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070668阅读:124来源:国知局
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该方法包括:检测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专利说明】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终端设备被广泛地应用,终端设备的功能也越来越完善,终 端设备不仅能实现通话和收发短消息业务,还具备连接互联网、照相、听音乐等各种功能。 作为大众随身必须携带的设备,终端设备也逐渐向无键盘、触摸屏以及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0003] 智能化的带有触摸屏的终端设备中可以通过安装客户端,来实现各种功能。例如 终端设备中可以具备照明的功能(也可以称之为手电筒功能)。通常情况下,用户可以在终 端设备上安装具备照明功能的客户端,通过触发客户端来实现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通常 情况下,对于无键盘、触摸屏智能化的终端设备,为防止号码误拨以及节省终端设备的电量 消耗,终端用户会对智能化终端设备进行锁屏,智能终端设备在锁屏后会进入黑屏状态的 待机模式。其中,智能化终端设备锁屏时可以由用户发出指令进行锁屏,也可以是预先设置 的等待时间来锁屏。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 需要通过触碰硬件(例如触碰Home键、电源键等),以点亮屏幕,然后根据提示将屏幕解锁, 进而找到具备照明功能的客户端,然后触发客户端,实现通信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在不需 要照明时,则需要触发客户端,以关闭通信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
[0004] 现有技术中提出的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开启或者关闭的方法,操作过程比 较复杂,使用效率比较低,进而使得用户使用照明功能的便利性较差。


【发明内容】

[0005]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装置及终端设备,能够较好地简化 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006] 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包括:检测所述终端设备所在 位置的光照强度;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 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07] 在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在所述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 件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所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 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08] 在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 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09]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 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10]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四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具体包括:所述 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 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011]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第四种任一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 方式中,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具体包括:所述 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
[0012]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六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具体包括:所 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 预设时间门限值。
[0013]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在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 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 限值时,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14]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在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 预设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终 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 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15]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九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 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016] 结合本发明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十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具体包括: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 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 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017]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控制装置,包括: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 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给控制单元;控制单元,用于接 收所述检测单元传输的光照强度,在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 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18] 在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终端 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 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19]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 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20]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 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21]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四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 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 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022]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二?第四种任一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 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 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
[0023]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六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 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 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0024]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在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 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 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25]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在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 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 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 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26]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九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 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 预设规则的指令。
[0027] 结合本发明的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十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 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
[0028] 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终端设备,包括:光电感应器,用于检测所述终端 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给信号处理器;信号处理器,用于接收所 述光电感应器传输的光照强度,在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 值、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29] 在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终 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 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30] 在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 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31]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32]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四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 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 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033]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二?第四种任一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五种可能的实现 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 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 向上。
