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25585发布日期:2021-02-23 21:25阅读:53来源:国知局
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农用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


背景技术:

[0002]
玉米果穗指植物的果实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穗,也就是我们看到的玉米的形态。在对玉米进行整体加工销售时,首先会对玉米进行采摘和收集,之后需要对玉米的果穗进行修整,人工修整果穗要求对秃尖果穗修整,应当保证切面平整。这就要求人工切段时应下刀迅速,否则会压碎玉米粒,影响正品率,并保证切面与随轴垂直。
[0003]
但是现有加工厂商并没有修整玉米果穗的专用工具,仍要依靠工人利用剪刀或剁刀进行修整。由于玉米果穗的形状为梭形,因此难以固定,在利用这些工具作业时,不仅面对质地较硬的玉米会比较费力,而且并不能保证切面的平整性和随轴垂直,会导致成品质量较差。
[0004]
因此有必要予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0005]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技术缺陷,提供一种切割效果好、使用省力的玉米果穗修整装置。
[0006]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外壳、固定机构及闸刀,所述外壳为筒状,所述外壳被若干与轴向垂直的通孔贯穿,所述固定机构设于所述外壳的内部,所述固定机构包括固定板、导向柱及弹簧,所述固定板为弧形板,一对所述固定板呈凹面相对设置,所述固定板的轴向与所述外壳的轴向平行,所述导向柱贯穿所述通孔,且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所述导向柱位于所述外壳外部的一端设有螺帽,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导向柱上,所述弹簧位于所述外壳的内部,所述闸刀的前端铰接于所述外壳的前端,所述闸刀呈垂直于所述外壳的轴向设置。
[0007]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的外侧固定设有支架,所述外壳呈水平安置在所述支架上。支架用于增强装置的稳定性,可固定在工作台上使用。
[0008]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柱的两端为螺纹端,所述螺帽与所述导向柱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导向柱与所述固定板通过螺纹连接。
[0009]
进一步地,所述外壳为透明的塑料件,方便观察切割位置。
[0010]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远离所述闸刀的一端固定设有进料部,所述进料部为前端渐缩的弧形板,所述进料部的渐缩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方便玉米果穗的进料。
[0011]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是:本实用新型利用两片弧形固定板夹紧玉米果穗,弹簧提供夹紧力,玉米果穗可在固定板中移动并保持水平,闸刀切割时可使切面与轴向垂直,其切割效果及质量好;利用闸刀的杠杆效应切割,相对于剪刀或剁刀切割较为省力。
附图说明
[0012]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的顶面剖视图。
[0013]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的使用示意图。
[0014]
如图所示:1、外壳,2、固定机构,3、闸刀,4、通孔,5、固定板,6、导向柱,7、弹簧,8、螺帽,9、支架,10、进料部。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以下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0016]
实施例,见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玉米果穗修整装置,包括外壳1、固定机构2及闸刀3,所述外壳1为筒状,所述外壳1被若干与轴向垂直的通孔4贯穿,所述固定机构2设于所述外壳1的内部,所述固定机构2包括固定板5、导向柱6及弹簧7,所述固定板5为弧形板,一对所述固定板5呈凹面相对设置,所述固定板5的轴向与所述外壳1的轴向平行,所述导向柱6贯穿所述通孔4,且一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5,所述导向柱6位于所述外壳1外部的一端设有螺帽8,所述弹簧7套设于所述导向柱6上,所述弹簧7位于所述外壳1的内部,所述闸刀3的前端铰接于所述外壳1的前端,所述闸刀3呈垂直于所述外壳1的轴向设置。
[0017]
其中,所述外壳1的外侧固定设有支架9,所述外壳1呈水平安置在所述支架9上,所述导向柱6与所述固定板5通过螺纹连接,所述外壳1为透明的塑料件,为前端渐缩的弧形板,所述进料部10的渐缩端固定连接所述固定板5,当两个固定板5相互接触时,弹簧7仍处于压缩状态。
[0018]
具体使用中,支架9固定安装在工作台上;弹簧7会给予固定板5一个向内挤压的力,因此固定板5会沿着导向柱6在通孔4内移动,在没有物料的情况下两片固定板5会相互接触。切割整修时,将玉米果穗的前端插入进料部10所构成的空隙中,由于玉米果穗是呈梭状因此能撑开两片固定板5,或者手动提拉螺帽8使固定板5松动;最终玉米果穗的前端移动至闸刀3下方,而柱状的中部被固定板5夹持固定,利用闸刀3切下不需要的部位,提拉螺帽8拉松固定板5或直接抽出玉米果穗,完成修整。
[0019]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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