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热服,其特征在于,包括:
发热装置,包括至少一个发热体;
穿戴部件,所述发热装置设置在穿戴部件上;
开关,分别电连接于电源和所述发热体,所述开关设置在所述穿戴部件上,用于控制所述发热装置的通路和断路;
其中,在所述开关打开时,所述发热装置通过所述发热体发射热能,以加热所述穿戴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装置包括:
第一发热体,设置在所述穿戴部件的衣领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发热体设置在所述穿戴部件的后领里,所述第一发热体的中心与后领口之间设有第一距离,所述第一距离与所述后领宽度之间的比值范围为0.3至0.8。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装置包括:
第二发热体,设置在所述穿戴部件大身的前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体的中心与所述大身前里上的颈侧点之间具有第二距离,所述第二距离与所述大身衣长之间的比值范围为:0.7至0.9。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发热体的中心与所述大身前里上的前止口之间设有第三距离,所述第三距离与所述大身前里的宽度之间的比值范围为0.4至0.7。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装置包括:
第三发热体,设置在所述穿戴部件大身的后里。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热体位于所述大身后里的竖中心线上。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发热体的中心与所述大身的后领口之间设有第四距离,所述第四距离与所述大身的后里的衣长之间的比值范围为:0.3至0.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热服,其特征在于,所述发热装置上设置有充电接口,用于连接外部电源;
所述穿戴部件上设置有口袋,所述充电接口设置在所述口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