[0034]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六种 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 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 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0035]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在第七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 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 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36]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在第八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 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 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 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037]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九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 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038] 结合本发明的第三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第十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 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 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
[0039] 本发明实施例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对终端设备所处位置处的光照强度的 检测,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 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 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点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 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40] 图la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提出的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0041] 图lb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提出的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示意图;
[0042]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提出的终端设备控制装置结构组成示意图;
[0043]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中,提出的终端设备结构组成示意图;
[0044]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二中,提出的第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0045]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三中,提出的第二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0046]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四中,提出的第三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0047]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五中,提出的第四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0048]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六中,提出的第五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图9为本发明实施例七中,提出的第六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49] 针对现有技术中提出的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开启或者关闭的方法,操作 过程比较复杂,使用效率比较低,进而使得用户使用照明功能的便利性较差的问题,本发明 实施例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对终端设备所处位置处的光照强度的检测,在检测到 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 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 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例如Home键),做点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 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050]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各实施例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对光照强度进行检测 时,是基于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光电感应器来实现对终端周围环境的光照强度进行检测 的,光电感应器主要包含接收感应器、投光器和受光器。利用投光器将光线由透镜将之聚 焦,经传输给受光器的透镜,再传输至感应器,感应器将收到光信号转变成电信号,则电信 号可以进一步做各种不同的控制动作。其具体实施原理是对投光器和受光器之间的光线做 遮蔽的动作所获得的信号加以运用,以完成各种自动化控制。
[0051] 下面将结合各个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主要实现原理、【具体实施方式】及 其对应能够达到的有益效果进行详细地阐述。
[0052] 本发明实施例这里提出的终端设备控制方法中,包括检测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 照强度;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 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以及在所述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之后, 所述方法还包括:在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终端设备接 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53] 下面结合各个实施例来进行详细阐述。
[0054] 实施例一
[0055] 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提出终端设备控制方法,如图la所示,该方法具体处理流 程如下述:
[0056] 步骤11,检测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
[0057] 其中,终端设备所在的位置可以是持有终端设备的用户当前所在的位置,也可以 是持有终端设备的用户将持有的终端设备移动到光照强度较小的场景中。例如,终端设备 所在位置可以是黑暗环境下,或者是持有终端设备的用户将终端设备移动到缝隙中以借助 终端设备发出的光照明。
[0058] 步骤12,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断结 果为是,则执行步骤13,反之,执行步骤15。
[0059] 通常情况下,对于无键盘、具备触摸屏智能化的终端设备,基于防止号码误拨以及 节省终端设备的电量消耗等因素,终端用户会对智能化终端设备进行锁屏,智能终端设备 在锁屏后会进入黑屏状态的待机模式。其中,智能化终端设备锁屏时可以由用户发出指令 进行锁屏,也可以是预先设置的等待时间来锁屏。在终端设备处于黑屏状态的待机模式时, 当终端用户处于黑暗环境,或者光线不明亮的环境下,需要使用终端设备进行照明时,终端 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 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
[0060] 步骤13,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时,确定终端 设备接收到的指令是否符合第一预设规则。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14,反之,则执 行步骤15。
[0061]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可以是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 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其中,终端设备屏幕可以但不限于是电容式触摸屏,或者是电阻式触摸 屏。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终端设备通过用户接触终端设备屏幕获取的, 也可以是终端设备通过用户不接触终端设备屏幕获取的,例如可以是距离终端设备屏幕一 段距离。相似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可以是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 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62] 终端屏幕上的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多个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移动轨 迹,例如从终端屏幕边缘按照一定角度向终端屏幕中间移动,或者是在终端屏幕边缘上下 或者左右移动,也可以是触摸点停留在触摸屏上某一位置处。其中,触摸轨迹包含触摸轨迹 的时间、触摸轨迹的方向以及触摸轨迹的距离。如图lb所示,触摸轨迹的形状可以但不限 于是直线、弧线、沿某一预设角度、不规律线段、不规律弧线或者是折线等。触摸轨迹的方向 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多个触摸点在终端设备触摸屏上沿预设角度的移动得到的轨迹,或 者是一个或多个触摸点在终端设备触摸屏坚直方向上滑动的方向,或在水平方向上滑动, 或者以45度的等任一角度在终端屏幕上的移动得到的触摸轨迹。触摸轨迹的方向还可以 包含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边缘沿任一角度向触摸屏中间的移动。触摸轨迹的时间可 以但不限于包含触摸点在终端屏幕上移动,形成触摸轨迹的时间,也可以是触摸点在终端 屏幕上任一位置处停留时间。较佳地,本发明各实施例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轨迹的 时间是指一个或多个触摸点在终端屏幕上(例如触摸屏上)停留的时间。
