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医疗器械用品,特别是静脉留置针。
背景技术:
静脉留置针由于操作简单,使用方便,既能减少患者因反复穿刺的痛苦,很好的保护血管,又能保证治疗,减轻护士的工作量,现已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但临床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导管堵塞现象,导致留置针不能正常使用,既增加患者的痛苦和经济负担,又增加护士的工作量。而出现堵塞一般是由于以下情况:
对于可下床活动的患者,穿刺部位的外周静脉比较薄,肌层活动相对较少,靠壁的血管更替较慢,加上使用留置针时局部的包扎和制动,使静脉血流变慢,给血小板沉淀的机会,促进血栓形成,导致留置针堵塞;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患者高龄、肥胖、吸烟及既往有血栓形成史、糖尿病、心功能不全、先天性凝血酶缺乏症等,均可使机体处于一种高凝状态。
正常的静脉血流对活化的凝血因子起稀释和清除作用,当患者不活动或活动较少时,使血流变慢或淤滞,局部凝血酶聚集,纤维蛋白活性降低,易导致局部血栓形成。而活动方法不当,使有留置针的肢体处于下垂姿势,因重力作用造成血管堵塞。而不得不拔管而缩短留置时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有效防止堵塞的新型新型静脉留置针。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防栓塞式静脉留置针,包括有套管座,所述套管座的前端设有套管管体、后端设有穿刺针、侧方连接有外延管,所述外延管内包括有主腔与副腔,所述外延管的中部连接有球囊,所述球囊于副腔连通,所述外延管的另外一端连接有三通,所述三通包括有第一注液口与第二注液口,所述第一注液口与主腔连通、所述第二注液口与副腔连通。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外延管上还设有导管夹,所述导管夹设于三通与球囊之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注液口连接有肝素帽、第二注液口连接有封口帽。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穿刺针包括有穿刺针座与穿刺针管,所述穿刺针管与套管座之间还包括有胶塞。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套管管体通过铆钉与套管座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双腔外延管,并在双腔外延管的副腔上设置一球囊,在患者不输液时,通过球囊压缩其内部的封管液向外延管持续冲洗,有效解决了留置针堵塞问题,其结构简单,补液方便,能够极大地方便护理工作人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说明。显然,所描述的附图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设计方案和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外延管截面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只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其他实施例,均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联接/连接关系,并非单指构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通过添加或减少联接辅件,来组成更优的联接结构。本发明创造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在不互相矛盾冲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组合。
参照图1~图2,一种防栓塞式静脉留置针,包括有套管座1,所述套管座1的前端设有套管管体11、后端设有穿刺针2、侧方连接有外延管3,所述外延管3内包括有主腔31与副腔32,所述外延管3的中部连接有球囊4,所述球囊4与副腔32连通,所述外延管3的另外一端连接有三通5,所述三通5包括有第一注液口51与第二注液口52,所述第一注液口51与主腔31连通、所述第二注液口52与副腔32连通。
双腔外延管分为主腔和副腔,副腔是一个细微小孔通道,副腔近套管座端有一段被切除,而被球囊包裹,双腔外延管主腔用于正常输液,当输液完成时,向副腔注射封管液,球囊被充满封管液,由于辅腔是细微小孔通道,在球囊压缩下,封管液缓缓流入人体,从而有效防止留置针堵塞问题。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外延管3上还设有导管夹6,所述导管夹6设于三通5与球囊4之间。通过导管夹,可以有效防止球囊中的封管液逆流,当然,除了加设导管夹外,还而已同在第二注液口上增加一个单向阀,但是加设单向阀会增加了留置针的生产成本,而导管夹经济实惠,操作简单。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第一注液口51连接有肝素帽、第二注液口52连接有封口帽。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穿刺针2包括有穿刺针座与穿刺针管,所述穿刺针管与套管座1之间还包括有胶塞。
进一步作为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套管管体11通过铆钉与套管座1固定连接。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说明,但本发明创造并不限于所述实施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种种的等同变型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