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驱动发光鞋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062099发布日期:2021-07-30 13:08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驱动发光鞋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鞋子,具体地涉及一种自驱动发光鞋。



背景技术:

目前的发光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1)将照明系统集成于鞋子本身(通常是鞋底),照明系统包括电源、开关、导线、灯泡等,开关在人运动时闭合导致鞋子发光;(2)将荧光材料覆盖或集成于鞋面或者鞋底,荧光材料在受到外界光照时进行发光。但是,第一种需要配备电池或者充电端口,制备及集成工艺相对复杂、成本高,且需要定期更换电池或者充电、操作麻烦;第二种依赖外界光照进行激发,因此鞋子在黑暗环境下无法发光或者发光效果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自驱动发光鞋,在受力时能够对外发光,无需外加电源或光照刺激。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驱动发光鞋,包括鞋面和受力自驱动发光部,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整体成型为所述自驱动发光鞋的鞋底,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适于通过足部施力对外发光。

优选地,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为弹性力致发光材料和透光载体材料的混合成型件。

优选地,所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为zns:cu、zns:mn、zns:(cu,mn)、zns:(cu,mn,cl)、sral2o4:eu、sral2o4:(eu,dy)、sral2o4:ce、sral2o4:(ce,ho)、batio3-catio3:pr、ca2mgsi2o7:eu、caal2si2o8:eu、caznos-zns:bi、caznos-zns:ag、caznos-zns:cu、caznos-zns:mn、caznos-zns:tb、caznos-zns:pr、caznos-zns:sm、caznos-zns:ho、caznos-zns:dy、caznos-zns:er和caznos-zns:eu中的至少一种。

优选地,所述透光载体材料为透明塑料、透明橡胶、透明纤维、玻璃中的至少一种。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整体成型为鞋底,使得鞋底在受力时能够对外发光,无需外加电源或光照刺激,使用方便,在黑暗环境下也能发光,且加工工艺简单,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发光依赖电源或者光源、操作繁琐、使用受限、制备工艺复杂等缺点,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

本实用新型提供另一种自驱动发光鞋,包括鞋面和受力自驱动发光部,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与鞋底载体部拼装形成所述自驱动发光鞋的鞋底,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适于通过足部施力对外发光。

优选地,所述鞋底载体部的左、右、前、后侧的至少一侧设有空腔,或者所述鞋底载体部内设有左右两侧连通的空腔,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镶嵌在所述空腔内。

优选地,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为圆柱形、球形、多边形或弧形;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为实心结构、空心结构或多孔结构。

优选地,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为弹性力致发光材料和透光载体材料的混合成型件。

优选地,所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为zns:cu、zns:mn、zns:(cu,mn)、zns:(cu,mn,cl)、sral2o4:eu、sral2o4:(eu,dy)、sral2o4:ce、sral2o4:(ce,ho)、batio3-catio3:pr、ca2mgsi2o7:eu、caal2si2o8:eu、caznos-zns:bi、caznos-zns:ag、caznos-zns:cu、caznos-zns:mn、caznos-zns:tb、caznos-zns:pr、caznos-zns:sm、caznos-zns:ho、caznos-zns:dy、caznos-zns:er和caznos-zns:eu中的至少一种。

优选地,所述透光载体材料为透明塑料、透明橡胶、透明纤维、玻璃中的至少一种。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与鞋底载体部拼装形成鞋底,使得鞋底在受力时能够对外发光,无需外加电源或光照刺激,使用方便,在黑暗环境下也能发光,且加工工艺简单,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发光依赖电源或者光源、操作繁琐、使用受限、制备工艺复杂等缺点,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驱动发光鞋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另一种自驱动发光鞋的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图3中受力自驱动发光部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受力自驱动发光部2弹性力致发光材料

3透光载体材料4鞋底载体部

具体实施方式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左”、“右”、“前”、“后”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其中,“前”是指远离鞋跟且靠近鞋尖的方向,“后”是指靠近鞋跟且远离鞋尖的方向,“左”和“右”为在水平方向上与前后方向垂直的方向。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应当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自驱动发光鞋,包括鞋面和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整体成型为所述自驱动发光鞋的鞋底,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适于通过足部施力对外发光。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整体成型为鞋底,使得鞋底在受力时能够对外发光,无需外加电源或光照刺激,使用方便,在黑暗环境下也能发光,且加工工艺简单,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发光依赖电源或者光源、操作繁琐、使用受限、制备工艺复杂等缺点,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

具体地,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为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和透光载体材料3的混合成型件。即在鞋底成型前,将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和透光载体材料3混合后,再加工成型成鞋底,使得鞋底整体都能够发光,且发光均匀。

