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干燥箱,具体为一种谷物干燥箱。
背景技术:
谷物干燥箱可用于对玉米、小麦、水稻等谷物的烘干,现有技术移动式谷物干燥机(CN200820218228.8),是有在车架上的卧式干燥箱,干燥箱的两侧是用内、外两层筛板围成的侧壁,内、外筛板之间是谷物流道,干燥箱内侧壁的中间有把内侧壁围成的空间分成上烘干室和下冷却室的水平隔板,烘干室有热风进口,冷却室有冷却风进口,热风进口可连有移动式热风炉,谷物流道内有换向器,干燥箱的上端有谷物贮箱,谷物贮箱的上端有谷物入口,谷物入口下方有谷物摊铺机,谷物贮箱侧壁有上、下谷物料位传感器,干燥箱的下端有谷物出口,谷物出口有用调速电机驱动的叶片式出料器。本实用新型的谷物干燥机是卧式干燥箱,卧式干燥箱是在车上,可方便地用拖车牵引到需要的地方,适于在需要移动的场合使用。
现有技术中的谷物干燥箱结构过于复杂,热损耗较大,干燥效果不甚理想。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结构简单,热损耗低,干燥效果好的谷物干燥箱。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谷物干燥箱,其包括,箱体,箱门,把手,干燥容器,控制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显示屏幕,温度调节器。
所述箱体为金属材料制成的矩形体,所述箱体一侧上设置有箱门,所述箱门上设置有把手,所述箱体内部设置有干燥容器,所述干燥容器底部设置有压力传感器,所述干燥容器内还设置有湿度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所述控制器设置在箱体内,所述箱体外部设置有用来显示干燥容器内湿度和温度的显示屏幕,所述箱体外部还设置有用来控制干燥容器干燥温度的温度调节器,所述干燥容器、控制器、压力传感器、湿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显示屏幕与电源分别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干燥容器为由电热板制成的符合箱体形状的容器。
更进一步的,所述干燥容器内还均匀设置有多块竖矩形的电热板,其中所述电热板上设置有检测杆。
进一步的,所述每个检测杆上设置有湿度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利用压力传感器检测干燥容器内是否承装谷物,当压力传感器检测到有压力时,说明正在承装谷物,当长时间压力传感器的检测数据不再变化,说明承装谷物完成,此时,压力传感器通过控制器控制干燥容器开始工作,干燥容器内的湿度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实时检测干燥容器内谷物的湿度和温度,防止谷物被干燥过度,显示屏幕也实时显示干燥容器内的湿度和温度,当干燥容器内温度过高时,可利用温度调节器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相比普通的传统谷物干燥箱,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也较低,并且本实用新型内部设置多个干燥板,谷物的干燥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的理解本申请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的一部分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图1中,1-箱体,2-箱门,3-把手,4-干燥容器,5-控制器,6-压力传感器,7-湿度传感器,8-温度传感器,9-显示屏幕,10-温度调节器,11-电热板,12-检测杆,
所述箱体1为金属材料制成的矩形体,所述箱体1一侧上设置有箱门2,所述箱门上设置有把手3,所述箱体1内部设置有干燥容器4,所述干燥容器4为由电热板11制成的符合箱体1形状的矩形体容器,所述干燥容器4内还均匀设置有多块竖矩形的电热板11,其中所述电热板11上设置有检测杆12,所述湿度传感器7和温度传感器8均设置在检测杆12上,所述干燥容器4底部设置有压力传感器6,所述控制器5设置在箱体1内,所述箱体1外部设置有用来显示干燥容器4内湿度和温度的显示屏幕9,所述箱体1外部还设置有用来控制干燥容器4干燥温度的温度调节器10,所述干燥容器4、控制器5、压力传感器6、湿度传感器7、温度传感器8、显示屏幕9、电热板11与电源分别连接。
本实用新型利用压力传感器6检测干燥容器4内是否承装谷物,当压力传感器6检测到有压力时,说明正在承装谷物,当长时间压力传感器6的检测数据不再变化,说明承装谷物完成,此时,压力传感器6通过控制器5控制干燥容器4开始工作,干燥容器4内的湿度传感器7和温度传感器8实时检测干燥容器4内谷物的湿度和温度,防止谷物被干燥过度,显示屏幕9也实时显示干燥容器4内的湿度和温度,当干燥容器4内温度过高时,可利用温度调节器10调节。
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