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儿童输液用座椅。
背景技术:
病人在接受治疗时,许多情况下输液是必不可少的治疗措施。这时,输液支架是必要的医疗用具。现在普遍采用的传统输液支架,通常由底座、撑杆、挂钩等部分组成。
但是当接受输液的对象是儿童时,功能单一的传统输液支架则不能够很好的满足需要。且现有的输液支架外形固定、功能单一,不能满足多种需求,因此,需要提供一种功能较为丰富的输液用座椅,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儿童患者,满足其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儿童输液用座椅。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儿童输液用座椅,包括座椅和靠背,所述座椅底部左端前后侧设有两个支腿一,右端前后侧设有两个支腿二,所述支腿一倾斜设置,支腿一的下端向左倾斜,支腿一上设有固定穿孔一,所述支腿二上设有固定穿孔二,所述固定穿孔一与固定穿孔二位于同一高度,且固定穿孔一与固定穿孔二的尺寸相同;所述靠背包括靠板,所述靠板下端两侧设有两个支撑杆,支腿一上位于所述固定穿孔一的上方设有限位孔,所述支撑杆穿过所述限位孔延伸至所述座椅下方。
优选的,所述支腿一、支腿二、支撑杆的下端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优选的,所述靠板上端两侧设有扶手。
优选的,所述座椅上设有输液架,所述输液架上端设有若干挂钩。
优选的,所述输液架上设有弹性伸缩段。
优选的,所述输液架上还设有照明灯。
(三)有益效果
本发明中,当靠背的支撑杆穿设于限位孔中时,患儿可坐在座椅上,背部靠在靠背的靠板上,利用输液架悬挂固定输液瓶,进行输液;当靠背的支撑杆穿设于固定穿孔一和固定穿孔二中时,此时患儿可坐在靠背的靠板上,而座椅则可以作为小桌子,方便患儿或家长整理物品或做其他用途使用。本发明即可用作座椅使用,也可重新组合用作小桌子使用,结构新颖,不局限于单一的输液座椅的功能。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使用状态一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使用状态二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座椅;2、靠背;3、支腿一;4、支腿二;5、固定穿孔一;6、固定穿孔二;7、靠板;8、支撑杆;9、限位孔;10、扶手;11、输液架;12、挂钩;13、弹性伸缩段;14、照明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至图2,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儿童输液用座椅1,包括座椅1和靠背2,座椅1底部左端前后侧设有两个支腿一3,右端前后侧设有两个支腿二4,支腿一3倾斜设置,支腿一3的下端向左倾斜,支腿一3上设有固定穿孔一5,支腿二4上设有固定穿孔二6,固定穿孔一5与固定穿孔二6位于同一高度,且固定穿孔一5与固定穿孔二6的尺寸相同;靠背2包括靠板7,靠板7下端两侧设有两个支撑杆8,支腿一3上位于固定穿孔一5的上方设有限位孔9,支撑杆8穿过限位孔9延伸至座椅1下方。
支腿一3、支腿二4、支撑杆8的下端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靠板7上端两侧设有扶手10。
座椅1上设有输液架11,输液架11上端设有若干挂钩12。
输液架11上设有弹性伸缩段13。
输液架11上还设有照明灯14。
当靠背的支撑杆穿设于限位孔中时,如图1所示,患儿可坐在座椅上,背部靠在靠背的靠板上,利用输液架悬挂固定输液瓶,进行输液;当靠背的支撑杆穿设于固定穿孔一和固定穿孔二中时,如图2所示,此时患儿可坐在靠背的靠板上,而座椅则可以作为小桌子,方便患儿或家长整理物品或做其他用途使用。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