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宠物玩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逗趣宠物的不倒翁。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宠物玩具通常是静态的实物玩具,需要宠物去主动的接触宠物玩具才能发挥玩具的功效,现有的这种玩具通常缺少对宠物的吸引力,不能有效的逗趣宠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不倒翁,具有振动逗趣功能,能很好的吸引宠物的注意力,逗趣宠物。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不倒翁,包括有本体、配重、电路板、供电装置、驱动机构、以及逗趣物,所述配重设置在所述本体的底部,所述电路板、供电装置和驱动机构均设置在本体内部,所述逗趣物设置在所述本体的外面且与所述本机连接,所述供电装置及所述驱动装置与所述电路板连接且受所述电路板的控制,所述本体呈椭球型,所述本体由底座和上盖盖合而成,位于所述上盖内部且与所述底座连接有一内盖,所述内盖的中轴线上向所述上盖内部方向设置有一容置所述驱动机构的空腔,所述空腔的顶端设置有一抖动偏心片,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振动偏心片发生振动,从而带动所述逗趣物发生振动。
优选地,所述驱动装置为一马达。
优选地,所述电路板上连接有一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漏出所述本体的外面。
优选地,所述电路板上连接有声音播放器。
优选地,所述振动偏心片内部设置有一偏转球。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逗趣宠物的不倒翁的本体内部设置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的头部连接有一振动偏心片,所述逗趣物与所述本体进行连接且位于所述本体的外面,所述驱动装置驱动所述振动偏心片发生抖动,从而使得所述逗趣物发生抖动,以吸引逗趣宠物;所述本体内部还设置有声音播放器,所述声音播放器能播放吸引逗趣宠物的声音,且能在逗趣物抖动的过程中伴随着吸引逗趣宠物的声音产生,这样更加对宠物具有吸引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不倒翁的剖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立体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不倒翁的分解图。
附图标记:
10、本体;
11、底座;
12、内盖;
13、外盖;
20、配重;
30、电路板;
40、供电装置;
50、驱动装置;
60、逗趣物;
70、振动偏心片;
80、偏心球;
90、声音播放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3所示,一种不倒翁,包括本体10、配重20、电路板30、供电装置40、驱动机构50、以及逗趣物60。所述本体10为一椭球型结构,由外盖13和底座11扣合而成,所述配重20设置在所述本体10内部的下方,所述电路板30、供电装置40、驱动机构50设置在所述本体10的内部,所述逗趣物60连接在所述本体10的上端且位于所述本体10的外面。所述供电装置40、驱动机构50均与所述电路板30进行电连接且均受所述电路板30的控制。
位于所述外盖13内部且连接在所述底座11上有一内盖12,所述内盖12的中间位置向所述外盖13内部延伸有一容置所述驱动机构50的空腔,所述驱动机构50优选地为一马达,所述空腔的头部连接有一振动偏心片70,所述振动偏心片70内部夹有一偏转球80,所述振动偏心片70与所述马达的头部进行连接,由所述马达进行驱动。
所述电路板30设置在所述内盖12与所述底座11之间,所述配重20设置在所述内盖12与所述底座11之间且位于所述本体10的轴向方向上。所述电路板30连接有一控制开关31,所述控制开关31延伸至所述本体10的外面,以方便人体手指的按压。
所述电路板30上还可以连接声音播放器90,所述声音播放器90受所述电路板30控制,用以储存和播放声音文件。
所述本体10的内部或者表面上还可以设置LED炫光灯珠,所述灯珠与所述电路板30进行连接,且所述灯珠具有炫彩的效果,能更好的吸引宠物的注意。
当人按压所述控制开关31时,所述马达启动,所述马达驱动所述振动偏心片70发生抖动,从而带动所述逗趣物60发生抖动,同时还可伴随所述声音播放器90播放声音文件,同时LED炫光灯珠发出炫彩光芒,所述优选的,所述逗趣物60为鸟类羽毛。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不倒翁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和方法,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