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休闲食品加工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自动炸鱼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水产加工行业,对鱼类休闲食品的生产一般都需要将鱼先进性油炸,现有技术一般采用人工油炸或使用油炸锅具对原材料进行人工操作油炸,全自动化油炸设备多为进口设备,价格昂贵,且使用周期短,维修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是提出一种自动炸鱼装置,可连续不断地炸鱼,生产高效,而且不粘底,产量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自动炸鱼装置,包括油炸池、活动升降架、循环输送带以及升降控制装置,所述油炸池中设有油水加热装置,所述循环输送带平直地设于活动升降架上,并通过传动辊实现循环传动,所述活动升降架通过所述升降控制装置实现在油炸池上的升降,此外,所述循环输送带尾端向上倾斜,便于油炸完成的鱼仔下料。
作为优选地,所述油水加热装置为设置在油炸池中的双层导热油管,导热油管上方设置有杂质隔离板,对应地,所述循环输送带上间隔地设置有刮板,刮板用于将杂质隔离板上的杂质刮扫到油炸池出油口端,防止油炸池粘底,且油炸池出油口端的底部设置有出油口和杂质出口,出油口的设置高度高于杂质出口的设置高度。
作为优选地,所述油炸池还连接有循环净化装置,所述循环净化装置的进油口连接油炸池的出油口,循环净化装置的出油口连接油炸池的进油口,循环净化装置内的出油口前设置有过滤网罩,且循环净化装置的一侧设置有杂质排出口。
作为优选地,所述油炸池的进油管通过三通阀连接有储油桶的进油管路,储油桶包括上端的圆筒部和下端的倒锥部,所述圆筒部下端设置有出油管路,用于排出沉淀完成的油,所述倒锥部底部设置有排油管,用于排出含有杂质的油,三通阀的设置可以将油炸池、循环净化装置以及储油桶连通,当油炸完成后,可控制三通阀将经循环净化装置过滤后的油输送至储油桶中进行沉淀净化。
作为优选地,所述循环输送带为带网孔的不锈钢输送带。
作为优选地,所述活动升降架上方设有盖体,所述盖体上设有油烟管,用于抽离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为自动化全机械操作,省去人工成本,节省人力物力,同时可达到每小时一顿的产量,油炸池便于清洗,设置的刮板实现油炸池不粘底,设置的双层导热油管使得油水加热速度快,本实用新型可实现全天高效作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储油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3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
一种自动炸鱼装置,包括油炸池1、活动升降架2、循环输送带3以及升降控制装置4,油炸池1中设有双层导热油管5,用于对油炸池1中的油水进行快速加热,循环输送带3平直地设于活动升降架2上,并通过传动辊实现循环传动,活动升降架2通过升降控制装置4实现在油炸池1上的升降,此外,循环输送带3尾端向上倾斜,便于油炸完成的鱼仔下料,活动升降架2上方设有盖体6,盖体6上设有油烟管61,用于抽离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油烟。
本实施例中,循环输送带3为带网孔的不锈钢输送带,导热油管5上方还设置有杂质隔离板7,对应地,循环输送带3上间隔地设置有刮板8,刮板8用于将杂质隔离板7上的杂质刮扫到油炸池1出油口端,防止油炸池粘底,且油炸池1出油口端的底部设置有出油口和杂质出口,出油口的设置高度高于杂质出口的设置高度,这样的设置便于排尽油炸池1中的油水后,杂质可轻松排出,它们的排放通过其上的阀门来控制。
另外,油炸池1还连接有循环净化装置9,循环净化装置9的进油口连接油炸池1的出油口,循环净化装置9的出油口连接油炸池1的进油口,循环净化装置9内的出油口前设置有过滤网罩10,且循环净化装置9的一侧设置有杂质排出口11,油炸池1的进油管12通过三通阀13连接有储油桶14的进油管路15,储油桶14包括上端的圆筒部141和下端的倒锥部142,圆筒部141下端设置有出油管路143,用于排出沉淀完成的油,倒锥部142底部设置有排油管144,用于排出含有杂质的油,三通阀13的设置可以将油炸池1、循环净化装置9以及储油桶14连通,当油炸完成后,可控制三通阀13将经循环净化装置9过滤后的油输送至储油桶14中进行沉淀净化。
本装置进行炸鱼时,循环输送带3是始终在油炸池中的,鱼仔经循环输送带3的一端进入油炸池1中开始油炸,由于循环输送带3有一定长度,鱼仔到达循环输送带3出口端时刚好油炸完成并下料,具体的时间可通过调节循环输送带3的输送速度控制,从而实现连续不断地炸鱼,当一天工作完成,或者需要清洗装置时,升降控制装置4控制活动升降架2升降,使循环输送带3从油炸池1中脱离,从而方便对油炸池1、活动升降架2以及循环输送带3的清洗,十分方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