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自发热保温袜的生产工艺,属于袜子生产工艺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国内的袜子功能比较单一,种类不多,大多考虑的是袜子的外观,编织袜子的材料单一,加工工艺落后有关。传统的保温袜子只是以加厚的保温材料来阻止脚部所发出的热逃逸为主的,而发热纤维则是自行发热而温暖身体的一种全新材料,其吸水性之强远远超过其他品种纤维。发热纤维利用吸收人体的皮肤呼吸产生的湿气来达到发热的效果。目前作为保暖材料的发热度,大约在3~5度左右。模仿自然生态中的天然纤维,赋予纤维表面无数可呼吸的微孔,达到天然纤维的柔软和舒适感。
对于一些有着特殊功效的原料,采用不合理的加工工艺,会使制得的新材料降低或者丧失某些功效,达不到人们的需求。特别是在冬季,人们需要一款袜子能具有优秀的保温发热能力,并且滑爽,舒适度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自发热保温袜的生产工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自发热保温袜的生产工艺,具有以下步骤:
(1)、纱线的制备,将棉纱、锦纶、发热纤维和氨纶按照一定的质量比例进行配比,然后将棉纱、锦纶、发热纤维以及氨纶交错或包纱排列混合在一起,通过并条、粗纱、细纱络筒制得纱线,所述纱线中棉纱、锦纶、发热纤维以及氨纶质量比例为:棉纱45%~60%、锦纶20%~30%、发热纤维10%~30%以及氨纶3%~10%;
(2)、染色防臭处理:采用染色机内加入染料和2%~4%防臭液对步骤(1)所得纱线进行染色防臭处理,所述染色机的工作时间控制在7~9小时,所述染色机的工作温度控制在50~65℃;
(3)、软化处理:使用软化剂对步骤(2)所得纱线进行柔软化处理,所述纱线在软化剂中的浸泡时间为25~35分钟;
(4)、袜子织造:采用步骤(3)所得的纱线经自动喷气织机制成袜子的袜头、袜底和袜身;
(5)、缝头处理:将步骤(4)中所述的袜头和袜底在袜子缝头机中进行对目缝合;
(6)、定型处理:将步骤(5)所得的袜子在定型机中定型50~100秒,所述袜子定型机的工作气压控制在0.2~0.3MPa,所述袜子定型机的工作温度为100~120℃;
(7)、配对包装:对步骤(6)所得的成品进行人工检验,检验合格后配对包装入库。
进一步的,所述的步骤(1)的纱线中棉纱、锦纶、发热纤维以及氨纶的质量比例为棉纱56%、锦纶25%、发热纤维15%以及氨纶4%。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加入2%的防臭液,所述染色机的工作时间为7小时,染色机工作温度为60℃。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3)中纱线在软化剂中的浸泡时间为30分钟。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4)中编织袜子的针数为200针。
进一步的,所述步骤(6)中定型时间为60秒,所述定型机定型气压为0.2MPa,所述定型机工作温度为110℃。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设计合理,将发热纤维加入织袜子的纱线中,袜子具有保温能力的同时具备自发热的优点,穿着袜子更加保暖,袜子手感细腻柔软舒适感好,更防臭,更耐磨,减少摩擦力,同时具有超好的弹性,吸汗导湿性更好,不闷脚,易洗快干,结实耐用,不易变形。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优选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一种自发热保温袜的生产工艺,具有以下步骤:
(1)、纱线的制备,将棉纱、锦纶、发热纤维和氨纶按照一定的质量比例进行配比,然后将棉纱、锦纶、发热纤维以及氨纶交错或包纱排列混合在一起,通过并条、粗纱、细纱络筒制得纱线,所述纱线中棉纱、锦纶、发热纤维以及氨纶质量比例为:棉纱56%、锦纶25%、发热纤维15%以及氨纶4%;
(2)、染色防臭处理:采用染色机内加入染料和2%防臭液对步骤(1)所得纱线进行染色防臭处理,所述染色机的工作时间控制在7小时,所述染色机的工作温度控制在60℃;
(3)、软化处理:使用软化剂对步骤(2)所得纱线进行柔软化处理,所述纱线在软化剂中的浸泡时间为30分钟;
(4)、袜子织造:采用步骤(3)所得的纱线经自动喷气织机制成袜子的袜头、袜底和袜身,所述步骤(4)中编织袜子的针数为200针;
(5)、缝头处理:将步骤(4)中所述的袜头和袜底在袜子缝头机中进行对目缝合;
(6)、定型处理:将步骤(5)所得的袜子在定型机中定型60秒,所述袜子定型机的工作气压控制在0.2MPa,所述袜子定型机的工作温度为110℃;
(7)、配对包装:对步骤(6)所得的成品进行人工检验,检验合格后配对包装入库。
这种自发热保温袜的生产工艺设计合理,将发热纤维加入织袜子的纱线中,袜子具有保温能力的同时具备自发热的优点,穿着袜子更加保暖,袜子手感细腻柔软舒适感好,更防臭,更耐磨,减少摩擦力,超薄透气,同时具有超好的弹性,吸汗导湿性更好,不闷脚,易洗快干,结实耐用,不易变形。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