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玩具类的枪击装置,具体地说是一种无实弹射出的射击系统中的瓶式枪靶。
背景技术:
现今,在民间进行涉枪娱乐活动时,不但管理部门明令禁止真枪进行娱乐活动,而且对径营者来说,如果用真枪来搞活动,会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如意外发生伤人事件,不仅在经济上会遭到重创,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玩具枪不能满足射击手的心理需求,也很难做到枪靶被实实在在击中的感觉。
鉴于上述缺陷,本发明创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终于获得了本创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靶子,用以克服上述技术缺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方案在于,提供了一种靶子,其特征在于,包括靶杆、瓶架、信号接收器、瓶、点火器和破瓶锤;
所述靶杆上端固定瓶架,所述瓶架內腔中固定所述信号接收器和点火器,所述瓶放置在瓶架上端,所述破瓶锤固定在瓶中,组成一种被枪击目标的靶子。
所述靶杆的下部设踏杆,靶杆的下头制成针尖状,便于插入地面,靶杆的上端垂直向上,用于连接瓶架;
所述瓶架底部的中心与靶杆上端固定;
所述瓶放置在瓶架上端,用作被枪击的目标;
所述瓶架设內腔,在內腔中固定所述信号接收器、点火器、电池和充电器,所述信号接收器(现有技术),用于接收信号发射装置(现有技术)给来的信号,同时给点火器输送信号,所述点火器,一头接通信号接收器,另一头用导线连接破瓶锤的点火头,用于点燃破瓶锤内的火药;
所述破瓶锤的壳体底面设置吸盘或蓝胶,用吸盘或蓝胶将破瓶锤吸附或粘贴在瓶中;
所述的电线连接电源和开关,为电池充电提供电源,所述电池正极连接开关,开关连接通信号接收器,通信号接收器接通点火器,点火器接通破瓶锤的点火头,信号接收器、点火器、点火头与电池负极接通构成回路。
所述破瓶锤,包括壳体、端盖、燃爆室、活塞、活塞杆、锤头,所述壳体一头设端盖,另一头用端板封闭,端板的中心开锤头孔;所述活塞安装在壳体的活塞腔内,活塞一端面对燃爆室,活塞另一端连接活塞杆,活塞杆的前端设锤头,锤头设置在壳体外与活塞杆连接,锤头可向前冲击,去冲击瓶的瓶壁;所述燃爆室內装入火药和点火头,用端盖封闭,点火头用导线与点火器连接,所述壳体的活塞腔壁面开泄气孔,活塞下行时,活塞腔内的空气可从泄气孔中泄出,以减少活塞运动时的背压,当点火器接通电源时,点火头点燃火药,火药燃爆,火药燃爆时的推力可瞬间推动活塞运动,活塞杆将锤头从锤头孔中推出,冲击瓶的瓶壁。
使用时,打开靶子的开关,将靶子插在远处。游狩人员可带上装有信号发射装置的发射枪(现有技术),进入靶场进行搜索,当发现目标后,瞄准靶子上的瓶,扣动扳机发出信号,当靶子上的信号接收器接到信号后,立即开启点火器的电源,由点火头引爆破瓶锤内的火药,使锤头迅速推出,直接冲击瓶壁,并将瓶体击破。这样的靶子,实现了被实实在在击中的感觉,可亨受到真枪实弹快乐,同时也安全,从而达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足射击手心理需求的目的。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暨娱乐与安全于一体,无实弹射出,可避免流血以及误射人的事件发生,结构简单。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靶子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靶子实施例破瓶锤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靶子实施例的电路示意图。
图中,1、靶杆,2、踏杆,3、靶杆的下头,4、瓶架,5、內腔,6、信号接收器,6-1、导线,7、点火器,8、破瓶锤,9、点火头,10、电线,11、开关,12、壳体,13、端盖,14、端板,15、锤头,16、吸盘或蓝胶,17、活塞,18、燃爆室,19、活塞杆,20、泄气孔,21、电池,22、充电器。
具体实施方式
在图1中,所述靶杆1的下部设踏杆2,靶杆的下头3制成针尖状,靶杆的上端垂直向上;所述瓶架4底部的中心与靶杆上端固定;所述瓶架4设內腔5,在內腔中固定所述信号接收器6、点火器7、电池和充电器;所述瓶8放置在瓶架4上端;所述点火器7,一头接通信号接收器6,另一头用导线6-1连接点火头9,用于点燃破瓶锤内的火药;所述破瓶锤8的壳体底面安装吸盘或蓝胶9,用于吸附或粘贴在瓶中;所述的电源线10连接开关与电源,为电池充电提供电源。
在2图中,所述破瓶锤8的壳体12一头设端盖13,另一头用端板14封闭,端板的中心开锤头孔,所述壳体底面安装吸盘或蓝胶16,所述活塞17安装在壳体12内,活塞一端面对燃爆室18,活塞另一端连接活塞杆19,活塞杆的前端设锤头15,锤头设置在壳体外与活塞杆连接,锤头可向前冲击,所述燃爆室18內装入火药和点火头9,用端盖13封闭,所述壳体的活塞腔壁面开泄气孔20。
在3图中,所述电池21正极连接开关11,开关11连接通信号接收器6,通信号接收器6接通点火器7,点火器7接通破瓶锤的点火头9,信号接收器、点火器、点火头与电池负极接通构成回路;所述的电源线10连接电源、充电器22,为充电器22提供电源,所述充电器连接电池21,为电池补充电能。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