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桡骨远端固定夹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139615发布日期:2019-03-19 21:20阅读:526来源:国知局
一种桡骨远端固定夹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桡骨远端固定夹板。



背景技术:

桡骨骨折非常常见,在治疗桡骨骨折时,受伤部位不能活动,医生进行复位治疗后,后期会采取夹板固定的方式进行恢复治疗。传统的桡骨骨折夹板均为直板式固定板,手与夹板直接固定,这种固定方法存在着以下问题:1、固定不牢固,患者不经意间的小动作会导致夹板松弛甚至脱落;2、后期手臂肌肉不易恢复,众所周知,受伤部位长时间不活动的情况下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肌肉萎缩,就是人们常说的僦筋,我们的手臂向内侧活动居多,比如我们吃饭喝水,梳头洗脸这些日常的生活需要的动作都是向内的,而向外的动作则少之又少,这样长期向内的动作会导致手臂内侧肌肉会越来越短,手臂外侧肌肉会随着手臂向内的动作而逐步恢复,这样恢复的结果会导致手臂两侧肌肉一长一短,手臂伸不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桡骨远端固定夹板,它具有固定牢固,不易松动脱落,可以可以更具个人感知适当的调节夹板压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固定上夹板、固定下夹板、固定支架一、固定支架二、限位凸柱、插接凹槽、膨胀气囊、进气口、固定扣、固定魔术贴、手臂夹槽;所述的固定上夹板的由固定支架一、固定支架二相互扣接在一起,且左右两侧通过限位凸柱、插接凹槽的配合进行限位固定;所述的固定支架一、固定支架二中间内侧中间设置有膨胀气囊,膨胀气囊上端连接有进气口;所述的固定支架一的左右两侧固定有固定扣,固定扣的外侧连接有固定魔术贴;所述的固定上夹板、固定下夹板通过固定扣、固定魔术贴的配合进行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上夹板、固定下夹板的内侧设置有内凹式的手臂夹槽,且固定上夹板、固定下夹板采用相同的结构和连接关系。

作为优选,所述的膨胀气囊由三组条形气囊组合而成。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架一、固定支架二均为中间镂空的轻量化塑料结构。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桡骨远端固定夹板,它具有固定牢固,不易松动脱落,可以根据个人感知适当的调节夹板压力,便于骨折患者进行松紧调节,避免压力过大导致肌肉压迫受损。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膨胀气囊7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固定支架一3、固定支架二4、限位凸柱 5、插接凹槽6、膨胀气囊7、进气口8、固定扣9、固定魔术贴10、手臂夹槽11、条形气囊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如下技术方案:它包含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固定支架一3、固定支架二4、限位凸柱5、插接凹槽6、膨胀气囊7、进气口8、固定扣9、固定魔术贴10、手臂夹槽11;所述的固定上夹板1的由固定支架一3、固定支架二4相互扣接在一起,且左右两侧通过限位凸柱5、插接凹槽6的配合进行限位固定;所述的固定支架一3、固定支架二4中间内侧中间设置有膨胀气囊7,膨胀气囊7上端连接有进气口8;所述的固定支架一3的左右两侧固定有固定扣9,固定扣9的外侧连接有固定魔术贴10;所述的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通过固定扣9、固定魔术贴10的配合进行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的内侧设置有内凹式的手臂夹槽11,且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采用相同的结构和连接关系。

作为优选,所述的膨胀气囊7由三组条形气囊12组合而成。

作为优选,所述的固定支架一3、固定支架二4均为中间镂空的轻量化塑料结构。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首先将固定上夹板1、固定下夹板2固定在手臂桡骨骨折处,然后通过固定扣9、固定魔术贴10的配合人进行固定,最后通过对膨胀气囊7进行充气调节,调节固定支架二4与手臂之间压力,以保证骨折部位固定的稳定性。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桡骨远端固定夹板,它具有固定牢固,不易松动脱落,可以根据个人感知适当的调节夹板压力,便于骨折患者进行松紧调节,避免压力过大导致肌肉压迫受损。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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