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属于骨科辅助治疗的护理用器械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临床上对损伤后的肢体进行肿胀治疗,常常采用抬高患肢,局部制动,骨创伤治疗仪理疗,全身或局部用药等使用脱水剂或前臂吊带悬吊,方法较多,但消肿效果不明显,且传统患肢枕抬高法存在抬高幅度小,翻身时需移动患肢,甚至病人无法侧卧,病人感觉不舒适等缺点,尤其是夜间患者翻身或者移动不能做到很好的抬高,消肿效果不佳,轻者影响休息和睡眠,重者会延长肢体消肿时间,影响肢体功能早日康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特别适用于患者夜间抬高患肢。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结构紧凑、拆装方便、制作容易、安全可靠、实用性强的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不仅可以抬高肿胀的患肢,保证抬高的高度,达到消肿的作用,而且能做到在不影响患者翻身或者移动的前提下很好的抬高患肢,使用舒适,经济又简便,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包括吊手件、连接件和悬吊板,所述吊手件用于穿戴于手腕上,所述连接件的一端与吊手件相连、连接件的另一端与悬吊板相连,所述悬吊板用于悬挂,悬吊板悬挂后使得连接件吊起穿于吊手件内的手、进而使得手臂被吊高且手腕不脱离吊手件。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吊手件包括穿戴于手腕上的手腕环,穿戴于手掌上的手掌环,以及连接手腕环与手掌环的连接带;所述连接件与手腕环的腕背面和/或手掌环的手背面相连接。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手腕环和手掌环均为环状的柔性织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手腕环和手掌环均开设有透气孔。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手腕环的两腕侧面均设置有系带。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带连接于手腕环的腕正面和手掌环的手正面之间。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带为带状棉布。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件为吊绳或吊环。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悬吊板的底端设置有用于连接件穿连的连接孔,悬吊板的顶端设置有悬吊孔,所述悬吊孔穿连有悬挂绳或悬挂环或悬挂勾。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悬吊板为塑料制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的有益效果是:
通过吊手件、连接件和悬吊板的设置,将手穿戴于吊手件中,再将悬吊板悬挂到高处,使得手臂被吊高且手腕不脱离吊手件,不仅可以抬高肿胀的患肢,保证抬高的高度,达到消肿的作用,而且能做到在不影响患者翻身或者移动的前提下很好的抬高患肢,使用舒适,经济又简便。
上述内容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更清楚的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1所示的一种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包括吊手件1、连接件2和悬吊板3,所述吊手件1用于穿戴于手腕上,所述连接件2的一端与吊手件1相连、连接件2的另一端与悬吊板3相连,所述悬吊板3用于悬挂,悬吊板3悬挂后使得连接件2吊起穿于吊手件1内的手、进而使得手臂被吊高且手腕不脱离吊手件1。
所述吊手件1包括穿戴于手腕上的手腕环11,穿戴于手掌上的手掌环12,以及连接手腕环11与手掌环12的连接带13;所述连接件2与手腕环11的腕背面和手掌环12的手背面相连接,所述连接带13连接于手腕环11的腕正面和手掌环12的手正面之间。
所述手腕环11和手掌环12均为环状的柔性织带,所述连接带13为带状棉布,轻巧且制作容易,经济实用。
所述手腕环11和手掌环12均开设有透气孔4,有助于透气。所述手腕环11的两腕侧面均设置有系带5,便于通过系带5的绑系,使得手腕环12更好的牢固穿戴于手腕上。
所述连接件2为吊绳或吊环,所述悬吊板3为塑料制成,选材简单,制作容易,而且牢固量轻。
所述悬吊板3的底端设置有用于连接件2穿连的连接孔31,悬吊板3的顶端设置有悬吊孔32,所述悬吊孔32穿连有悬挂绳33或悬挂环或悬挂勾。通过悬吊板3的设置,实现简便悬吊的同时,可以防止患者翻身或者移动的时候出现乱扭现象,并减轻晃动。
本实用新型的创新点在于,采用经济又简便,使用舒适的用于吊高手臂的悬吊装置,不仅可以抬高肿胀的患肢,保证抬高的高度,达到消肿的作用,而且能做到在不影响患者翻身或者移动的前提下很好的抬高患肢。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内,当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做出些许更动或修饰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但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的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