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红薯食品加工设备。
背景技术:
红薯食品的在制作过程中,需要对红薯进行蒸煮,而蒸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红薯食品的质感、色泽和口感。本申请人所生产的红薯食品对蒸煮质量要求很高,既要熟透,又不能脱皮,而现有的蒸煮设备无法做到红薯透熟程度一致,有的熟了,有的还没熟,等全部蒸熟,先熟的就会过熟造成开裂变形,严重影响后续工序及产品质量。如本申请人以前公开的制备蒸薯果的红薯蒸煮设备,申请号201520306333.7,公开日2015年09月23日,就存在这个问题,需要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缺陷,公开一种红薯透熟程度一致、所蒸红薯无夹生、开裂现象的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包括锅体,锅盖,设在锅体下部的支脚,连接锅底的蒸汽管,所述的锅体内设有透气的能放进、取出的盛薯框,其特殊之处在于:在所述锅底内的上面设有蒸汽匀气罩,匀气罩上设有匀气孔,在匀气罩与锅底之间为蒸汽贮存室。
本实用新型由于采用了以上技术方案,蒸汽分布均匀,能使红薯透熟程度一致,避免了夹生、开裂现象,所蒸煮出来的红薯能保证高质量产品制备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A-A剖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匀气孔放大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1-3用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具体实施方式: 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包括锅体1,锅盖6,设在锅体1下部的支脚4,连锅底3上的蒸汽管5,所述的锅体1内设有透气的能放进、取出的盛薯框7,在所述锅底3内的上面设有蒸汽匀气罩8,匀气罩8上设有匀气孔9,匀气孔9之间的间隔为1-10cm,优选 2-9cm,3-8cm,4-7cm,5-6cm,匀气孔9直径1-10mm,优选2-8mm,3-7mm,4-6mm,5mm当匀气孔9之间的间隔为5-6cm、直径为4-6mm时,红薯蒸煮速度快而透熟程度一致性最好。匀气孔9相对于垂直线的倾角a为正负150,即从主视图观察,左侧匀气罩8上的匀气孔9倾角a为正150,右侧匀气罩8上的匀气孔9倾角a为负150,优选正负100,正负50,00,倾角为00即匀气孔9垂直向上时蒸汽的均匀性最佳。在匀气罩8与锅底3之间为蒸汽贮存室2。
实施例1,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包括锅体1,锅盖6,设在锅体1下部的支脚4,连接锅底3的蒸汽管5,所述的锅体1内设有透气的能放进、取出的盛薯框7,在所述锅底3内的上面设有蒸汽匀气罩8,匀气罩8上设有匀气孔9,在匀气罩8与锅底3之间蒸汽贮存室2。
实施例2,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包括锅体1,锅盖6,设在锅体1下部的支脚4,连通锅底3的蒸汽管5,在锅体1内设有透气的能放进、取出的盛薯框7,在所述锅底3内的上面设有蒸汽匀气罩8,匀气罩8上设有匀气孔9。匀气孔9之间的间隔为1-2cm,匀气孔9的直径1-3mm,在匀气罩8与锅底3之间设有贮存室2。所述锅盖(3)与锅体(1)的配合要保证锅内蒸煮接近常压蒸煮。锅底3和匀气罩8制成锥底状,在锥底设置可以设置积水放水阀,也可设在蒸汽管5上。
实施例3,能提高红薯透熟度均匀性的红薯汽蒸设备,包括锅体1,锅盖6,设在锅体1下部的支脚4,连通锅底3的蒸汽管5,在锅体1内设有透气的能放进、取出的盛薯框7,在所述锅底3内的上面设有蒸汽匀气罩8,匀气罩(8)制成圆形状或制成与锅底(3)相应的锥底状。匀气罩8上设有匀气孔9,所述匀气孔9垂直向上设置,匀气孔9垂直向上其蒸汽的均匀性比垂直于匀气罩8设置的提高10-20%。匀气孔9之间的间隔为4-6cm,匀气孔9的直径3-4mm,在匀气罩8与锅底3之间设有蒸汽贮存室2。所述锅盖(3)与锅体(1)的配合要保证锅内蒸煮接近常压蒸煮。锅底3和匀气罩8制成锥底状,在锥底可以设置积水放水阀。所述的透气的盛薯框7,为底部和四周均透气的盛薯框。由框架、设在底部和四周的钢丝网面组成。所述框架的上顶和下底设有支撑架、在上下支撑架外面设有圆形架,在两圆形架之间设有支柱、支撑架可以设计为十字架,支柱的上下端与十字架的边端连接,十字架可以防止盛薯框起吊时因变形而损坏红薯10。装锅和出锅时,吊勾勾住盛薯框7顶部的十字架中点就可以了。盛薯框7的底部和四周由钢网材料或竹篾制成。盛薯框7也可以用木质材料制成,在底部和四周设置通气孔或通气槽。锅体1中下部设有搁架,以便放置盛薯框7。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说明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任何形式上和实质上的限制,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方法的前提下,做出的若干改进和补充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利用以上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的些许更改、修饰与演变的等同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等效实施例;同时,凡依据本实用新型的实质技术对上述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等同变化的更改、修饰与演变,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