可节省电流,另音膜10是形成喇叭状,且大端是封设于封盖50,故能有效地传递发声片30的震动使音质更为良好。
权利要求1.一种喇叭发声器,主要由壳体及封盖组成一容纳发声器的空间,其主要特征在于音膜是一韧质的喇叭状片体,其一端是以点状接合于发声片的中央部,另端则固设于封盖(或壳体)处,该发声片以中央点状为支持使周侧振动而发声,音膜则可有效地传递发声片的震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发声器,其特征在于发声片与音膜间是以胶接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喇叭发声器,其特征在于封盖于其板体一侧形成有一环肋,使环肋中央即形成一置放槽,可供音膜一端置入固定。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喇叭发声器,主要是在喇叭发声片的中央以点状接设于一韧质的喇叭状音膜的一端,该音膜的另一端即喇叭的大端固接于封盖上,由于发声片以中央部支点为支持,所以受电位差产生振动时可使周侧产生振动以发声,可得到极有效率的发声。
文档编号H04R7/16GK2188269SQ9324554
公开日1995年1月25日 申请日期1993年11月27日 优先权日1993年11月27日
发明者林哲弘 申请人:陈瑞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