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接触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151341阅读:19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非接触充电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磁感应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非接触充电装置。
背景技术
非接触充电指以无线方式供电,为充电电池充电的技术。只需放到充电器上即可充电。其好处是,由于充电器与产品之间没有接点,因此无需担心接点的耐久性、接触不良、 短路以及因进水等导致的漏电现象。迄今为止已应用于电动牙刷和无线电话等。最近,将寿命长且可快速充电的电池与非接触充电技术相结合,以令用户感觉不到充电产品的开发备受瞩目。实现该技术的关键在于采用无线传输电力,其代表技术有电磁感应型、磁共振型、 微波接收型3种。电磁感应型通电原理为当交流电流流过送电线圈时,产生贯穿远处受电线圈的磁束,磁束变化而导致受电线圈产生电流。电磁感应型非接触充电为目前最可能产业化的无线充电技术,其应用前景广泛。例如,中国专利申请号CN200710163025.3、授权公告日2010 年8月18日、公告号CN101179208 B的发明授权专利,公开了一种第一提高充电效率、第二实现大间隙化并提高使用容易度、第三实现小型化和轻量化的非接触供电装置。再如,中国专利申请号CN200610115903. X、授权公告日2009年5月13日、公告号CN100487971 C的发明授权专利,公开了一种非接触式电池充电器,用于当多个便携式终端和电池包放置在充电器上时同时对与类型无关的所述多个便携式终端和电池包进行充电以及消毒和清洁。但上述方式具有由错位导致的效率降低、有异物时会加热以及电磁波、高频辐射严重等不足之处。
发明内容为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非接触充电工作时电磁波、高频辐射小,避免对身体辐射过度伤害及电子信号干扰的非接触充电装置。该非接触充电装置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本非接触充电装置,包括无线传输电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的外围设有在无线传输电力机构工作时能够吸收多余电磁波和高频辐射的吸波机构。这里的吸波机构采用铁氧体或金属超微粉或纳米吸波材料制成。作为优选,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包括送电线圈和受电线圈。作为优选,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的工作频率为IKHz 50MHz,传输距离为 lmm 60mmo作为优选,所述的吸波机构呈圆筒状。作为优选,所述的吸波机构的直径为10mnT300mm,厚度为10 μ nTlOmm。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非接触充电装置的优点在于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易于实施,非接触充电工作时电磁波、高频辐射小,避免对身体辐射过度伤害及电子信号干扰。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俯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如图1所示,本非接触充电装置包括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无线传输电力机构 1的外围设有在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工作时能够吸收多余电磁波和高频辐射的吸波机构2。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包括送电线圈和受电线圈。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的工作频率为IKHz 50MHz,传输距离为lmnTeOmm。吸波机构2呈圆筒状,吸波机构2的直径为 10mm"300mm,厚度为 10 μ nTlOmm。本实施例中,吸波机构2采用铁氧体或金属超微粉或纳米吸波材料制成。在电力传输时,吸波机构2吸收多余电磁波、高频辐射,吸收效率达到85%以上,从而避免对身体辐射过度伤害及电子信号干扰。
权利要求1.一种非接触充电装置,包括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的外围设有在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工作时能够吸收多余电磁波和高频辐射的吸波机构(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接触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 包括送电线圈和受电线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接触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1)的工作频率为IKHz 50MHz,传输距离为lmnT6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非接触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波机构(2)呈圆筒状。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非接触充电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波机构(2)的直径为 10mnT300mm,厚度为 10 μ nTlOmm。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属于电磁感应装置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非接触充电装置。它解决了现有技术设计不够合理等技术问题。包括无线传输电力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无线传输电力机构的外围设有在无线传输电力机构工作时能够吸收多余电磁波和高频辐射的吸波机构。这里的吸波机构采用铁氧体或金属超微粉或纳米吸波材料制成。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非接触充电装置的优点在于设计合理,结构简单,易于实施,非接触充电工作时电磁波、高频辐射小,避免对身体辐射过度伤害及电子信号干扰。
文档编号H05K9/00GK202231502SQ201120376129
公开日2012年5月23日 申请日期2011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11年9月29日
发明者包大新, 李玉平, 金志洪, 金江剑 申请人: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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