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次性医用耗材,尤其涉及一种可排气造口袋。
背景技术:
结肠造口是指外科医生为了治疗某些肠道疾病(如直肠癌、溃性结肠炎等)而在腹壁上所做的人为开口,并将一段肠管拉出开口外,翻转缝于腹壁,从而形成了肠造口,其作用就是代替原来的会阴部肛门行使排便功能。临床上各种结肠造口术后病员均需要使用的造口袋,将流出此类开口的物质收集在一个袋中,随后在适当时间将这个袋清空或丢弃。但现有技术中,经常存在造口袋内壁排泄物粘附不易清洗,以及造口袋内气体积聚不易排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可排气造口袋,其能有效地排放造口袋内的气体,避免袋体由于气体排不出而膨胀,造成二次伤害,并且操作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排气造口袋,包括袋体,所述袋体具体供造口输出物进入的镂口,所述镂口外周由内而外依次设有环形贴片和排气圈,所述镂口、环形贴片及排气圈均形成于袋体上部,所述排气圈上设有若干个与袋体内腔连通的排气口,排气圈相对各排气口的位置设有相应的排气口盖体,所述袋体的内腔底部设有活性炭层,所述排气圈上的排气口处设有过滤层。
优选的,所述环形贴片包括固设于袋体上的粘接层及覆盖于粘接层上且可相对其分离的保护膜。
优选的,所述袋体上设有用于箍设在患者身上的弹性箍带。所述弹性箍带包括分别与袋体固定的左带体和右带体,左带体和右带体的活动端分别设有相应的搭扣、暗扣或卡扣,左带体和右带体通过两端搭扣、暗扣或卡扣配合实现对患者的束紧。
优选的,所述袋体由一次性聚乙烯材料制成。
优选的,所述若干个排气口周向间隔布置于排气圈上。
为了避免在造口即将进入造口袋内时造口被锐利边缘触碰,将风险降到最小,所述环形贴片由软性材料制成。
使用时,将造口袋通过弹性箍带束在患者身上,撕开环形贴片的保护膜,将造口插入镂口,再利用粘接层与患者皮肤粘结定位,当袋体内气体膨胀到一定程度时,打开排气口盖体将气体排出,待袋体内气体排出后,可以通过排气口盖体盖住排气口,等气体再次膨胀到相应程度时再进行排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能有效地排放造口袋内的气体,避免袋体由于气体排不出而膨胀,造成二次伤害,并且操作方便。
2.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环形贴片层使用时撕开保护膜利用粘接层与患者皮肤粘结,能有效的抑制住造瘘的汗液,防止汗液渗透到造口处,影响交叉感染。
3.本实用新型中袋体内腔底部设有活性炭层且排气口处设有过滤层,可以有效让袋体内的异味随着气体排出而造成室内空气臭味弥漫。
4.本实用新型中所述环形贴片由软性材料制成,避免在造口即将进入造口袋内时造口被锐利边缘触碰,将风险降到最小。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袋体;
2镂口;
3环形贴片;
4排气圈;4-1排气口;4-2排气口盖体;4-3过滤层;
5活性炭层;
6弹性箍带;6-1左带体;6-2右带体;6-3搭扣、暗扣或卡扣。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如图1所示,一种可排气造口袋,包括袋体1,所述袋体1具体供造口输出物进入的镂口2,所述镂口2外周由内而外依次设有环形贴片 3和排气圈4,所述镂口2、环形贴片3及排气圈4均形成于袋体1上部,所述排气圈4上设有若干个与袋体1内腔连通的排气口4-1,排气圈4相对各排气口4-1的位置设有相应的排气口盖体4-2,为了排气更迅速、更稳定,所述若干个排气口4-1周向间隔布置于排气圈4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袋体1的内腔底部设有活性炭层5,所述排气圈4上的排气口4-1处设有过滤层4-3,可以有效让袋体1内的异味随着气体排出而造成室内空气臭味弥漫。
本实施例中,所述环形贴片3包括固设于袋体1上的粘接层及覆盖于粘接层上且可相对其分离的保护膜。使用时,撕开保护膜利用粘接层与患者皮肤粘结,能有效的抑制住造瘘的汗液,防止汗液渗透到造口处,影响交叉感染。
为了便于造口袋佩戴在患者身上,所述袋体1上设有用于箍设在患者身上的弹性箍带6。所述弹性箍带6包括分别与袋体1固定的左带体6-1和右带体6-2,左带体6-1和右带体6-2的活动端分别设有相应的搭扣、暗扣或卡扣6-3,左带体6-1和右带体6-2通过两端搭扣、暗扣或卡扣6-3配合实现对患者的束紧。
本实施例中,所述袋体1由一次性聚乙烯材料制成。
为了避免在造口即将进入造口袋内时造口被锐利边缘触碰,将风险降到最小,所述环形贴片3由软性材料制成。
用时,将造口袋通过弹性箍带束在患者身上,撕开环形贴片的保护膜,将造口插入镂口,再利用粘接层与患者皮肤粘结定位,当袋体内气体膨胀到一定程度时,打开排气口盖体将气体排出,待袋体内气体排出后,可以通过排气口盖体盖住排气口,等气体再次膨胀到相应程度时再进行排气。
本实用新型能有效地排放造口袋内的气体,避免袋体由于气体排不出而膨胀,造成二次伤害,并且操作方便。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应用范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构成任何限制。除上述实施例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有其它实施方式。凡采用等同替换或等效变换形成的技术方案,均落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