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装设于壳体内部的电池组及装设于壳体一侧的连接组件;所述壳体设有第一容置腔;所述连接组件装设于第一容置腔的限位块、装设于限位块与第一容置腔的底部之间的第一弹性件及轴接于壳体且与所述限位块连接的活动块;所述活动块一端抵接于所述限位块且与所述第一弹性件配合使用以带动限位块沿所述第一容置腔的开口端反复运动。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块包括与第一弹性件连接的抵接部及装设于抵接部远离第一弹性件一侧的第一卡接部;所述第一卡接部设有导向面。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还设有用于容置所述活动块的第二容置腔;所述第一容置腔与第二容置腔连通。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抵接部设有限位槽;所述活动块轴接于第一容置腔与第二容置腔的连通处;所述活动块一端抵接于所述限位槽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腔与第二容置腔的连通处设有第一转动孔,所述活动块通过转动轴连接于所述第一转动孔。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块设有第二转动孔,所述转动轴与所述第二转动孔之间设有第二弹性件。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轮椅的电源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远离所述限位块的一侧设有与电池组连接的第一电源接头及装设于第一电源接头外围的电源固定座。
8.一种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电源机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轮椅包括架体,所述架体设有电池容置槽,所述电池容置槽的一端设有与所述限位块配合使用的限位部。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轮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组连接有第一电源接头及装设于第一电源接头外围的电源固定座,所述电池容置槽的另一端设有与所述第一电源接头连接的第二电源接头组件及用于装设所述第二电源接头组件的电池固定槽。