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包括工作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的表面开设有开口,所述工作台的底部设置有位于开口底部的安放机构,所述安放机构的内部活动连接有育苗盆,所述育苗盆的顶部依次贯穿安放机构和开口并延伸至工作台的外部,所述育苗盆的内部活动连接有培育土,所述培育土的顶部活动连接有支撑环,所述支撑环的顶部延伸至育苗盆的外部并设置有透光机构,所述透光机构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限位环,所述支撑环的外侧设置有固定机构,所述工作台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位于开口外部的支撑架,所述支撑架的顶部设置有连接机构,所述连接机构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矩形架,所述矩形架的内侧设置有防护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放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工作台底部并位于开口外部的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顶部与育苗盆的底部接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机构包括设置在支撑环和限位环之间的玻璃罩,所述玻璃罩的顶部和底部均固定连接有边框架,所述边框架的外侧分别延伸至支撑环和限位环的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支撑环外部的辅助环,所述辅助环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地钉,所述地钉的底部延伸至培育土的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机构包括开设在支撑架顶部的凹槽,所述凹槽内部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卡扣,所述卡扣的顶部延伸至凹槽的外部并与矩形架的底部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绿化用扶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矩形架内侧的透光网板,所述矩形架的内侧固定连接有梁板,所述梁板的顶部与透光网板的底部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