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149329发布日期:2020-06-20 14:18阅读:53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猪屠宰装置领域,尤其涉及的是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



背景技术:

猪肉食品,是人们常规食用的肉食品。生猪通过在屠宰场中屠宰后,可以制作成可以可供销售的肉制品。

屠宰主要包括将生猪电击后,再将生猪悬挂,生猪呈倒立的姿势,裸露出胸部,并通过人工操作,将生猪的内脏取出。

然而在屠宰过程中,经常需要改变生猪的倒立角度,便于取出生猪内脏,现有技术公开的悬挂生猪的支架,多采用固定建议的固定悬挂方式,造成在庖丁生猪过程中,无法灵活的调节生猪的悬挂角度,便于工作人员以不同的姿势庖丁操作。基于上述悬挂生猪的支架的技术缺陷,现有技术中,在庖丁生猪过程中,因悬挂支架的灵活性不够,造成生猪的庖丁时间增长,同时较为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了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

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上方固定连接有横梁柱,所述横梁柱上转动连接有若干个顶部悬挂组件,所述底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与顶部悬挂组件对应的底部拉挂组件;

所述顶部悬挂组件均包括转动连接在横梁柱上的轴承,所述轴承的外圈朝下固定连接有顶部挂钩部件,所述顶部挂钩部件用于拉挂生猪;

所述底部拉挂组件位于顶部悬挂组件的正下方,所述底部拉挂组件包括底部挂钩部件,所述底部挂钩部件用于拉挂生猪;

所述底部挂钩部件包括弹簧,所述底部挂钩部件与底座的顶部之间通过弹簧连接;

所述生猪屠宰悬挂装置还包括若干个与顶部悬挂组件配合的气缸推动组件,通过所述气缸推动组件推动悬挂在顶部挂钩部件上的生猪。

优选地,所述顶部悬挂组件以及底部拉挂组件前、后间隔设置。

优选地,所述顶部挂钩部件包括固定连接在轴承外圈底部的顶部t形杆,所述顶部t形杆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顶部挂钩,所述顶部挂钩的钩尖朝上。

优选地,所述底部拉挂组件还包括底部t形杆,所述底部t形杆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底部挂钩,所述底部挂钩的钩尖朝下;

所述底部t形杆的底部固定连接至弹簧的顶部,所述弹簧的底部固定连接至底座上。

优选地,所述底部t形杆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顶座,所述弹簧的顶部固定连接在弹簧顶座的底部;

所述底座上固定连接有弹簧底座,所述弹簧的底部固定连接至弹簧底座的顶部。

优选地,所述气缸推动组件包括位于底座左侧的推动气缸,所述推动气缸的活塞杆固定连接有弧形推板,所述推动气缸的缸筒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至底座的左侧壁上。

优选地,所述推动气缸朝上倾斜30度设置。

优选地,所述横梁柱前、后两端的端部朝下固定连接有连接柱,所述连接柱固定连接在底座的前、后侧壁上。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具有以下优点:

首先,通过顶部悬挂组件(顶部t形杆、轴承、顶部挂钩)、横梁柱、底座、推动气缸、弧形推板实现将生猪呈倒立姿势,悬挂在顶部t形杆上的顶部挂钩上,操作人员为了方便庖丁,需要调节生猪的悬挂姿势,便于取出内脏。具体是,操作人员可以手部朝右拉动生猪,此时,顶部t形杆驱动轴承转动,生猪发生旋转,为了实现省力,操作人员可以打开推动气缸,推动气缸的活塞杆朝右上方驱动弧形推板,弧形推板的弧形凹面卡入到生猪的背部,朝上适当的驱动生猪朝右转动一定的角度,操作人员能够较为轻松的对生猪进行内脏处理。

通过底部拉挂组件(弹簧、底部t形杆、底部挂钩)实现与顶部挂钩部件配合,在生猪呈竖直悬挂姿势时,为了增加生猪的稳定性,将底部t形杆上的底部挂钩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

具体是,朝上拉动底部t形杆,弹簧拉长,将底部挂钩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后,弹簧具有弹性恢复力,朝下拉动生猪。

采用上述装置悬挂生猪进行庖丁,不仅能够实时调节生猪的悬挂角度,便于操作人员处理生猪的内脏,上述装置实现以一种较为灵活方式进行庖丁生猪。采用上述装置,不仅庖丁生猪效率明显提高,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顶部悬挂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底部拉挂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气缸推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图1中的前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图1中的右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作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的实施例。

如图1-6所示,一种生猪屠宰悬挂装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的上方固定连接有横梁柱2,横梁柱2(横梁柱2前、后朝向)前、后两端的端部朝下固定连接有连接柱21,连接柱21固定连接在底座1的前、后侧壁中心部位上。

横梁柱2上转动连接有若干个顶部悬挂组件(顶部悬挂组件前、后设置),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与顶部悬挂组件对应的底部拉挂组件33。上述顶部悬挂组件以及底部拉挂组件33前、后间隔设置,相邻两个顶部悬挂组件以及底部拉挂组件33等距分布。

生猪的后腿部位悬挂在顶部悬挂组件上(生猪呈倒立的姿势),生猪的前腿部位拉挂在底部拉挂组件33上。

每个顶部悬挂组件的具体结构如下:

