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麦穗培养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38198阅读:41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粮食选种育种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麦穗培养盒。



背景技术:

小麦赤霉病是主要由禾谷镰刀菌引起的世界性的疾病,它不仅能导致小麦减产绝产,还会产生毒素,危及人和动物的健康。在我国,小麦赤霉病原本多发于江浙一带温暖湿润的地区,但近些年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及秸秆还田等因素的影响,小麦赤霉病发病逐渐北移,在2012年以来在黄淮麦区也有爆发。所以小麦赤霉病的防治与抗病品种的选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然而在小麦抗病品种鉴定的实验方法上还存在着很大不足。

首先,传统的田间鉴定方法直接将病菌带入自然环境中,易引发环境污染、病情爆发;其次,在田间常用的接种方法包括喷雾法和单花滴注法,其中喷雾法已被证实其针对的抗侵入性没有单花滴注法针对的抗扩展性稳定性高,所以,将病菌注入小麦内部是现阶段要证实小麦抗赤霉病能力的必然操作,而这种要将孢子悬浮液注入小穗内的操作十分细致,不仅要先剪去颖壳尖部,还易注射在小穗外,若要将悬浮液全部注射进去,常常需要调整针头进入小穗不同的腔或缝隙内,所以在田间进行大量材料的接种有很大的困难;再次,小麦接种赤霉病菌的最佳时期是抽穗扬花期,这个时期也正是易出现降雨的季节,在田间进行试验不能保证环境湿度、温度和光照起码的恒定,使鉴定不够严谨;最后,在实验数据记录上除了有田间观察不便的问题,传统的统计方法通常要观察直至材料完全发病为止,在田间常常需要长达二至三周的时间,而且要每隔3-5天观察一次,不仅观察周期长,次数也多。综上,传统的鉴定方法包括耗时长、操作繁琐、易污染、不严谨等众多问题,尤其是在鉴定材料量非常庞大的时候更突显了这些缺点,所以实验工具与方法都需要优化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麦穗培养盒,具备将零件的优化,将培养盒的空间合理分布,使其整体结构更为紧凑,装配更为简单,功能分区更为清楚的功效,解决了田间接种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克田间操作困难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麦穗培养盒,所述麦穗离体培养中麦穗培养盒为自制培养盒,所述的麦穗培养盒具有多层结构,包括了培养盒盒体、培养盒盒盖、培养室、可调节间隔网、恒温恒湿组件室、注射器室、温度-湿度感应器、透气孔、控制中心,所述的培养盒盒体与培养盒盒盖通过铰链连接,所述的培养盒盒体中设置有培养室、恒温恒湿组件室和注射器室,所述的恒温恒湿组件室和注射器室位于培养室下方,所述的温度-湿度感应器安装于培养室内,所述的透气孔和控制中心安装于培养盒盒盖内侧。

优选的,所述一种麦穗培养盒,其特征在于:所述注射器室中设置有异形注射器,异形注射器注射针内直径为0.2mm,前口封闭,设置6-8个注射孔在注射针壁,分布在针壁1.5cm范围内,注射孔直径为0.1mm。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零件的优化,将培养盒的空间合理分布,使其整体结构更为紧凑,装配更为简单,功能分区更为清楚。

2.本实用新型通过离体培养观察,杜绝了田间接种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改善了之前田间操作困难的缺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麦穗培养盒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培养盒盒体,2-培养盒盒盖,3-培养室,4-可调节间隔网,5-恒温恒湿组件室,6-注射器室,7-温度-湿度感应器,8-透气孔,9-控制中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麦穗培养盒,所述的麦穗离体培养中麦穗培养盒为自制培养盒,所述的麦穗培养盒具有多层结构,包括了培养盒盒体1、培养盒盒盖2、培养室3、可调节间隔网4、恒温恒湿组件室5、注射器室6、温度-湿度感应器7、透气孔8、控制中心9,所述的培养盒盒体1与培养盒盒盖2通过铰链连接,所述的培养盒盒体1中设置有培养室3、恒温恒湿组件室5和注射器室6,所述的恒温恒湿组件室5和注射器室6位于培养室3下方,所述的温度-湿度感应器7安装于培养室3内,所述的透气孔8和控制中心9安装于培养盒盒盖内侧。

工作原理:通过培养盒盒体1与培养盒盒盖2通过铰链连接,培养盒盒体1中设置有培养室3、恒温恒湿组件室5和注射器室6,恒温恒湿组件室5和注射器室6位于培养室3下方,温度-湿度感应器7安装于培养室3内,透气孔8和控制中安9装于培养盒盒盖2内侧。其中,注射器室6中设置有异形注射器,异形注射器注射针内直径为0.2mm,前口封闭,设置6-8个注射孔在注射针壁,分布在针壁1.5cm范围内,注射孔直径为0.1mm。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