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简易发芽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84580阅读:1177来源:国知局
一种简易发芽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厨房或实验室用品,具体涉及一种发芽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发芽装置设计复杂,占用空间大,生产成本高,大多需要采用电力提供动力,发芽过程耗能高,而且发芽用的水是储蓄起来重复循环利用的,经过一遍水循环后,水会被污染,不适用于家庭、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作科研用。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简易发芽装置,仅需要改造两个现有的塑料桶就可以完成种子的自动清洗、浸泡和发芽全过程。

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简易发芽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桶盖、用于收容发育槽的发芽桶以及设于发芽桶上方的蓄水桶,所述蓄水桶的桶壁上方设有进管孔,所述进管孔连接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连接有塑料接头,所述塑料接头端部设有用于锁紧的金属接头,所述蓄水桶的桶底中央处设有渗水管,所述渗水管上端高于蓄水桶底面,所述发芽桶下方设有出水阀,所述发育槽截面为扇形且均匀排布在发芽桶内,所述发育槽底部设有漏水孔,所述桶盖中央设有通水孔且边缘处设有若干通气孔,所述桶盖设于发芽桶开口处,所述蓄水桶的渗水管穿过通水孔设于桶盖上方。

优选的,所述通气孔为两个且设于桶盖径向方向。

优选的,所述发芽桶和蓄水桶的直径为20cm~25cm,高为25~30cm。

优选的,所述渗水管长度为12~18cm。

优选的,所述发育槽为三个,发育槽的高为20~25cm,半径为6~12cm。

优选的,所述进水管长为80~100cm。

优选的,所述发芽桶和蓄水桶桶壁的表面均为波浪状。

优选的,所述发芽桶和蓄水桶为塑料桶。

优选的,若干所述发育槽与发芽桶内壁间隙配合。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简易发芽装置,生产成本低、安装简单、占用空间小、生产效率高,清洗方便,不需要借助任何电力等能源提供动力,而且用于发芽的水非重复循环利用,避免水的污染,适用于家庭、实验室等生产无污染的发芽需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蓄水桶的主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蓄水桶的俯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发芽桶主视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发芽桶俯视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发育槽俯视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桶盖俯视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进水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局限于所述实施例。

实施例:如图1至图8所示的一种简易发芽装置,包括桶盖1、用于收容发育槽2的发芽桶3以及设于发芽桶3上方的蓄水桶4,蓄水桶4的桶壁上方设有进管孔5,进管孔5连接有进水管6,进水管6连接有塑料接头7,塑料接头7端部设有用于锁紧的金属接头8,进水管6、塑料接头7和金属接头8共同组成了进水装置,蓄水桶4的桶底中央处设有渗水管9,渗水管9上端高于蓄水桶4底面,发芽桶3下方设有出水阀10,发育槽2截面为扇形且均匀排布在发芽桶3内,发育槽2底部设有漏水孔11,桶盖1中央设有通水孔12且边缘处设有若干通气孔13,桶盖1设于发芽桶3开口处,蓄水桶4的渗水管9穿过通水孔12设于桶盖1上方,通气孔13为两个且设于桶盖1径向方向,发芽桶3和蓄水桶4的直径为20cm~25cm,最佳为22.5cm,高为25~30cm,最佳为25.5cm,渗水管9长度为12~18cm,最佳为15cm,发育槽2为三个,发育槽2的高为20~25cm,最佳为22.5cm,半径为6~12cm,最佳为9cm,进水管6长为80~100cm,最佳为90cm,发芽桶3和蓄水桶4桶壁的表面均为波浪状,利于发芽桶3和蓄水桶4卡合处的气体流通,发芽桶3和蓄水桶4为塑料桶,若干发育槽2与发芽桶3内壁间隙配合,便于取放发育槽2,使用时,发芽桶3放在下面,豆芽种子放入三个发育槽2中,发育槽2放入发芽桶3里,盖上桶盖1,将蓄水桶4放在桶盖1上,渗水管9与桶盖1中央的渗水管9对准,进水管6一端通过塑料接头7和金属接头8与水龙头相连锁紧,另一端通过蓄水桶4上端的进管孔5蓄水桶4,当水漫进蓄水桶4时,水面慢慢升高到渗水管9端口时,水就会从渗水管9流到下面发芽桶3内部,浸润种子,发育槽2底部有许多漏水孔11,使水从发育槽2里渗到发芽桶3里,再从发芽桶3的出水阀10流出,完成了一次水循环,一次水循环过程可以根据调节水龙头出水的流量进行时间控制,一般为2-3小时,水循环让种子充分湿润,又使种子不是完全浸泡在水里,与空气中的养分充分接触,促使种子发芽生长,同时又达到了自动更换水的作用,经过3-5天,发芽槽2里就可以收集到鲜美的芽菜,如需要浸泡种子时,关闭发芽桶下端的出水阀10,水就保留在发芽桶3内,要更换水时,打开出水阀10,水自动流出。

如上所述,尽管参照特定的优选实施例已经表示和表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其不得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自身的限制。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定义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前提下,可对其在形式上和细节上作出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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