[0063] 具体地,第一预设规则还可以包含如终端设备摆动、摇晃等非触摸规则,该些非触 摸规则也可以称之为体感规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是否满足预设的触摸点 对屏幕的触摸规则,如果满足,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符合第一预设规则,如果不满 足,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不符合第一预设规则。
[0064]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以及图la所示的方法流程图,给出的是一种 较佳地实现方式,具体实施中,上述步骤12和步骤13并没有严格的执行顺序,即在具体实 施过程中,可以先执行步骤13,然后再执行步骤12。并不影响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提出的 技术方案的实现。
[0065] 步骤14,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 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66] 步骤15,保持终端设备的黑屏待机状态,即不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67] 在上述步骤14之后,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被开启,则较佳地,开启了照明器件 之后,还可以包括:
[0068] 步骤16,对照明器件进行关闭。
[0069] 在关闭终端中的照明器件时,可以但不限于采用下述几种方式:
[0070] 第一种方式:通过触发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客户端,来控制照明器件的关闭。
[0071] 该种方式在具体实施中,与现有技术提出的关闭照明器件的方法相同,本发明实 施例一这里不再赘述。
[0072] 第二种方式:通过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来控制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的关闭:在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关闭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73] 在照明器件开启后,终端设备中的光电感应器继续对周围光照强度进行检测,则 在确定出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控制关闭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照 明器件。
[0074] 第三种方式:通过第二预设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的关闭:在终端 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75]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可以包括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 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第二预设规则可以包含触摸点对屏幕的触摸规则,还可以包含非触 摸规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是否满足预设的触摸点对屏幕的触摸规则;如 果满足,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符合第二预设规则;如果不满足,则确定终端设备接 收到的指令不符合第二预设规则。
[0076] 第四种方式:结合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和第二预设规则,来控制终端设 备中的照明器件的关闭。即上述第二种方式和第三种方式结合使用。
[0077] 在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开启后,在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 时,在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则关闭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078]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提出的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是终 端用户通过预先对终端设备进行操作,存储在终端设备中的。第一预设规则和/或第二预 设规则可以是触摸规则(例如预设的手势规则),还可以是非触摸规则(例如晃动或者摆动 终端等)。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0079] 其中,在上述步骤13和步骤16中,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或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可以包括: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080] 触摸轨迹可以是触摸点在终端设备屏幕上(接触终端设备屏幕或者可以不接触终 端设备屏幕)移动得到的。如图lb所示,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直线、弧线、沿某一预设 角度、不规律线段、不规律弧线或者是折线。如图lb所示,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在终端 设备触摸屏上沿预设角度的移动得到的轨迹,或者在坚直方向上滑动,或在水平方向上滑 动,或者以45度的等任一角度在终端屏幕上的移动得到的触摸轨迹。并,触摸点在终端设 备的触摸屏上的移动可以包含从终端设备屏幕边缘沿任一角度的移动。
[0081]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所阐述的坚直方向、水平方 向等各方向,是相对于终端设备的具体位置而言,具体地,可以根据终端设备用户的使用习 惯进行具体规定。
[0082] 较佳地,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可以但不限于包 括下述几种方式:
[0083] 第一种方式: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触摸轨迹 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084] 具体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或者触摸轨 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对角线的方向上。
[0085] 需要说明的是,该种方式下,触摸轨迹在水平方向上的移动距离或在坚直方向上 的移动距离对应的第预设距离门限值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例如,在水平方向上的预设 距离门限值可以是3厘米,在坚直方向上的预设距离门限值可以是4厘米。
[0086] 在终端屏幕上形成触摸轨迹的触摸点,可以是一个触摸点。例如一根手指或者一 根手写笔等。也可以是多个触摸点,例如多个手指触摸终端设备的触摸屏。对于第一预设 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设置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0087] 例如,以一个触摸点(如一根手指)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形成触摸轨迹为例 来进行详细阐述。其中,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时,可以但不限于包含触摸点在 触摸屏中间位置滑动形成触摸轨迹,也可以是触摸点在触摸屏的边缘滑动形成触摸轨迹, 或者触摸点在触摸屏幕边缘沿某一角度向触摸屏幕中心滑动形成触摸轨迹。
[0088] 假设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相同,则该方式在具体实施中:当触摸点在终 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滑动形成触摸轨迹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触摸屏坚直 方向上的滑动(例如,在触摸屏上从上到下滑动或者从下到上滑动),如果是在触摸屏上坚 直方向上滑动,则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坚直方向上形成的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是否大于预 设距离门限值,如果是,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满足触摸规 贝1J,如果否,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不满足触摸规则。从而根 据判断结果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或者关闭。
[0089] 假设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设置的不相同,假设第一预设规则是触摸点在 触摸屏坚直方向上从上向下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第二预设规则是触摸点在触摸屏坚直方 向上从下向上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则该方式在具体实施中,当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 屏上滑动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在触摸屏坚直方向上从上到下的触摸轨 迹,如果是,则判断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是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是,则确 定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即第一预设规则,从而可以实现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当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滑动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是否是在触摸屏 坚直方向上从下到上,如果是,则判断形成的触摸轨迹是否大于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 是,则确定满足预设触摸规则,即第二预设规则,从而可以实现控制照明器件的关闭。
[0090] 相应地,在触摸点在水平方向上滑动时,触摸点可以是一个触摸点,例如一根手指 或者一根手写笔等。也可以是多个触摸点,例如多个手指触摸终端设备的触摸屏。对于第 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设置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0091] 例如,以一个触摸点(如一根手指)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形成触摸轨迹为例 来进行详细阐述。其中,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时,可以但不限于包含触摸点在 触摸屏中间位置滑动形成触摸轨迹,也可以是触摸点在触摸屏的边缘滑动形成触摸轨迹, 或者触摸点在触摸屏幕边缘沿某一角度向触摸屏幕中心滑动形成触摸轨迹。
[0092] 假设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相同,则该方式在具体实施中:当触摸点在终 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滑动形成触摸轨迹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触摸屏水平 方向上的滑动(例如,在触摸屏上从左到右滑动或者从右到左滑动),如果是在触摸屏上水 平方向上滑动,则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水平方向上形成的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是否大于预 设距离门限值,如果是,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满足触摸规 贝1J,如果否,则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不满足触摸规则。从而根 据判断结果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或者关闭。
