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201273发布日期:2021-11-03 13:40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景观花坛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


背景技术:

2.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3.景观花坛在进行搬运移植时需要将整体吊起防止植物受损,由于体积和重量较大,搬运时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4.为了弥补以上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解决花坛移植搬运时费时费力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
6.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包括花坛本体和蓄水机构。
7.所述花坛本体包括第一主体、第二主体和气缸,所述第二主体放置在所述第一主体内部,所述气缸固定在所述第一主体底部,所述气缸输出端抵在所述第二主体底部。
8.所述蓄水机构包括蓄水箱、水泵、喷头和排水管,所述蓄水箱固定套接在所述第一主体外侧,所述水泵固定在所述蓄水箱内部,所述喷头固定在所述蓄水箱外侧,所述水泵与所述喷头连通,所述蓄水箱一端开通,所述排水管固定在所述蓄水箱一侧,所述排水管与所述蓄水箱连通,所述排水管上设有阀门。
9.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二主体底部设有若干通孔。
10.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体两侧设有出水管,所述出水管与所述第一主体和所述蓄水箱连通。
11.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水泵一端设有软管,所述软管与所述喷头连接。
12.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蓄水箱一端设有网罩。
13.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蓄水箱一端相邻所述网罩的一侧设有垫板。
14.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二主体一端设有挂钩。
15.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体内壁靠近所述出水管外侧设有过滤罩。
16.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二主体与所述第一主体间隙配合。
17.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中,所述第一主体内壁设有防水板,所述气缸设置在所述防水板下方,所述气缸一端滑动贯穿在所述防水板内。
18.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设计得到的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使用时,在第二主体内进行种植,当下雨时,雨水从蓄水箱端部进入,第一主体和第二主体之间的积水经过出水管进入蓄水箱内,蓄水箱内的水可以通过水泵从喷头喷出进行灌溉,当蓄水箱内的水满时,可以通过排水管排出使用,需要进行移植时,气将第一主体顶起,利用吊车吊起即可,该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不仅可以将雨水储存和灌溉植物,且可以将土壤整体托起进行移植,省时省力。
附图说明
1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方式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20.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第一视角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蓄水箱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第二视角结构示意图;
23.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提供的花坛本体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00

花坛本体;110

第一主体;111

出水管;112

过滤罩;113

防水板;120

第二主体;121

通孔;122

挂钩;130

气缸;200

蓄水机构;210

蓄水箱;211

网罩;212

垫板;220

水泵;221

软管;230

喷头;240

排水管;241

阀门。
具体实施方式
25.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方式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方式。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7.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

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29.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0.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1.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32.实施例
33.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包括花坛本体100和蓄水机构200,其中蓄水机构200设置在花坛本体100外侧。
34.请参阅图1、2、3和4,花坛本体100包括第一主体110、第二主体120和气缸130,第二主体120放置在第一主体110内部,气缸130固定在第一主体110底部,第一主体110内壁设有防水板113,气缸130设置在防水板113下方,气缸130一端滑动贯穿在防水板113内,第一主体110两侧设有出水管111,出水管111与第一主体110和蓄水箱210连通,出水管111可以将第一主体110内的积水排入蓄水箱210内,第一主体110内壁靠近出水管111外侧设有过滤罩112,气缸130输出端抵在第二主体120底部,第二主体120底部设有若干通孔121,通孔121可以帮助第二主体120内土壤的水流通和通气,第二主体120一端设有挂钩122,挂钩122便于第二主体120的吊运,第二主体120与第一主体110间隙配合。
35.请参阅图1、2和3,蓄水机构200包括蓄水箱210、水泵220、喷头230和排水管240,蓄水箱210固定套接在第一主体110外侧,水泵220固定在蓄水箱210内部,水泵220一端设有软管221,软管221与喷头230连接,喷头230固定在蓄水箱210外侧,水泵220与喷头230连通,蓄水箱210一端开通,排水管240固定在蓄水箱210一侧,排水管240与蓄水箱210连通,蓄水箱210一端设有网罩211,网罩211可以防止杂物进入,蓄水箱210一端相邻网罩211的一侧设有垫板212,垫板212便于行人休息,排水管240上设有阀门241。
36.具体的,该一种海绵城市道路用带有雨水收集机构的景观花坛的工作原理:工作时,在第二主体120内进行种植,当下雨时,雨水从蓄水箱210两侧的网罩211内进入蓄水箱210,第一主体110和第二主体120之间的积水经过出水管111进入蓄水箱210内,蓄水箱210
内的水可以通过水泵220从喷头230喷出进行灌溉,当蓄水箱210内的水满时,可以通过排水管240排出使用,当需要进行移植时,气缸130将第一主体110顶起,利用吊车吊起即可。
37.需要说明的是,气缸130和水泵220的具体的型号规格需根据该装置的实际规格等进行选型确定,具体选型计算方法采用本领域现有技术,故不再详细赘述。
38.气缸130和水泵220的供电及其原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清楚的,在此不予详细说明。
39.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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