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是一种无需外加电场或光源就能够将机械刺激(震动、按压、弯曲、扭折、摩擦等)直接转换为光的发光材料,具有亮度高、循环稳定性好、发光颜色可调、生产成本低、对人体无害等优点,使得鞋底在人运动时受力进而诱导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发光,发光现象可以随施加力循环往复发生,光亮在黑暗或弱光环境下清晰可见,且鞋底发光颜色丰富易调节、发光寿命长、发光效果好、制造成本低。优选地,所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为zns:cu、zns:mn、zns:(cu,mn)、zns:(cu,mn,cl)、sral2o4:eu、sral2o4:(eu,dy)、sral2o4:ce、sral2o4:(ce,ho)、batio3-catio3:pr、ca2mgsi2o7:eu、caal2si2o8:eu、caznos-zns:bi、caznos-zns:ag、caznos-zns:cu、caznos-zns:mn、caznos-zns:tb、caznos-zns:pr、caznos-zns:sm、caznos-zns:ho、caznos-zns:dy、caznos-zns:er和caznos-zns:eu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均包括主体材料和掺杂在主体材料里的激活离子,其中,zns、sral2o4、batio3-catio3、ca2mgsi2o7、caal2si2o8和caznos-zns均为主体材料,cu、mn、cl、eu、dy、ce、ho、pr、bi、ag、tb、sm和er均为激活离子,上述激活离子和主体材料的摩尔比为0.1~20%。

另外,采用透光载体材料3作为鞋底成型用的材料,使得鞋底成型后,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发出的光能够通过透光载体材料3透射出来,保证鞋底的发光效果。优选地,所述透光载体材料3为透明塑料、透明橡胶、透明纤维、玻璃中的至少一种。

本实用新型提供另一种自驱动发光鞋,包括鞋面和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与鞋底载体部4拼装形成所述自驱动发光鞋的鞋底,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适于通过足部施力对外发光。

需要说明的是,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与鞋底载体部4拼装形成所述自驱动发光鞋的鞋底,即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与鞋底载体部4各自加工成型后再拼装在一起构成整个鞋底。鞋底载体部4为常用的鞋底成型用材料,例如橡胶。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与鞋底载体部4拼装形成鞋底,使得鞋底在受力时能够对外发光,无需外加电源或光照刺激,使用方便,在黑暗环境下也能发光,且加工工艺简单,有效地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发光依赖电源或者光源、操作繁琐、使用受限、制备工艺复杂等缺点,具有极高的利用价值。

具体地,所述鞋底载体部4的左、右、前、后侧的至少一侧设有空腔,或者所述鞋底载体部4内设有左右两侧连通的空腔,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镶嵌在所述空腔内,由此,使得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的一面或两面暴露在外面,使得鞋底在受力时能够直接对外发光。当然,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与鞋底载体部4也可以采用其它的拼装方式,例如,鞋底为透光鞋底,在鞋底载体部4底部设置空腔,将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镶嵌在该空腔内,或者,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成型为鞋底的高跟部,将高跟部与鞋底载体部4成型的平鞋底粘接在一起,从而形成整个鞋底,其同样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其中,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可以采用多种形状,例如圆柱形、球形、多边形或弧形,也可以采用多种结构,例如实心结构、空心结构或多孔结构,使得在制作鞋子时可以选择合适的形状和结构,以此来提升鞋子的外观美感、舒适度和发光强度。

图3和图4所示为在鞋底载体部4的左侧设有三个空腔,三个空腔内均镶嵌有椭圆形的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

具体地,所述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为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和透光载体材料3的混合成型件。将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和透光载体材料3混合后,再加工成型成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使得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整体都能够发光,且发光均匀。

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是一种无需外加电场或光源就能够将机械刺激(震动、按压、弯曲、扭折、摩擦等)直接转换为光的发光材料,具有亮度高、循环稳定性好、发光颜色可调、生产成本低、对人体无害等优点,使得鞋底在人运动时受力进而诱导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发光,发光现象可以随施加力循环往复发生,光亮在黑暗或弱光环境下清晰可见,且鞋底发光颜色丰富易调节、发光寿命长、发光效果好、制造成本低。优选地,所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为zns:cu、zns:mn、zns:(cu,mn)、zns:(cu,mn,cl)、sral2o4:eu、sral2o4:(eu,dy)、sral2o4:ce、sral2o4:(ce,ho)、batio3-catio3:pr、ca2mgsi2o7:eu、caal2si2o8:eu、caznos-zns:bi、caznos-zns:ag、caznos-zns:cu、caznos-zns:mn、caznos-zns:tb、caznos-zns:pr、caznos-zns:sm、caznos-zns:ho、caznos-zns:dy、caznos-zns:er和caznos-zns:eu中的至少一种。上述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均包括主体材料和掺杂在主体材料里的激活离子,其中,zns、sral2o4、batio3-catio3、ca2mgsi2o7、caal2si2o8和caznos-zns均为主体材料,cu、mn、cl、eu、dy、ce、ho、pr、bi、ag、tb、sm和er均为激活离子,上述激活离子和主体材料的摩尔比为0.1~20%。

另外,采用透光载体材料3作为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的成型用载体材料,使得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成型后,弹性力致发光材料2发出的光能够通过透光载体材料3透射出来,保证受力自驱动发光部1的发光效果。优选地,所述透光载体材料3为透明塑料、透明橡胶、透明纤维、玻璃中的至少一种。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个具体技术特征,在不矛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进行组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本实用新型对各种可能的组合方式不再另行说明。

此外,本实用新型的各种不同的实施方式之间也可以进行任意组合,只要其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样应当视为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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