[0093] 假设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设置的不相同,假设第一预设规则是触摸点在 触摸屏水平方向上从左至右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第二预设规则是触摸点在触摸屏水平方 向上从右至左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则该方式在具体实施中,当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 屏上滑动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在触摸屏水平方向上从左至右的滑动形 成的触摸轨迹,如果是,则判断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是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如 果是,则确定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即第一预设规则,从而可以实现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 当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滑动时,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是 否是在触摸屏水平方向上从右至左滑动形成的,如果是,则判断形成的触摸轨迹是否大于 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是,则确定满足预设触摸规则,即第二预设规则,从而可以实现 控制照明器件的关闭。
[0094] 第二种方式:触摸轨迹是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 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0095] 其中,触摸轨迹的时间是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屏幕上的任一位置停留的时时 间。确定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的 第一时长,判断第一时长是否大于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如果是,则确定终端设备屏幕 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如果否,则确定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不满足预 设的触摸规则。
[0096] 例如,以一个触摸点(如一根手指)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为 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其中,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触摸形成触摸轨迹时,可以但不限 于包含触摸点在触摸屏中间触摸形成的触摸轨迹,也可以是触摸点在触摸屏的边缘触摸形 成的触摸轨迹。该种方式在具体实施中,第一预设规则和第二预设规则相同。
[0097] 当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任一一点停留的时长(即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 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时,则确定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可以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或者关闭。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可以是几秒,也可以根据具体应 用进行设置。
[0098] 在上述第一?第二种方式中,是基于触摸点和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之间的触摸形成 的触摸轨迹来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指令是否符合第一预设规则,或者是否符合第二预设规 则的。具体地,还可以基于非触摸的方式来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指令是否符合第一预设规 则或第二预设规则。
[0099] 其中非触摸的方式包含对终端设备进行晃动或者摆动的体感方式。即终端设备接 收到的指令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第一预设规则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则可以但不限 于按照下述方式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是否符合第一预设规则:
[0100] 第三种方式:在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 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101] 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是否大于第一 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是,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如果否,确定终 端设备接收到不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102] 例如,终端用户可以预先对摆动幅度进行设置,在需要开启照明器件时,则可以晃 动终端设备,使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此时,如果确定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第一预设 幅度门限值时,则确定终端接收到指令符合第一预设规则,进而可以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 如果确定出终端设备摆动幅度小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不 符合第一预设规则,此时照明器件并不开启。
[0103] 相应地,非触摸的方式包含对终端设备进行晃动或者摆动的体感方式。即终端设 备接收到的指令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第二预设规则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则在终端 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 则的指令。例如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是否大 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是,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符合第二预设规则,如果否, 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不符合第二预设规则。
[0104] 例如,终端用户可以预先对摆动幅度进行设置,在需要关闭照明器件时,则可以晃 动终端设备,使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此时,如果确定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第三预设 幅度门限值时,则确定终端接收到指令符合第二预设规则,进而可以控制照明器件的关闭, 如果确定出终端设备摆动幅度小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不 符合第二预设规则,此时照明器件并不关闭,仍保持开启状态。
[0105] 第四种方式: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包含对终端设备的摆动,以及终端设备接收 到的指令还包含触摸规则,也就是说,第一预设规则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以及第一预 设规则还包含触摸点对屏幕的触摸规则,则可以按照下述方式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一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 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 规则的指令,进而控制照明器件的开启。
[0106] 相应地,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以及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 令还包含至少一个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第二预设规则包含终端设备的摆动幅 度,以及第二预设规则还包含触摸点对屏幕的触摸规则,则可以按照下述方式确定终端设 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 值,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 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107]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一上述提出的四种方式,具体实施中,可以任意组 合,例如,在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是否符合第一预设规则时,可以采用上述第一种方 式?第四种方式中的任一一种,在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的指令是否符合第二预设规则时, 也可以米用上述第一种方式?第四种方式中的任 种。
[0108] 本发明实施例一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以及图la所示的方法流程中,仅阐述了一 种较佳地实现方式,具体实施中,步骤11?12和步骤13的执行顺序可以互换。该方法中 在开启照明器件之后,可以进行关闭,也可以不关闭,关闭的方式可以是现有技术中的关闭 照明器件的方案,也可以是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提出的关闭照明器件的方案,关闭照明器 件的【具体实施方式】请参见上述步骤16中的详细阐述。
[0109] 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还提出一种终端设备控制装置,如图2所示,包括:
[0110] 检测单元201,用于检测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给 控制单元。
[0111] 控制单元202,用于接收所述检测单元201传输的光照强度,在检测单元201检测 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 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112]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还用于在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 时,和/或在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 件。
[0113]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 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114]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 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115]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 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 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116]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 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 水平的方向上。
