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骨折复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772723发布日期:2020-01-24 11:07阅读:265来源:国知局
一种骨折复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骨折复位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骨折复位装置。



背景技术:

在骨科治疗过程中,经常需对骨折或受伤部位进行复位,复位需借助固定仪器,并在固定仪器上插入相应的螺钉或导针,但是,现有固定仪器的进针点和出针点不固定,只能盲目置入导针或螺栓,由于手术时时间有限,人工操作也存在较大的误差,可能因置入位置不佳而损伤人的重要组织(如血管、神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骨折复位装置,通过导针的针头端穿过所述导向套管并伸入锥状钩内,以将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骨折复位装置,包括:复位导向组件;所述复位导向组件包括:导向架和导针;其中所述导向架的两端分别设有导向套管和锥状钩;以及所述导针的针头端适于穿过所述导向套管并伸入所述锥状钩内,以将所述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

进一步,所述导向架的两端分别设有骨折近侧管道、骨折远侧管道;所述骨折近侧管道、骨折远侧管道上分别设有进针点、出针点;所述导向套管拧入所述骨折近侧管道以贴紧所述进针点;以及所述锥状钩拧入所述骨折远侧管道以贴紧所述出针点。

进一步,所述导向套管与锥状钩的拧紧方向相反,以适于加压固定骨折部位。

进一步,所述导向套管与锥状钩均为中空状;以及所述导向套管与锥状钩位于同一中心轴线上。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骨折复位装置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导针的针头端穿过导向套管并伸入锥状钩内,以将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同时在骨折近侧管道、骨折远侧管道上分别设有进针点、出针点,导向套管与锥状钩位于同一中心轴线上,使得导针能够精准通过预计的进针点和出针点,以达到骨科手术精准固定的目的,从而有效解决了因盲目置入导针而损伤人的重要组织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骨折复位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导向架;20、导针;30、导向套管;40、锥状钩;50、骨折近侧管道;60、骨折近侧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被本领域人员理解。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骨折复位装置,包括:复位导向组件;所述复位导向组件包括:导向架10和导针20;其中所述导向架10的两端分别设有导向套管30和锥状钩40;以及所述导针20的针头端适于穿过所述导向套管30并伸入所述锥状钩40内,以将所述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

所述导向架10的两端分别设有骨折近侧管道50骨折远侧管道60;所述骨折近侧管道50、骨折远侧管道60上分别设有进针点、出针点;所述导套管30拧入所述骨折近侧管道50以贴紧所述进针点;所述锥状钩40拧入所述骨折远侧管道60以贴紧所述出针点。

具体的,所述导向套管30长度设有三种规格:9cm,11cm和13cm,在骨折近侧管道50、骨折远侧管道60上分别设有进针点、出针点,使得导针20能够精准通过预计的进针点和出针点,以达到骨科手术精准固定的目的,从而有效解决了因盲目置入导针20而损伤人的重要组织的技术问题,所述导向架10例如但不限于为龙门架结构,本实施例的骨折复位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将导针20的针头端穿过导向套管30并通过动力装置(电钻)钻入进针点,以使导针20伸入锥状钩40内,从而将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

具体的,由于出针点恰好位于椎状钩40处,导针最终到达椎状钩40位置,因此,通过测量导针20紧贴进针点时外露的长度以及到达出针点时外露的长度,可计算导针20留置于骨内的长度,即可判断出应选择的空心螺钉的长度。

所述导向套管30与锥状钩40的拧紧方向相反,以适于加压固定骨折部位。

具体的,通过所述锥状钩40以及导向套管30反向加紧的作用,能有效加压固定骨折部位。

所述导向套管30与锥状钩40均为中空状;以及所述导向套管30与锥状钩40位于同一中心轴线上。

具体的,将所述导向套管30与锥状钩40位于同一中心轴线上,穿过导向套管30的导针20能够精准通过预计的进针点及出针点,以达到骨科手术精准固定的目的。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的骨折复位装置在使用过程中,通过导针的针头端穿过导向套管并伸入锥状钩内,以将复位导向组件固定在骨折部位;同时在骨折近侧管道、骨折远侧管道上分别设有进针点、出针点,导向套管与锥状钩位于同一中心轴线上,使得导针能够精准通过预计的进针点和出针点,以达到骨科手术精准固定的目的,从而有效解决了因盲目置入导针而损伤人的重要组织的技术问题。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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