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311519阅读:46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食品及制作方法,具体是指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酥饼由特制的脂烙酥而得名,特点是金黄色,层次清晰,脆而不碎,油而不腻,香酥适口。现有的酥饼类制品种类繁多,成分各异,口味各异,给人们带来美食享受。中国焙烤食品市场空间广阔,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全面小康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将显著提高,生活方式和消费结构也将显著改变。这将给中国焙烤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挑战和机遇。

目前,市场加工的酥饼食物品种还不够丰富,特别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保健意识的不断增强,可以将多种食物品种科学合理地搭配起来,开发各种各样的带有一定保健作用的酥饼,使其风味独特,营养丰富,满足于人们健康生活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风味独特,营养丰富,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鸭肉糜15~30份、低筋面粉30~100份、鸭油3~10份、玉米油2~6份、料酒3~7份、老鸭汤3~7份、营养调味料8~15份、白胡椒粉0.5~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五味子粉5~10份、蛋白粉2~6份、苦瓜籽粉0.3~0.8份、辣木粉0.3~0.8份、麦芽糖醇2~5份、有机酱油3~8份、味精0.3~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鸭肉清洗后煮熟,入粉碎机进行碎解,制得鸭肉糜待用;

(2)将五味子粉、蛋白粉、苦瓜籽粉、辣木粉、麦芽糖醇、有机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鸭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鸭肉糜、玉米油、料酒、老鸭汤、白胡椒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优选的,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28~40℃。

优选的,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40~180℃,烘烤时间为25~40分钟。

有益效果:

本发明以鸭肉糜作为酥饼原料,并加入五味子粉、蛋白粉、苦瓜籽粉等营养调味料,以酥软面料混合、烘烤制成,其酥香可口,使人回味,营养价值丰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营养成份的流失,符合健康、营养现代食品生产理念;本发明工艺简单,技术容易掌握,投资少、见效快,易于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工厂化生产,便于推广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实施例1

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鸭肉糜15份、低筋面粉30份、鸭油3份、玉米油2份、料酒3份、老鸭汤3份、营养调味料8份、白胡椒粉0.5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五味子粉5份、蛋白粉2份、苦瓜籽粉0.3份、辣木粉0.3份、麦芽糖醇2份、有机酱油3份、味精0.3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鸭肉清洗后煮熟,入粉碎机进行碎解,制得鸭肉糜待用;

(2)将五味子粉、蛋白粉、苦瓜籽粉、辣木粉、麦芽糖醇、有机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鸭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鸭肉糜、玉米油、料酒、老鸭汤、白胡椒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15℃。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50℃,烘烤时间为40分钟。

实施例2

一种鸭肉酥饼及其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鸭肉糜30份、低筋面粉100份、鸭油10份、玉米油6份、料酒7份、老鸭汤7份、营养调味料15份、白胡椒粉1份;所述营养调味料包括以下重量份配比的原料:五味子粉10份、蛋白粉6份、苦瓜籽粉0.8份、辣木粉0.8份、麦芽糖醇5份、有机酱油8份、味精0.5份;

其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新鲜鸭肉清洗后煮熟,入粉碎机进行碎解,制得鸭肉糜待用;

(2)将五味子粉、蛋白粉、苦瓜籽粉、辣木粉、麦芽糖醇、有机酱油和味精加适量温开水混合均匀成泥糊状,得营养调味料;

(3)将鸭油加热后与低筋面粉混合,依次加入鸭肉糜、玉米油、料酒、老鸭汤、白胡椒粉和步骤(2)得到的营养调味料,拌匀后揉成面团;

(4)将步骤(3)中得到的面团分割成型,烘烤得成品。

所述步骤(2)的温开水温度控制在35℃。

所述步骤(4)的烘烤温度控制在180℃,烘烤时间为25分钟。

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发明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发明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发明的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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