[0117]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 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 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0118]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 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 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119]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一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 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 规则的指令。
[0120]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 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 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121] 具体地,上述控制单元2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 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上 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 规则的指令。
[0122] 相应地,本发明实施例一这里还提出一种终端设备,如图3所示,包括:
[0123] 光电感应器301,用于检测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 给信号处理器。
[0124] 信号处理器302,用于接收所述光电感应器301传输的光照强度,在光电感应器 301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 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0125]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还用于在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 值时,和/或在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 器件。
[0126]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一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127]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二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0128]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 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 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0129]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 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 或水平的方向上。
[0130]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 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 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0131]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 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0132]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一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 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 规则的指令。
[0133]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 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0134] 具体地,上述信号处理器302,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 二预设规则的指令: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 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 设规则的指令。
[0135] 本发明实施一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也可以称之为手势规则)和非触摸规则(也可以称之为体感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 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 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电量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 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136] 实施例二
[0137]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中提出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 以具有触摸屏的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 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装置可以但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 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置,或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本发明实施 例二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以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坚直方向上形成的触摸轨迹为 例来进行详细阐述。触摸点在触摸屏上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在触摸屏中间 位置滑动形成的,也可以是在触摸屏的边缘位置滑动形成的。
[0138] 如图4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提出的第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 方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139] 步骤4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 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 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40] 步骤42,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在坚直方向上从下到上的滑动,如 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3,反之不打开终端设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141] 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触摸笔,或者多个手指等,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以一个触摸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
[0142] 步骤43,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在坚直方向上从下到上的滑动距离是否大于等于 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4,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43] 步骤44,触发开启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144]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后置摄 像装置发光。
[0145] 步骤4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 否是在坚直方向上从上到下的滑动,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46,反之保持手电筒功 能的开启。
[0146] 步骤46,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在坚直方向上从上到下的滑动距离是否大于等于 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 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147]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 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 到上)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明实施例二这里仅给出一种较佳地实现方式。
[0148] 本发明实施二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 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点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 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 制的便利性。
[0149] 实施例三
[0150]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中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以终端设备中设 置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头可以 但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置, 或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以 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水平向上形成的触摸轨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触摸点在触摸 屏上滑动形成的触摸轨迹可以但不限于是在触摸屏中间位置滑动形成的,也可以是在触摸 屏的边缘位置滑动形成的。