每个顶部悬挂组件均包括转动连接在横梁柱2上的轴承31(滚动轴承31,滚动轴承31的内圈固定在横梁柱2上),每个轴承31的外圈朝下固定连接有顶部挂钩部件32,所述顶部挂钩部件32用于拉挂生猪(即拉挂生猪的后腿部位)。具体而言,顶部挂钩部件32的具体结构如下:

顶部挂钩部件32包括固定连接在轴承31外圈底部的顶部t形杆322,顶部t形杆322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顶部挂钩321,顶部挂钩321的钩尖朝上。通过顶部挂钩321的钩尖朝上将生猪的后腿部位拉挂,此时,顶部挂钩321将生猪的后腿呈分叉的拉挂。

与顶部挂钩部件32配合,底部拉挂组件33位于顶部悬挂组件的正下方,底部拉挂组件33包括底部挂钩部件,底部挂钩部件用于拉挂生猪(底部挂钩部件拉挂生猪的前腿部位)。

底部挂钩部件的具体结构如下:

底部挂钩部件包括弹簧331,底部挂钩部件与底座1的顶部之间通过弹簧331连接,具体而言,底部拉挂组件33还包括底部t形杆333,所述底部t形杆333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底部挂钩332,所述底部挂钩332的钩尖朝下;

所述底部t形杆333的底部固定连接至弹簧331的顶部,所述弹簧331底部固定连接至底座1上。

实际工作过程中,为了增加弹簧331的连接稳定性,在底部t形杆333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弹簧顶座3331,弹簧331的顶部固定连接在弹簧顶座3331的底部;对应的,底座1上固定连接有弹簧底座3311,所述弹簧331的底部固定连接至弹簧底座3311的顶部。

通过上述顶部悬挂组件实现,拉挂的生猪悬挂角度可调,为了实现省力,生猪屠宰悬挂装置还包括若干个与顶部悬挂组件配合的气缸推动组件4,即每个顶部悬挂组件配合的一个气缸推动组件4(气缸推动组件4位于顶部悬挂组件的正左下方)。即顶部悬挂组件将生猪悬挂,并通过气缸推动组件4倾斜朝右上方推动生猪,便于操作人员庖丁生猪的内脏。

每个气缸推动组件4的具体结构如下:

气缸推动组件4包括位于底座1左侧的推动气缸41,推动气缸41的活塞杆固定连接有弧形推板42(弧形推板42具有弧形凹面,弧形凹面朝右上方),所述推动气缸41的缸筒通过连接杆411固定连接至底座1的左侧壁上。推动气缸41朝上倾斜30度设置。

工作原理过程:

首先,按照上述方式,将生猪呈倒立姿势,悬挂在顶部t形杆322上的顶部挂钩321上,操作人员为了方便庖丁,需要调节生猪的悬挂姿势,便于取出内脏。具体是,操作人员可以手部朝右拉动生猪,此时,顶部t形杆322驱动轴承31转动,生猪发生旋转,为了实现省力,操作人员可以打开推动气缸41,推动气缸41的活塞杆朝右上方驱动弧形推板42,弧形推板42的弧形凹面卡入到生猪的背部,朝上适当的驱动生猪朝右转动一定的角度,操作人员能够较为轻松的对生猪进行内脏处理。

实际工作过程中,在生猪呈竖直悬挂姿势时,为了增加生猪的稳定性,将底部t形杆333上的底部挂钩332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

具体是,朝上拉动底部t形杆333,弹簧331拉长,将底部挂钩332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后,弹簧331具有弹性恢复力,朝下拉动生猪。

采用上述装置部件设计的优点在于:

通过顶部悬挂组件(顶部t形杆322、轴承31、顶部挂钩321)、横梁柱2、底座1、推动气缸41、弧形推板42实现将生猪呈倒立姿势,悬挂在顶部t形杆322上的顶部挂钩321上,操作人员为了方便庖丁,需要调节生猪的悬挂姿势,便于取出内脏。具体是,操作人员可以手部朝右拉动生猪,此时,顶部t形杆322驱动轴承31转动,生猪发生旋转,为了实现省力,操作人员可以打开推动气缸41,推动气缸41的活塞杆朝右上方驱动弧形推板42,弧形推板42的弧形凹面卡入到生猪的背部,朝上适当的驱动生猪朝右转动一定的角度,操作人员能够较为轻松的对生猪进行内脏处理。

通过底部拉挂组件33(弹簧331、底部t形杆333、底部挂钩332)实现与顶部挂钩部件32配合,在生猪呈竖直悬挂姿势时,为了增加生猪的稳定性,将底部t形杆333上的底部挂钩332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

具体是,朝上拉动底部t形杆333,弹簧331拉长,将底部挂钩332拉挂在生猪的前腿部位后,弹簧331具有弹性恢复力,朝下拉动生猪。

采用上述装置悬挂生猪进行庖丁,不仅能够实时调节生猪的悬挂角度,便于操作人员处理生猪的内脏,上述装置实现以一种较为灵活方式进行庖丁生猪。采用上述装置,不仅庖丁生猪效率明显提高,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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