[0151] 如图5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提出的第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 方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152] 步骤5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 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断 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5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53] 步骤52,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在水平方向上从左到右上的滑动, 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53,反之不打开终端设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154] 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触摸笔,或者多个手指等,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以一个触摸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触 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可以但不限于是在触摸屏中间位置滑动,也可以是在触摸屏的边缘 位置滑动。
[0155] 步骤53,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在水平方向上从左到右的滑动距离是否大于等于 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54,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56] 步骤54,触发开启终纟而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157]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后置摄 像装置发光。
[0158] 步骤5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 否是在水平方向上从右到左的滑动,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56,反之保持手电筒功 能的开启。
[0159] 步骤56,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在水平方向上从右到左的滑动距离是否大于预设 距离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设备 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160]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 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 到上)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明实施例三这里仅给 出一种较佳地实现方式。
[0161] 本发明实施三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也可以称之为手势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 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点 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 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162] 实施例四
[0163]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中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以终端设备中设 置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头可以 但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置, 或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
[0164] 如图6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提出的第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 方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165] 步骤6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 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断 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6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66] 步骤62,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是否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 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63,反之不打开终端设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167] 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触摸笔,或者多个手指等,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以一个触摸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触 摸点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可以但不限于是在触摸屏中间位置触摸,也可以是在触摸屏的边缘 位置触摸。
[0168] 步骤63,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的时 长,是否大于等于预设时间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64,反之,保持终端设备 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69] 步骤64,触发开启终〗而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170]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后置摄 像装置发光。
[0171 ] 步骤6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的触 摸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的时长,是否大于等于预设时间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 是,则执行步骤66,反之保持手电筒功能的开启。
[0172] 步骤66,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173]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 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 到上)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或者是通过触摸点在触摸屏上任一位置触摸来控制手电 筒功能的关闭,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仅给出一种较佳地实 现方式。
[0174] 本发明实施四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也可以称之为手势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 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电 量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 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175] 实施例五
[0176]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中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以终端设备中设 置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头可以 但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置, 或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
[0177] 如图7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提出的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方 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178] 步骤7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 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断 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7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79] 步骤72,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是否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 终端设备是否处于摆动状态,如果二者判断结果均为是,则执行步骤73,反之不打开终端设 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180] 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触摸笔,或者多个手指等,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以一个触摸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触 摸点在触摸屏上的触摸可以但不限于是在触摸屏中间位置,也可以是在触摸屏的边缘位 置。终端设备的摆动可以但不限于是前后摆动,或者是左右摆动,或者是以弧形方式摆动。
[0181] 步骤73,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的时 长,是否大于等于预设时间门限值,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 的摆动幅度是否大于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二者判断结果均为是,则执行步骤74,反之,保 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82] 步骤74,触发开启终〗而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183]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置摄像 装置发光。
[0184] 步骤7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 摸是否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终端设备是否处于摆动状态,如果二者判断结果均 为是,则执行步骤76,反之保持手电筒功能的开启。
[0185] 步骤76,判断触摸点对终端设备屏幕的触摸停留在终端设备屏幕任一位置的时 长,是否大于等于预设时间门限值,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 的摆动幅度是否大于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二者判断结果均为是,则执行步骤77,反之,保 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86] 步骤77,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187]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四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 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 到上)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或者是通过触摸点在触摸屏上任一位置长按来控制手电 筒功能的关闭。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明实施例五这里仅给出一种较佳地实 现方式。
[0188] 本发明实施五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也可以称之为手势规则)和非触摸规则(也可以称之为体感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 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 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电量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 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189] 实施例六
[0190]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中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以终端设备中设 置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头 可以但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 置,或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
[0191] 如图8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提出的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方 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192] 步骤8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检 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断 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8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93] 步骤82,判断终端设备是否处于摆动状态,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83,反 之不打开终端设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194] 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终端设备的摆动可以但不限于是前后摆 动,或者是左右摆动,或者是以弧形方式摆动。
[0195] 步骤83,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是否 大于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84,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 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196] 步骤84,触发开启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197]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后置摄 像装置发光。
[0198] 步骤8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判断终端设备是否处于摆动状态, 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86,反之保持手电筒功能的开启。
[0199] 步骤86,在确定出终端设备处于摆动状态时,确定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是否 大于预设幅度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均为是,则执行步骤87,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 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200] 步骤87,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201]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 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 到上)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或者是通过触摸点在触摸屏上任一位置长按来控制手电 筒功能的关闭。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明实施例六这里仅给出一种较佳地实 现方式。
[0202] 本发明实施六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非触 摸规则(也可以称之为体感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 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 点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 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制的便利性。
[0203] 实施例七
[0204] 进一步地,在上述实施例一的基础之上,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以终端设备中设置 的客户端为手电筒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则照明器件可以是摄像装置。其中,摄像头可以但 不限于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前面的摄像装置,也可以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后面的摄像装置,或 者是设置在终端设备其它位置的摄像装置。
[0205] 如图9所示。为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一种开启或关闭终端中的手电筒的方 法,其具体处理流程如下述:
[0206] 步骤91,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会对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进行 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是否小于等于预设阈值。如果判 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92,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207] 步骤92,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否是在触摸屏上从屏幕边缘向屏幕中间 滑动,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93,反之不打开终端设备中手电筒的功能。
[0208] 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在触摸屏幕的屏幕边缘上任 一位置向屏幕中间滑动,例如可以从下边缘向上滑动,或者左边缘以一定角度向上滑动,或 者是上边缘以一定角度向下滑动。较佳地,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以触摸 点从屏幕右下方按照45度角向屏幕中间滑动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
[0209] 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触摸点可以但不限于是一个,或者多个, 例如触摸笔,或者多个手指等,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以一个触摸点为例来进行详细阐述。
[0210] 步骤93,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右下方沿45度角向屏幕中间滑动的滑动距离是 否大于等于预设距离度门限值,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94,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 设置的手电筒的功能呈关闭状态。
[0211] 步骤94,触发开启终〗而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
[0212] 其中,手电筒照明功能可以由摄像装置来实现,例如,设置在终端设备中的后置摄 像装置发光。
[0213] 步骤95,在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确定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是 否是在屏幕左上方以45度角向屏幕中间滑动,如果判断结果为是,则执行步骤96,反之保 持手电筒功能的开启。
[0214] 步骤96,判断触摸点在触摸屏上的滑动距离是否大于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如果 判断结果为是,则控制终端设备中的手电筒功能关闭,反之保持终端设备中设置的手电筒 的功能呈开启状态。
[0215]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在手电筒功能开启之后, 需要关闭手电筒功能的时候,并不限于本发明实施例七这里提出的一种技术方案,具体实 施中,还可以通过控制手电筒应用客户端的方式来触发关闭手电筒功能。或者通过终端设 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例如,当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处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可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还可以通过触摸点在 终端设备的触摸屏上水平方向(包含从左至右,或者从右至左,或者是在屏幕任一边缘位置 向屏幕中间滑动)的滑动来控制手电筒功能的关闭,或者通过触摸点在终端设备的触摸屏 上坚直方向上的滑动(包含从上到下,或者从下到上)其【具体实施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本发 明实施例七这里仅给出一种较佳地实现方式。
[0216] 本发明实施七上述提出的技术方案中,通过终端设备中设置的光电感应器对终端 设备所处位置的光照强度的检测,以及预先设置的规则,例如终端设备中预先存储的触摸 规则,来控制终端设备中设置的照明器件的开启或关闭,这样在终端设备处于待机状态时, 如果用户需要打开终端设备的照明功能,不需要触碰硬件,做点亮屏幕以及屏幕解锁操作, 能够较好地简化控制终端设备上的照明功能的流程,提高使用效率,进而增强终端设备控 制的便利性。
[0217]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装置(设备)、或计算机 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 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 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 序产品的形式。
[0218] 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装置(设备)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 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 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 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 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 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的装置。
[0219]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 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 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 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220]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 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 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 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0221]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 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 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0222]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 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 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权利要求】
1. 一种终端设备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所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 在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 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开启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之后,所 述方法还包括: 在所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 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具体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4.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具体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
5. 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 设的触摸规则,具体包括: 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 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值。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 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具体包括: 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
7. 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 设的触摸规则,具体包括: 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 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8.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具体包括: 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 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具体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 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 令。
10.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具体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 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11.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具体包括: 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 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
12. -种终端设备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所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给控 制单兀; 控制单元,用于接收所述检测单元传输的光照强度,在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光照强 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设备中 的照明器件。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还用于在所述终端设备所 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 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 触摸规则。
15.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 触摸规则。
16. 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 在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距离门限 值。
17. 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 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
18. 如权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 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在所述 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19.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 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20.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二预 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限值时, 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21.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三预 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22.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单元,具体用于按照下述规则确 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第四预 设幅度门限值,且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时, 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23. 一种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光电感应器,用于检测所述终端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并将所述光照强度传输给 信号处理器; 信号处理器,用于接收所述光电感应器传输的光照强度,在光电感应器检测到的所述 光照强度小于或者等于预设阈值、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时,开启终端 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24.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还用于在所述终端 设备所在位置的光照强度大于预设阈值时,和/或在所述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 则的指令时,关闭所述终端设备中的照明器件。
25.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 预设的触摸规则。
26.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 预设的触摸规则。
27. 如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 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 方向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距离大于或者等于预设 距离门限值。
28. 如权利要求27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所述触摸轨迹的移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预设角度的方向上:所述触摸轨迹的移 动方向在终端设备屏幕坚直或水平的方向上。
29. 如权利要求25或26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 下述规则确定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满足预设的触摸规则:所述触摸轨迹是停留 在所述终端设备屏幕上任一位置,所述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一预设时间门限值。
30.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在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 于第一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31. 如权利要求23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 第二预设幅度门限值,且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第二预设时间门 限值时,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一预设规则的指令。
32. 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 第三预设幅度门限值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33.如权利要求24所述的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处理器,具体用于按照下述 规则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所述终端设备的摆动幅度大于或等于 第四预设幅度门限值,终端设备屏幕上的触摸轨迹的时间大于或等于第三预设时间门限值 时,确定终端设备接收到符合第二预设规则的指令。
【文档编号】H05B37/02GK104144538SQ201310169147
【公开日】2014年11月12日 申请日期:2013年5月9日 优先权日:2013年5月9日
【发明者】甘元莉 申请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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